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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璞的愤怒和余杰抄袭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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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璞的愤怒和余杰抄袭的指纹
作者:佚名    教案来源:新语文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宗璞的愤怒和余杰抄袭的指纹 

 

  近日,著名作家宗璞接受笔者采访时对余杰《漫画钱钟书》一文捏造事实,污蔑其父亲冯友兰的行为表达了强烈的愤怒。而笔者调查发现,余杰的《漫画钱钟书》一文竟然是涉嫌剽窃之作。

  这当真让人啼笑皆非了。

  宗璞的愤怒是针对余杰发表在2002年第五期《粤海风》上的《漫画钱钟书》一文有关内容,该文云:

  不过,宗璞以这种“儒林外史”的漫画笔法写钱钟书夫妇,也非完全出于公心。据说80年代有一桩公案:钱钟书访美时,大骂冯友兰人格卑鄙,“文革”中为了保全自己而出卖川岛先生。冯是昔日西南联大国民党支部的负责人,当受到红卫兵质问的时候,冯为了转移视线,供出川岛乃是一名隐藏的“国民党党员”。最后,导致了川岛被迫害致死。对于钱钟书的揭露,宗璞哪会接受?乃前去兴师问罪,杨绛赶忙帮助圆谎说:“冯先生是钱先生的老师呀,怎么会呢!”我想,按钱钟书的脾气,他说那样的话不足为怪,不过,他说的确实也是事实。但我以为,宗璞“救父心切”,出于私心而在小说中进行“报复”也并不可取。

  严家炎《川岛“文革”中遭迫害一案的真相》(《粤海风》2003年第4期)说得很清楚了:

  川岛在“文革”中确实受到多年迫害,但所谓冯友兰先生的揭发“导致了川岛被迫害致死”,或另有人谓“害死(其)妻小”,显然均属传闻,绝非余杰先生所谓的“确是事实”。

  在2003年第四期《粤海风》上,发表了宗璞《迟到的话》云:

  2002年第五期《粤海风》上刊载了《漫画钱钟书?》一文,文中有一段涉及冯友兰先生的文字,读后甚感惊异和遗憾。作者余杰在这段文字开始用了“据说”二字,所据何说不得而知,结尾却斩钉截铁地说“这是事实”。把自己不知道的事说成是“事实”,这种做法是无法让人接受的。北京大学中文系严家炎教授指出了余杰所言并非事实,并向他介绍了文革的情况。余杰在电话中表示要在适当的时候予以更正。但时间已逝去数月,我们还没有看到这个更正,可能余杰太忙。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来说明事实。

  1、川岛先生因病于1981年逝世,距“文革”结束已经五年,何来“迫害致死”?

  2、钱钟书1979年随中国社会科学院代表团访美。据庄因报道(见台湾《联合报》副刊,1979626日),钱在史丹佛大学一次座谈会上诋毁冯友兰先生,但并未说“迫害致死”这句话(这句话的发明者是孔庆茂,见《钱钟书传》222页,江苏文艺出版社199210月版),而是说“害死妻小”。当时川岛夫人尚在世(1990年病逝),何来“害死妻小”?没有事实根据的话,怎能说是“揭露”?

  3、余文中提到所谓“为转移目标嫁祸他人”的说法也是不可思议。在“文化大革命”中各种斗争的严酷非过来人不能想象,谁有转移目标的本事?

  发表意见是个人的权利,但不能不顾事实,任意伤害他人。无论对生者或是死者,都是一样。若是把“据说”当事实,这绝不是为文为人的道理。文革虽已过去多年,但其流毒仍在,诸如捕风捉影、无限上纲等,依然侵蚀着现在的文风和学风,年轻人也不幸受到影响。幸而,我们也看到亲历文革的正直的人们,正在努力为后人留下真正的历史,令人起敬。

  在“文革”这场荒诞梦中,其间的事理情由十分复杂,各人有各人的责任。严家炎先生《川岛“文革”中遭迫害一案的真相》一文,记述得很清楚。冯友兰将川岛先生一般国民党员的身份错记为区分部委员,给荒谬的文革更添了荒谬,对不起川岛先生。我现在代表冯友兰向川岛先生和他全家郑重道歉。愿川岛先生的在天之灵能不再受到骚扰,得到安息。愿那场将千万人置于鼎劐之中的荒诞历史成为永远不能返回的梦境。20035

  宗璞说没有看到这个“更正”,余杰多多少少就此事做了“更正”说明,在200334日,《天涯论坛》之“关天茶舍”贴出了余杰的《余杰关于种种“抄袭”指责的声明》(作者:我是余杰)有关内容如下:

