很多人觉得这件事非常奇特,美国人传统上并不喜欢读外国文学作品,为什么《追风筝的人》会成为例外?为什么贫穷而且落后的阿富汗会引起美国人的阅读兴趣?为什么是《追风筝的人》,而不是其他关于阿富汗的书籍,成了畅销书?
首要的原因当然是,这本书将阿富汗的生活变得具体易读了。“9·11”事件后,阿富汗成为美国新闻媒体报道的焦点,《追风筝的人》将这些报道中的阿富汗变得人格化了。它是第一本由阿富汗人用英语写成的小说,对当代阿富汗的真实生活给出了第一手信息。小说的时间跨度将近30年,覆盖了阿富汗动荡的当代历史中大部分重要事件:1978年的内战、苏联入侵、塔利班武装的壮大、普什图人和哈扎拉人的紧张关系等。它让很多人第一次意识到,喀布尔也曾经是一个美丽的城市:小男孩在学校里背诵苏菲教派的诗篇,商人们在熙熙攘攘的市场上做着生意,每年冬天孩子们举行争夺风筝的比赛。
但是,这些关于阿富汗的细节并不是小说的核心,《追风筝的人》真正打动读者的是,它讲述了一个人类永恒的主题:人性的复苏和无条件的爱。
阿米尔和哈桑从小在喀布尔长大,他们是一对好朋友。阿米尔是富有的普什图人,哈桑是哈扎拉人,是阿米尔的仆人。在一次追风筝的比赛中,哈桑夺得了风筝,但是在回来的路上遭到了一群流氓的伤害,无法痊愈的伤害。这时,阿米尔不仅没有挺身而出为好朋友帮忙,反而离他而去。事后,阿米尔怕哈桑向父亲告发此事,便设法将哈桑赶出家门。
1981年,苏军入侵阿富汗,阿米尔随父亲逃到巴基斯坦,随后移民美国,成为一个美国人。就这样20多年过去了,阿米尔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得知哈桑在喀布尔正处于危难中。他的良心苏醒,认识到自己有负于哈桑,于是毅然决定回到祖国,救出哈桑。
从这时起,小说就开始呈现出两种不同的风格:一种是类似新闻和游记般的客观性描述,另一种是描写人物内心感受的主观性描述。从这个角度看,这本小说里其实讲了两个故事,一个关于阿富汗这个国家,另一个关于主人公的赎罪。
正如有的评论家指出的,赎罪其实是一个西方的概念。它使得阿米尔本质上更像一个美国人,而不是阿富汗人。作者胡赛尼为了吸引美国读者,整个故事是从西方人的视角和价值观来讲述的。《丹佛邮报》上的一篇书评,很“高兴”地报告读者:“这不是一本外国小说,与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完全不同,胡赛尼的叙述风格和许多想法,西方读者是如此熟悉。”
另一位描写穆斯林世界的知名作者拉什迪曾经说过:“任何流亡作家描写祖国的作品都必然是可疑的,不可避免地夹杂着怀旧和个人愿望,它们更像一面破碎的镜子反射出来的世界。”作者胡赛尼与小说主人公阿米尔的经历非常相似,他离开阿富汗已经26年了,从未回去过。他对自己的作品是不是一面“破碎的镜子”并不关心,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的本意就是想让阿富汗展现在世界面前,让世界关注那里正在发生的事情。”这一点他做得相当成功,他通过一个阿富汗故事,讲述了永恒的人性,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阮一峰)
新浪连载: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年4月出版
(编辑 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