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家和产权经济学家常以“道德风险”概括人们的“偷懒”和“搭便车”动机以及“机会主义”行为。在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道德风险”现象的产生也是不可避免的。 市场经济中的“道德风险”原是研究保险合同时提出的一个概念。在保险合同的签署中,一方面由于投保人可能有谎报风险的动机,从而使保险公司难以针对不同投保人的实际风险来收取不同的费用,即难以确定其边际费用,而只能根据平均风险收费,结果使许多投保人有机可乘。另一方面由于投保人在投保之后可能会减少防灾努力而增加灾难风险,出现所谓的“不利影响”。制度经济学家和产权经济学家常以“道德风险”概括人们的“偷懒”和“搭便车”动机以及“机会主义”行为。在委托—代理关系理论中,“道德风险”是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监督的不完全,代理人所付出的努力小于他得到的收益。 “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人追求收益最大化与制度约束软化的矛盾。在一国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容易出现旧的制度失去了约束作用,而新的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的“真空”状态,此时就会产生“搭便车”、“偷懒”、“机会主义”等“道德风险”问题。面对我国现实生活中的“道德风险”问题,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道德风险”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这种观点把道德风险与市场经济等同起来,而忽视了“道德风险”是制度约束软化的产物。另一种看法否认“道德风险”与市场经济的联系,好像市场经济越发达,“道德风险”就越少。这种观点也没有看到道德风险与制度约束的关系。 首先,我们应该把“道德风险”与道德败坏区别开来。前者是一种实证的描述,而后者是一种价值判断。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也不排除其偶尔有“搭便车”、“偷懒”的动机和行为,只要我们承认个人追求收益最大化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那么“道德风险”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其次,“道德风险”又不同于一般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例如价格的过大变化,经营管理不善等都会造成企业的亏损甚至破产。而“道德风险”却是描述经济主体的“偷懒”、“搭便车”、“机会主义”等动机及其行为。“道德风险”是市场经济中的必然现象,但是,过多的“道德风险”又必然导致市场机制失灵。因此,制度的创新应用而生。制度的作用在于:规制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把阻碍合作得以进行的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市场经济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关键就在于社会建立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市场经济能否建立的关键也在于社会能否解决因分工协作而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首次研究了交换引起分工和专业化从而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的情况。但是斯密却忽视了与此同时增加的交易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道德风险”问题。从深层次看,“道德风险”并不是一个人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问题,而是根源于市场经济与经济人本身。 在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道德风险”现象的产生也是不可避免的。在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道德风险”现象并不多见。这并不表明那个时期人的道德品质就高于今天人的道德品质,而在于那个时期产生“道德风险”的条件要比现在少得多。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主要表为:(1)信用度低。这表现在违约、债权债务关系的扭曲等方面。近年来,我国签定的经济合同的履约率仅为30%左右。信用度低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度约束软化,从而导致违约成本极低。(2)“搭便车”。所谓“搭便车”是指某些人或某些团体在不付任何代价的情况下从别人或社会获得好处的行为。产权界定不清、外部性、公共性等的存在都是“搭便车”产生的根源。目前我国国有经济中的“搭便车”行为最为严重。这主要表现在:经营者的“搭便车”行为,如利用公家的钱去炒股票、房地产、期货等等,风险、亏损国家承担,个人得好处。又如国家付款私人消费,据国家统计局测算,1997年全国大中型饭店、宾馆60%—70%的收入来自公款宴请;来自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搭便车”行为,如主管部门可以借手中的权力“搭便车”,这包括对国有企业资产的借用、摊派、报销、占用等。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产生的根源就在于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不清。(3)各种机会主义行为。这包括各种投机取巧、假冒行为等。 如何认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道德风险”问题?有人把这些现象归结为社会风气的不好。笔者认为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任何国家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期都面临着“道德风险”问题。问题不在于“道德风险”,而在于怕我们开错了“药方”,企图仅仅用道德教育的办法来解决“道德风险”问题是无济于事的。降低或抑制社会经济生活中“道德风险”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度创新,用制度约束来抑制“道德风险”是最有效的方法。第一,加快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法规建设,尤其是要加快国有资产产权制度的改革。第二,要加大制度实施机制的硬度。在我国一些领域“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并不在于缺乏制度法规,而在于制度实施机制的软化。如各种各样的人情使制度约束软化、有法不依的现象比较严重,这就使违约、违法成本大大降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制度约束硬化的标志就在于个人只有在合法的渠道里才能实施个人收益的最大化。或者说,违约、“搭便车”、“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太高。当然我们并不否认道德教育在降低“道德风险”方面的作用。 甘肃理论学刊 周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