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市场经济与道德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同时也是伦理经济(或道德经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道德建设。那么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应如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呢?本文试就这个问题作一探讨。 恩格斯指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大潮给传统的道德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面对冲击,那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道德观念必将被社会所排斥。当然,现阶段在我国还没有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各项制度和法规。新的道德体系还未形成和建立。在新旧道德相互交替的间隙,社会上形成了一个相对的道德“真空”,许多已被社会所淘汰的腐朽的道德观念又乘虚而入,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等又成为社会上一部分人的道德原则,甚至有的人公开为个人主义正名,声称只有个人主义才是市场经济所唯一要求的道德原则。我们所一贯倡导的集体主义等道德原则却不断受到一些人的诘难和非议。笔者认为:市场经济与道德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同时也是伦理经济(或道德经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道德建设。那么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应如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呢?本文试就这个问题作一探讨。 一 市场经济与道德 市场经济是一种现代文明,它不仅是我国实现经济腾飞与强国之梦的根本手段,而且要求并促使我们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文化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具有法律性与功利性。而道德现象的内在本质———道德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性。由此可以看出,市场经济与道德,一为法律性,一为自律性,二者必然表现为互相排斥,甚至冲突。但二者还是有其统一的联系的一方面。市场经济有一套较为规范的最基本的道德: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等价交换,注重实效;诚信守约,依靠法制以及利益导向,经济优先和各自独立,自负盈亏等,这些道德规范均是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有的仅适应于经济领域,有的渗透到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既有尊重人的个性与权利的方面,也有对人冷酷无情的方面。既有鼓励积极进步的一面,又有利益至上,弱肉强食的一面。从对立双方来分析,他们之间确实存在着“二律背反”的性质。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若不强调道德自律和加强道德建设,市场经济的盲目发展确实会诱发和引起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假冒伪劣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权力腐败与道德失控等现象的发生,如不正视这一现实,必将对我国经济建设造成严重损害。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非必然导致社会道德的堕落。与市场自由发展密切相关,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人类道德的进步奠定了历史基础是不可否认的,唯物史观早就揭示了经济对道德的历史制约性。在社会运作中,为避免金钱尺度的独断化和道德尺度的独断化,应通过市场经济与道德间相互排斥而达到二者之间的相互限制。 我国市场经济运作的实践也证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是人类社会演进不可逾越的阶段。市场经济将把我们引入一个更加自由、富裕、文明,更加符合道德的社会。同时,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公开平等竞争使微观经济组织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在宏观上实现有限经济资源的优化组合,使我们的民族走上一条富庶之路。这本身就意味着市场经济的目的符合伦理道德之要求。但市场经济也不是铺满鲜花的天堂,市场经济的扩大使人的生活全面市场化,获得最大利益的自私欲望在市场运作中难以避免,因而使人性的弱点产生和膨胀。因此,在建立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意义重大 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应该看到,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经济行为,而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它既与原有的生产力水平相关,又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状况相联系。而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者和市场经济行为的主体,其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如何,将直接影响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需要人们建立新的思想价值观念。以市场经济取代原有的计划经济,不仅是经济模式的变革,而且必然要求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与之相适应,否则,思想价值观念的滞后将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比如,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时间观念、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开拓创新观念、人才观念、全方位的开放观念等等都是我们原来欠缺而现在又急需树立的新的思想价值观念,这些新的思想价值观念能否确立,一方面取决于市场经济确立和发展的程度,另一方面又给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巨大的影响。因此,加强精神文明的思想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其次,我们所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需要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来保持其正确的发展方向。当前,有一种只注意市场经济的共性而否定其特殊性的模糊认识,否认市场经济与其所存在的社会条件的联系。否定我们的市场经济所赖以建立的社会经济基础和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在实践上必然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其结果是发展了物质文明而忽视了精神文明,重视了经济效益则轻视了社会效益,只顾物质利益不顾思想道德,讲究等价交换而不讲无私奉献。长此以久,我们的市场经济势必误入歧途,社会主义也将不复存在了。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保证市场经济向正确方向发展。 再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需要良好的思想道德氛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认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独立性,保证各种新产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由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国家和社会又要建立健全各种法律、法规以及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以对市场运行实行良好的导向和监控,弥补市场经济本身的不足,保证市场主体的平等参与和公平竞争,确保市场秩序。