  (4)、网友孟公焯关于我的《漫画钱钟书》一文抄袭了他的文章的指责。我的文章在网络上和在传统媒体上发表的时候有所不同,乃是传统媒体的编辑将某些“敏感”之处删去了,这并不是奇怪的现象。大家再仔细对比我跟他的文章,我们谈论的根本不是同一个问题,我主要是谈宗璞的小说,小说中的影射。我对孟先生观点的应用,均注明了“论者所云”、“后人说”等,只是没有明确地标明作者的姓名。虽然这样有点不严谨,但我并不认为是抄袭。关于冯友兰加害川岛先生的公案,既然孟先生是我北大的师兄,应该知道近二十年来北大早有多种说法,这已然是北大的“掌故”,怎么能够大言说这是你的专利呢?而且,我的文章发表之后,严家炎先生和宗璞女士都告诉我或托人转告我,此传说存在着若干不实之处,如川岛先生并没有死于文革之中,而是一直活到1981年;如冯的招供并不是有意害川岛等。因此,我在将此文收入文集时已经将此段落删去。

  但此声明并非为自己捏造事实污蔑宗璞而更正,而是为了自己被孟公绰指控为抄袭而辩护。

  此时冯友兰之女、著名作家宗璞的丈夫蔡先生正得重症住院,而宗璞本人也是疾病缠身,双目渐趋失明。此文发表后许多人对余杰“柿子捡软的捏”的行为嗤之以鼻。但我认为,余杰虽然有一贯“柿子捡软的捏”的行为,但此时捏造事实目的并不是有意伤害宗璞等人,而是证明他的文章有“独创”的成分,是为了掩盖其抄袭的事实。

  而他的辩护是苍白无力的,在前面我已经对余杰“引用”说进行了反驳,而且仔细对照余杰和孟公绰的文章,居然发现不不少余杰抄袭留下的指纹。

  而余杰的捏造事实,虚构事实只不过是抄袭指纹之一。

  本文的题目借用了王晓渔先生的《“引文”,还是抄袭的指纹?》文章的题目。抄袭行为一旦东窗事发,往往导致身败名裂。所以抄袭者往往会采取高明的方式来掩盖。但是抄袭者无论如何高明,都将留下蛛丝马迹,也就说留下“抄袭的指纹”。同样,余杰在他的文章里也留下了抄袭的指纹。根据孟公绰的指控文章和我的分析,现将余杰的“抄袭的指纹”公布如下。

  “抄袭的指纹”之一:错误也抄袭

  因为是抄袭别人的文章,所以经常把别人的错误都抄袭了。因为抄袭者根本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发现、改正错误。余杰抄袭孟公绰《刻薄的智慧与索然无味的爱情》,把一些错误都抄去了。

  孟公绰《刻薄的智慧与索然无味的爱情》云:

  前几年还有一个公案,据说钱钟书80年访美时,大骂冯友兰人格卑鄙。宗璞兴师问罪,杨绛赶忙圆谎,说:“冯先生是钱先生的老师呀,怎么会呢!”按钱钟书的脾气,我们宁可相信是实有其事。冯友兰是两截子人,而且确乎是害了川岛先生,我们不必为尊者讳。

  余杰“不寐思想论坛”《漫画钱钟书》:

  据说八十年代有一桩公案:钱钟书访美时,大骂冯友兰人格卑鄙,“文革”是为了保全自己而出卖川岛先生。宗璞兴师问罪,杨绛赶忙圆谎说:“冯先生是钱先生的老师呀,怎么会呢!”我想,按钱钟书的脾气,他说那样的话不足为怪,而且说的也是事实。

  就那么一段话,余杰和孟公绰同样犯了至少两处常识性错误。

  第一,“圆谎”在此的用法是错误的,杨绛根本没有认为自己或者钱先生说谎,哪里有什么谎好圆的,余杰在正常情况下,自然不会犯低级错误,但是因为“作案”时总是战战兢兢的慌慌张张的匆匆忙忙的,对一些常识性错误都照抄不误。

  第二,孟公绰云“前几年还有一个公案,据说钱钟书80年访美时”;余杰云“据说八十年代有一桩公案:钱钟书访美时”;实际上,钱钟书访美不是80年代而是1979年,应该是70年代,余杰就把错误一股脑儿抄袭了,没想到在此留下指纹。

  孟公绰先生的一些小错误被一位叫“钟钱钟书”的网友指出了,孟公绰给他发帖云:“感谢钟兄。钟兄不愧是钱钟书专家,对很多史实了如指掌。我的《刻薄的智慧与索然无味的爱情》一文,有两处错误,钟兄都指出来了:一是把钱钟书79年访美,写成了80年。二是清华三龙没有胡乔木。我当时写这篇帖子,只是一时兴起,发感慨而已,没有去查对过原始资料。钟兄赐教,区区受益匪浅。帖子中有很多话是我本人凭印象的杜撰,余杰居然用了,所以我一口咬定是抄袭。”

