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实施国家监督对建材机械产品质量提高所起的作用. 自1985年国家实施监督抽查制度以来,国 家建材局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从1992年开始接受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委托,承担国家监督抽查任务,1992年至1997年先后对水泥工业用管磨机、盘式成球机、机械立窑以及砖瓦机械挤砖机四种产品的质量共计127个企业进行国家监督抽查工作。1992年水泥工业用管磨机抽样合格率为23.5%,1994年抽样合格率上升到54.5%;1993年挤砖机抽样合格率为45.8%,1997年抽样合格率上升到76.2%;1995年盘式成球机抽样合格率为57.6%;1996年机械立窑抽样合格率为88.2%。从国家监督抽查的结果可以看出:抽样合格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说明全国建材机械企业的产品质量在逐步提高,不论在技术改造、职工素质、设备能力、检测手段、质量意识、质量管理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进,特别是实物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可以肯定地说,国家监督抽查对促进企业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所起的作用是很大的。 1. 1992年至1997年抽查情况 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建筑业的发展,建材机械产品也随之得到迅猛发展。全国办建材,重型、冶金、化工、矿山、煤炭、军工等行业特别是一大批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都进入建材机械市场,致使建材机械行业处于无序竞争状态,市场混乱,质量低劣,不按标准生产,粗制滥造,使一些水泥厂停工停产,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很大损失。为了扭转上述局面,提高产品质量,就必需对建材机械产品质量进行国家监督抽查。 国家建材局建机质检中心从1992年开始连续6次对建材机械产品质量进行国家监督抽查,具体抽查结果详见统计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企业抽样合格率整体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管磨机1994年抽样合格率比1992年上升了31个百分点,挤砖机1997年抽样合格率比1993年上升了30.4个百分点。 抽查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有:(1)管磨机装配质量轴承座水压试验、球面瓦与轴承座刮研、中空轴径向跳动等出现问题较多,1994年抽查累计27项不合作,均是整机判定否决项;(2)挤砖机主要问题有耐磨件硬度普遍较低,1997年共检161项次,合格率63.9%,其次是不按标准要求安装压力表,抽查21台产品,竟有9台不符合要求,导致产品判定不合格;(3)盘式成球机零部件加工精度低,主轴承部位粗糙度检测了88项次,23项次不合格,盘体底面跳动共检25项次,8项次不合格,齿轮硬度共检23项次,有12项次不合格;(4)机械立窑主要是装配质量,齿轮侧隙、接触斑点问题较多,其次是结构件质量,共检51项次,有19项次不合格,主轴粗糙度共检51项次,有19项次不合格。 国家监督抽查充分暴露产品实物质量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充分反映出企业在管理等方面的不足。1992年质检中心第一次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抽样产品为管磨机,抽样合格率仅为23.5%,大大低于当时全国机械行业抽查质量水平。大部分企业在以下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诸多问题:(1)不重视质量管理,没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个别企业只设质检机构而没有质量管理机构,有的将制裁检机构与质量管理机构合并,消弱了管理职能;(2)职工素质低,质量意识差,不重视质量;(3)标准混乱,标准实施监督不到位,标准宣贯力度不够,有的标准发布两年多企业仍不知道,不按标准生产和检测,认为图纸就是标准;(4)加工设备陈旧落后,不重视技术改造,设备精度低不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5)测试方法、检测手段不健全,无必备的检测设备如:硬度计、粗糙度仪、无损检测仪及大型量检具,致使工序质量得不到控制,产品质量关键项指标无法检测;(6)不执行工艺纪律,一些企业无加工工艺,无法指导生产;(7)原材料无合格证、化验单,企业又不能复验,以劣代优,以次充好;(8)外购外协件把关不严,没有进货复验制度,其质量直接影响产品整机质量。 2.国家监督抽查及其权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抽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国家监督抽查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是政府为了掌握产品质量状况,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所采取的政策性较强,具有权威性和巨大影响力的政府行为。 国家监督抽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规划和组织,国家技术监督局直接将抽查任务下达质检机构,事先不通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承担任务的质检机构凭任务书及抽样单直接到企业库房、生产线或用户进行抽封样,按产品技术标准、抽查方案、检验细则实施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上报国家技术监督局,抄送各省、市技术监督局和企业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通过新闻媒介向全国通报。