而优良的市场秩序的建立,要求市场主体要有自觉的、严格的行为约束,这种市场行为约束一靠法律,二靠道德。在我国目前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道德调整的范围和力度依然很大,即使将来法律、法规都建立起来了,那么其执法和守法的水平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市场主体的思想道德水平如何。目前,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道德状况令人担忧,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颇有市场,生产和流通等领域的信用关系时常遭到破坏,暴利行为、欺诈行为、偷税漏税行为等常有发生,铺张浪费、奢侈之风令人咋舌,以权谋私、以职谋私、权钱交易也并不罕见,至于假冒伪劣更是屡禁不止。这一切都从反面告诉我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氛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原则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准确地讲就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即我们实行的虽然是市场经济,但是我们的市场经济是以社会主义为前提的。因此,市场经济所要求的道德原则必然受到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规约,但传统道德中某些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道德规范也将被市场经济所逐步扬弃。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应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市场经济道德原则和规范与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有机统一。笔者认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一包含集体主义思想又超越了利己主义的道德原则应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原则。 1、“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包含着平等公正原则。它体现着市场经济活动中商品等价交换与交换双方的平等地位的主体人格,能有效地抵制特权、等级、人身依附关系等旧的道德观念,意味着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消灭了权利与义务的分离状况,同时也意味着人的价值是目的价值与手段价值的统一。 2、“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体现了诚信守约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伦理法则,它要求注重个人价值与尊严和勇于开拓、善于竞争的道德人格,这是对计划经济所养成的盲目知足、安于现状、不为人先、不求进取以及投机取巧的惰性人格的超越。 3、“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体现着人道原则。人道主义原则的根本是尊重他人,爱他人与爱自己有同等价值。市场经济最注重功利与效益,特别是市场经济承认劳动者个人的正当利益是社会主义功利价值观的内涵,从而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人们靠诚实劳动创造出更多效益。使人们这种“义利统一”价值观正在取代着“义利分离”的旧道德观念。 4、“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最充分体现了真正集体主义原则。集体主义原则的实质是如何调整个人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但改革开放以来,集体主义道德原则遇到了严重的挑战,受到了一部分人的批评和诘难。究其原因,我认为,这并非是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本身所造成的,而是由于我们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于集体主义的片面理解造成的。对于集体主义我们可以这样理解:(1)集体主义承认个人利益,是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有机统一。正当的个人利益是个人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条件。因此,社会主义并不否认个人利益,而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2)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统一的基础上,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因此,我们要把国家、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当个人利益和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要自觉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应着重加强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教育。 首先,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以社会主义为前提的,必然要以社会主义道德原则为指导。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基础上的,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尽管我们现在搞市场经济了,但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没有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没有变,所以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仍然应当坚持和弘扬。 其次,市场经济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虽然使每个市场主体都追求其利益实现的最大化,但是在当今的社会化大生产中,每个商品生产者要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都必须在与他人的密切合作中,在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基础上方能实现。市场经济中的“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使人们在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要利他,甚至于牺牲个人利益以保证集体利益的最大化实现。这与集体主义的要求是一致的。 再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目的是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提高经济发展速度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最终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个目的既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也是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要求相一致的。 总之,市场经济是一种道德经济,它需要用法律和道德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在我国市场经济法规逐步完善的今天,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伦理道德一方面从价值上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内在的精神动力;另一方面伦理道德从形式上为市场经济的完善和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方法和途径。法是外在的强制力量,伦理道德是内在的主体自觉,其作用是无限的。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要靠法和伦理道德的双重作用,方能达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效果。 求索 许淑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