  抄袭的指纹之二:多次引错原作者的名字

  如果是对原作者尊重的作者,必定会非常准确无误地注明原作者的出处,甚至会以赞赏的口吻引用。而余杰显然不想尊重原作者,他在引用的过程中尽量淡化原作者,尽量模糊其非独创的性质。如在《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一文中,余杰把所“引用”的文章作者张育仁错成张育杭,而在《漫画钱钟书》则干脆把所“引用”文字的原作者“孟公绰”干脆“论者所云”、“后人说”来代替,而余杰在声明《余杰关于种种“抄袭”指责的声明》则把“孟公绰”错成孟公焯。

  张育仁、孟公绰都指控余杰抄袭他们的文章,余杰则用“引用”来否认,但为什么要在引用的时候把作者的文字都写错呢?

  张育仁在接受海峡都市报魏英杰采访时说:“为了把自己打扮成文章的首创者,故意把资料和观点的来源有意地抹去,而且非常恶劣的是,所引用的我的观点都不注明出处。有一处提到我的名字,居然还弄错了,可见作者心虚的慌张丑态。”

  余杰当然可以用笔误来解释,但为什么两次要笔误呢?为什么所笔误的对象恰恰是指控余杰抄袭其文章的人呢?可见,在余杰的眼里,根本没有“原作者”需要尊重的,所有的文字都是余杰的免费资料库。

  抄袭的指纹之三:捏造事实,夸大事实

  抄袭者因为做贼心虚,所以要依靠胡编乱造独创一些东西。

  曲解事实,捏造事实。是文坛剽客的贯用伎俩。余杰的四川老乡、有“中国第一文坛剽客”之称的孙某,曾经捏造余秋雨和马兰的爱情故事,同时经常把一些所抄袭的文章的地名任意更换。而文坛剽客赵某则捏造了“李晓华向张瑜求婚”,“巩俐去噶纳带了一箱方便面”等假新闻。这些人都遭到了当事人的追究。他们被迫公开道歉。

  而余杰同样捏造、夸大各种事实。其目的是为了表示和所“引用”的文章不一样。

  《灵魂拷问链条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中《三、余秋雨与《学习与批判》》部分与《余秋雨,你为什么不忏悔》中《〈胡适传〉:个案分析》及《上海文人与“才子加流氓”》部分的对比。张育仁的文章指出:“在文革期间,余秋雨发表在《学习与批判》及其他‘主流报刊’发表过多少‘大批判文章’,我没有作过详细的统计,估计至少有10多篇。”张育仁列举了所见的余秋雨当时所作的“《走出‘彼得堡’》和《读一篇新发现的鲁迅佚文》等两篇。余杰的文章中指出:余秋雨写了数十篇大批判文章,但能够列举的确实除了张育仁列举的两篇文章之外,多了一篇余秋雨写的《胡适传》。但余秋雨写《胡适传》早有研究者指出了。这“十数篇”到“数十篇”,是余杰任意夸大其辞的表现。

  余杰如果真要洗刷自己的抄袭行为,就把这“数十篇”文章列出来。

  同样,余杰在《漫画钱钟书?——我看<东藏记>记的暗藏机锋》为了掩盖抄袭行为,捏造事实,以便与孟公绰的文章有不一样的地方。余杰与孟公绰的文章最主要的不同是:(冯友兰)“导致了川岛被迫害致死。”

  余杰为了掩盖自己的抄袭真相,竟然不惜草菅人命,让川岛提前去世!

  孟公绰在《引用与抄袭:也来剥一剥才子余杰的皮》一文戳穿了余杰的欲盖弥彰的行为:

  正是有了这些证据,我自己跟帖指出是余杰抄袭了我的文章。我就是“论者所云”的“论者”。大约余杰看到了我的跟帖,《粤海风》版的《漫画钱钟书》做了技术上的处理,“论者所云”下我的一段话(“他们都是眼高于顶的人……只怕是索然无味。”)被全部拿掉了,换上了别的论者所云。但最末一段还是留下了狐狸的尾巴:“宗璞哪会接受?乃前去兴师问罪,杨绛赶忙帮助圆谎说:‘冯先生是钱先生的老师呀,怎么会呢!’”“冯先生是钱先生的老师呀,怎么会呢!”余杰才子恐怕想不到我是这句话的始作俑者吧。意思可以差不多,但我不信余杰能为这句话找到另外一个出处。这是余杰抄我文章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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