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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禁止师生异性独处是种什么样的自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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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禁止师生异性独处是种什么样的自嘲
作者:闻道春    阅读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9

教育时评:禁止师生异性独处是种什么样的自嘲

 

“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将学生特别是异性学生留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进行单独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这是江苏省无锡市教育局为“爱护学生,将潜在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最近出台的一项规定。(《东方早报》322
  “尽管男教师奸污、猥亵女学生,教师因患有精神疾病而伤害学生的事件在无锡还没有出现,但在国内不少地区都有发生”,无锡市教育局有关官员日前为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
  也许,我们应当理解当地教育部门出台这一规定的“爱护”学生的苦衷,但问题是,如果我们认可了这样一种“爱护”方式及其背后的“爱护”逻辑,那么,此一“禁止师生异性独处”做法所嘲弄的东西就实在太多了,而背负这样的嘲弄,无疑又是我们的教育不能承受之重。
  首先,该规定是对教师人格尊严、为师品质的严重嘲弄,正如当地一位教师对记者抱怨的:“是一种侮辱”。不是都说教师是“园丁”,是“灵魂工程师”吗?现在教师都成了潜在的奸污、猥亵嫌疑人,还如何“园丁”、如何“工程师”,世上有不得与“鲜花”、“灵魂”独处的园丁或者工程师吗?
  更重要的是,“禁止师生异性独处”也是对教育本身极大嘲弄。什么是教育,如何教育,古人说得好:“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知其心,然后能救其失也”(《礼记·学记》),“耳濡目染”、“言传身教”。既如此,连“师生独处”这样的基本教学条件都成了教育的雷池,那么教育如何能在耳濡目染中“知其心”,又如何能通过言传身教“长善而救其失”?
  尤其可怕的是,如果这种“师生异性独处”必然带来性伤害的逻辑成立,那么推导下去,结果必然是:师生教育关系必须依性别而分设:异性不得同师、同性不得异师……在性观念陈腐的封建时代,施教方式尚且不至于如此,在21世纪人权、教育观念不断进步的今天,弄出这样的教育笑话,何啻于变相取消教育?
  此外,这一规定也是对管理者教育行政能力的莫大嘲弄。少数不良教师“奸污、猥亵女学生”确实值得警惕和防患于未然,但是,何以一提到保护学生,就非得“禁止”不可呢?难道除了这样的围堵措施外,就没有更合乎教育规律的防范方式?一个教师师德败坏,就要让所有教师在道德、人格上接受陪绑、栽赃?很明显,当地教育部门的这一措施,初衷与其说是在保护学生,不如说是在保护自己———害怕为任何潜在的教育风险承担管理责任,说到底,不过是一种行政惰怠、消极的表现罢了。究其本质,可用一句话概括:教育正在为行政过失问责倒逼机制买单,并且要付出高昂的代价。
  为了一己之行政便利,就拿整个教育为代价,显然,这才是真正的“安全隐患”,才真正需要“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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