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是企业在运作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综合和总和。这里面主要包括三重关系:企业和消费者的关系,形成了消费者对企业的广泛认知和信任的关系;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名牌企业应该是企业中起码是同行中的佼佼者;企业内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关系。这三大关系一旦形成,就成了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名牌究竟是什么? 首先,名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产品,而是知名的商标和商号。人们现在常说“名牌产品”,其实名牌产品并不是我们说的最终意义上的名牌。因为再好的名牌产品也会过时,而真正的名牌总是越老越值钱的。可见名牌的载体应该是商标和商号,而不应该是产品。 第二步,我认识到,名牌还不是商标和商号自身,而是它所代表的知识产权或曰无形资产。这在生活里很容易验证。一个商标或一个商号,一经注册,它就不会改变了。但是它的价值却在不断地变化着。这个企业经营好了,它的商标的价值会不断地增加,如果这个企业经营不善,就是名牌企业,它的商标的价值也会越来越小,直至没有任何价值。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倒了牌子”。可见名牌的发展变化,并不是商标和商号自身的发展变化,而是企业无形资产或知识产权的发展变化。 第三步,我认识到,名牌并不能完全归入无形资产,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一般说,知识产权主要有三种,一种是著作权,一种是专利权,还有一种就是商标专用权。前两种权利一般是不需要有形资产作为其依托就可以成立的,只要他写成了书,只要他发明了某种专利,经过出版或登记,就有了这种权利。但后一种则不同,商标专用权并不是名牌,名牌必须是在企业的实际运作中造就的。也就是说,名牌的形成是离不开有形资产的。所以,名牌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综合和总和。不理解名牌对有形资产的依托,也就没有很深刻地理解名牌。离开有形资产来谈论名牌并没有什么意义。 第四步,我认识到,名牌应该归入到“第三形态资产”。为了说明我的这个认识,我先要说一说我的哲学观。我认为世界的存在,实际上是三种形态的存在。一种存在形态是“实体存在”,就是通常说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存在,在现代科学基础上,可以说是“可以形成物理轨迹的存在”。一种存在叫做“意识存在”,思想文化都属于这一种存在。还有一种是“关系存在”。关系既不是意识,也不是实体,但它就是这样划分存在的,他把社会结构分成了生产力、生产关系、意识形态三个领域,又把生产关系作为他的主要研究对象。我认为,名牌的实质就是第三种存在,第三种形态的资产。在上面我们说过,名牌的形成离不开实体存在即企业的有形资产。但我们也看到,一旦名牌形成以后,原来造就它的企业有形资产即使变化了,甚至不存在了,但它还仍然存在着。例如造就北京全聚德烤鸭的饭店早就不存在了,但全聚德的牌子反而在各地出现了。有人说名牌是文化,但它并不是一般的意识形态的文化。企业文化如果没有和消费者形成一定的关系的时候,它就只能是企业内部的文化,而不会形成名牌的文化。 名牌是企业在运作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综合和总和。这里面主要包括三重关系:企业和消费者的关系,形成了消费者对企业的广泛认知和信任的关系;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名牌企业应该是企业中起码是同行中的佼佼者;企业内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关系。这三大关系一旦形成,就成了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这种关系值钱,它成了第三形态资产。现在我国北京名牌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我国名牌价值的评估,就是按照这个理论建立的体系和评价公式。 我感觉对名牌的认识到此还并没有结束,还需要我们更深入地去研究。 中国乡镇企业 艾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