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力度比部门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验都要大得多,其原因:一是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全国通报,对企业压力很大,不合格意味着订单减少,市场竞争处于劣势;二是对不合格企业省、市技术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其进行后处理,对不合格产品停止生产和销售。利用经济手段依据《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利用行政手段进行整改,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决定对其进行停产整顿或限期改进;三是对同一企业、同一产品连续两次(包括两次)以上抽查不合格的,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厂长(经理)职务。通过国家监督抽查提高了企业领导者和员工的质量意识,促使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抽查暴露出的问题能够及时整顿,从而保证了产品质量的提高。因此说国家抽查对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能够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3.国家监督抽查的效果 企业通过自身努力向社会和用户提供合格的产品或服务。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能够充分反映企业的整体水平、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也能够充分暴露企业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产品质量控制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等存在的不足。国家监督抽查得到了企业的高度重视,1992年抽查结果发布后,在建机行业引起了很大反响,也得到了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对暴露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做了大量具体工作。 (1)加强了质量管理,健全机构。对少数没有质量管理职能的增设了管理部门,确立了厂长(经理)是质量第一责任者,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控制,缺乏质检机构或质检机构人浮于事、能力不足的都进行了增加或补充,从原材料进厂到产成品出厂进行全方位控制,使产品质量得到了保证。 (2)加强标准化工作。设立专人负责标准管理及标准实施监督工作,改变了多年来按图纸加工,认为用户能够使用就是合格产品的观念,而是按照标准对图纸资料等技术文件进行整顿全面贯标,从软件资料上达到标准要求,保证了图纸资料等技术文件的完整、正确、统一。 (3)完善加工工艺,切实遵守工艺纪律。个别乡镇、集体、个体企业没有工艺或工艺不完善的,都进行了工艺文件的编制和完善,并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将工艺纪律做为企业标准加以认真贯彻实施,从而保证了加工质量。 (4)重视技术改造。加工能力不足,设备精度低是造成产品不合格的重要因素,在这方面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产品结构调整要求进行了技术改造,改扩建厂房,增加大型、高、精加工设备,如5m~10m滚齿机,2.5m~10m立式车床、Φ3m~Φ5m筒体车床、内外圆自动焊工装、数控切割机等。据不完全统计有的企业用于技术改造投资高达1000~3000万元,少的也有几百万元。 (5)检测手段的不断完善。我中心在检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与检测能力不足有直接关系。如有的企业不能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大型结构件焊接质量不合格;还有的企业无先进的硬度计、粗糙度仪,而是延用老作法,导致准确度降低,致使检测判定有误。上述问题得到了企业的高度重视,多数企业购买了超声波探伤仪、硬度计、粗糙度仪、声级计、转速仪、测厚仪、温度计等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据统计,全行业用检测仪器设备的投资近2000万元。 (6)加强计量管理工作。计量及计量管理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产品质量有效保证的前提条件,个别企业忽视了这一点。对没有计量机构和管理人员的企业,都成立了计量室,设专人负责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保证了量值的正确统一,避免使用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量检具。同时还增设了理化室,从而保证了原材料的质量。 4.结束语 国家监督抽查是一种非常好的抽查形式,能够反映企业的真实质量状况,对国家的宏观管理和决策及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现阶段国有、集体、合资、独资、个体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体制下,没有行政的监督管理是不行的。现阶段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的行为还很严重,国家必须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力度和频次,打击伪劣产品及不正当竞争,让不合格产品没有市场,形成真正的靠质量发展自己、占领市场、赢得用户,使我国的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打入国际市场,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中国建材装备 刘驰,邹积玉,王志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