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论述了电视广告的显态信息与隐态信息的各自特点和区别, 电视广告隐态信息对受众思维及观念的影响。 电视广告作为商品信息的一种重要传播方式,在我国出现只有几十年的历史,但已经经历了从推销商品到推销服务、推销观念的过渡,并逐渐形成了一种高层次的严文化形式——电视广告文化。这种文化形态的隐态信息对受众的深层次影响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 电视广告的显态信息与隐态信息 显态信息与隐态信息是信息的两种表现形态。电视广告的显态信息一般指广告主题所涉及的一些内容,诸如商品造型、大小、色泽、光感、质地、性能、功效、品名、商标、价格、包装等外部特征。虽然具体到每一则广告主题定位不同,但大都基本依循上述框架。它是可见、可感的无情感色彩的具象信息。隐态信息则游离于产品或企业的某些外部特征,更多地表现为观念形态。 电视广告的隐态信息表现为引导观众消费观念的倾向性,这种倾向性表达得越隐蔽,则显态信息越易被人接受。受众对隐态信息的判断和结论是千姿百态、丰富多彩的。隐态信息最显著最直接的作用在于可以使显态信息增值,充满感性色彩,使受众接受并引起好感。隐态信息对受众的影响常常是潜移默化的。 二、 隐态信息对受众的影响 1.从时代的对比看电视广告的隐态信息。 电视广告在我国出现于1979年,其初始阶段只限于较为纯、直露的产品介绍,类型单一,数量有限,形式单调。其时,人们对“新科VCD,誉满全球”等广告并未产生广泛的认同。而发展到现在,电视广告已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当中,电视广告实际上成为社会物质产品丰富、商品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道德观念与消费观念的更新折射。十几年前,人们总是谈论到“三大件”:自行车、手表、缝纫机;现在起码是冰箱、彩电、家庭影院、VCD之类,这些变化都为人们亲身经历,同步反映在电视广告中。从某种意义上讲,电视广告是一个时期物质生活水平、经济发展状况、文化生活方式的一个缩影与窗口。从这个窗口可见十年中人们的消费意识、社会价值标准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不少的变化。 广告推销的是商品,反映的却是这一商品经济发展条件下的社会生活,任何脱离与超越这一时空条件的广告都将失去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从1979年我国出现第一条电视广告至今已经有十多个年头了,十多年间,电视广告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繁,从高到低的发展过程,与十多年经济发展的轨迹相一致。观众对电视广告的态度由开始的排斥逐渐发展到默许、接受、认同、欣赏;电视广告也由推销产品的直白阶段向艺术阶段发展,并且逐渐成为一种具有独立审美价值和文化品格的艺术表现形式,从而使受众的消费观念与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在满足了温饱之后,更注重服饰、仪表等的心理作用与公共关系。如头皮屑及头发缺乏光泽在以前并不被人们注意,一个“海飞丝”广告却打破了人们的这种观念,有了头皮屑顿时成了追求时尚的少男少女们的苦恼,由此去头屑的洗发液与恢复头发光泽的火局油等商品相继出现并走俏。 2.电视广告对受众起着一定的导引生活风帆的作用。 电视广告总是通过显示物质文明与幸福的联系诱惑着观念。电视广告所反映、提倡的美好人生使人们憧憬、向往。在为数众多的家电及儿童用品广告中,艹果珍、水仙洗衣机、娃哈哈儿童营养液,多以三口之家为模特:一对年轻的夫妇和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家庭环境舒适、优雅,设施齐全豪华,生活温馨、美满、和谐,充满现代气息。这种情境可能会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与暗示(即隐态信息):理想的现代家庭就是这样一个模式。同时,这种三口之家的设计无形中为我国的现行人口政策作了宣传,而且显得很自然,无生硬牵强之感。以上所述从一个角度证明了电视广告的两种信息形态间的一点重要区别:显态信息本身不具备感情色彩,而通过隐态信息的增值,即着眼于物质产品在人的精神领域中的作用,使电视广告因具备了感情色彩而打动观念。 一些西方饮料广告(如麦氏、雀巢咖啡)都着意表现广告产品在融洽人际关系(家庭间、夫妻间、朋友间等)中的重要作用。在目前的电视广告中,化妆品广告占总数的一半左右,在市场上就可以见到上千种。虽然并非所有的“她”用了化妆品都会象电视广告中所表现的那样“艳惊四座”,但“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噢!”选用了广告商品就如同感受到了广告情境,它能带给人以一种美好的心理平衡与自我感觉,进而升华成为一种自信、活力和追求美好人生的渴望。电视广告将产品与人生的美好勾连起来,从而使广告并不停留于广告产品作为商品的功能,而着眼于在社会生活中的文化功用。正如英国的邱吉尔说过的:“广告充实了人类的消费能力,也创造了追求美好生活水准的欲望。它为我们及我们的家人建立了一个改善衣食住行的目标,也促进了个人奋发向上的意志和更努力的生产。广告使这极丰硕的成果同时实现。没有一种活动能有这种神奇的力量。 电视广告的隐态信息在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良性循环的链条中,起到的它前所未有的微妙作用,产生的巨大的社会效益,是有目共睹的。 3.电视广告隐态信息对受众思维及观念的影响。 有一种现象大家并不陌生,一些知名广告口号已深入人心,以至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口头禅,象“味道好极了”、“滴滴香浓、意犹未尽”。而这些只是广告对受众的浅层影响,在人们选用这些广告产品时,也无形中接受着食文化及生活方式和观念的影响与渗透,这便属于对受众的深层影响了。 而今,电视已成为人们娱乐及获得知识的重要方式,但人们有时却混淆了广告与其它节目的界限,以至将广告情境照搬到生活中去,用广告标准与模式审视和对待现实生活,这样就可能造成人们心理和性格的不善。这种“广告型思维模式”,还可能形成偏狭的定式思维,即人们习惯于画面式地接受形象与形象地记忆,而相对忽视阅读和思维方式,缺乏演绎性、逻辑性、缜密性。这是电视广告负作用的表现。由于电视广告在我国出现时间很短,目前还难以达到较高的层次与品位,即便通过一个时期的发展与提高,拥有了比例可观的高水准作品,也不应由此造成电视文化主体的失落,换言之,电视广告可以作为具有独立品格的文化形态存在,它应当在大文化中起到正面的作用。应当注意防止形成不良的广告思维模式。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 李咏梅 199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