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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与跨国公司的资本及组织重组         ★★★ 【字体:
经济全球化与跨国公司的资本及组织重组

作者:佚名     人气:698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一、企业组织结构的网络化
  考察跨国公司组织结构的历史可以发现,长期以来传统的跨国公司结构中呈现出金字塔型:企业中各成员公司内部和母子公司之间,表现出一种单向传递式控制的清晰的科层组织关系,最高领导人的指令向下逐层分解,因此这是一种典型的集权式计划经济模式。这种组织结构的逻辑在于:主动性经营的企业家职能主要由高层管理者承担,而直接面对市场的一级经理的职责,是不折不扣地完成自上而下的战略部署。在这种严格的科层结构中,母公司往往与唯一的总部重合,负责制定整个企业系统的远景规划,并对研发、融资、营销等公司战略作出决策。子公司负责当地员工的管理、培训,完成母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并开展面向当地的分销活动。除非获得母公司的授意,否则子公司之间的贸易和合作是不允许的.
  总的来说;严格的内部科层结构,是一种适应前全球化时期跨国公司经营战略和竞争环境的组织模式。因为在这一时期,国外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往往服从于母国这个市场的战略。这样,各个国外子公司必须就产品设计、价格政策、质量控制以及研究支持等问题,与母公司进行不断的沟通和协调,以获得指令和批准。同时,经营于各个相互分割的市场中的子公司,由于利益于东道国行政性壁垒的保护,面对的竞争压力要远远小于今天。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国内企业传统组织结构的自然延续,将企业家职能和主要决策功能集中于母公司或唯一的总部是可行的。
  但是,这种严格的科层模式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逐渐受到了挑战,这种挑战主要来自于市场竞争的加剧、技术生命周期的缩短和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首先,随着跨国公司跨国化程度不断提高,在一个跨国公司体系中,国外子公司的业务规模常常壮大到相当的程度,甚至超过母公司的规模。这样,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全方位指令性控制,逐渐变得缺乏效率。因为对于不再附属于母国战略的庞大的海外战略来说,母公司的决策、管理和信息资源显得越来越难以为继。
  其次,随着全球市场的整合程度和不同经营区位资源可获得性的提高,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中寻求战略性资产的动机越来越普遍,目的是充分利用母国以外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结果,长期以来集中于母公司的企业核心功能,如研发、创新、规划等,逐渐向海外子公司分散。这样,海外直接投资的合理性不再仅仅是如邓宁的折衷理论所揭示的那样:为了进一步利用母公司的所有权优势和扩大专有性资产的租金。因为海外子公司本身,也成为了整个企业所有权优势的创造者。伴随着这种变化,母子公司之间以指令系统为特征的严格的科层联系,显然已经不合时宜,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建立在大方向和基本原则框架基础上的平等协调和相互支持。同时,子公司之间的非母公司授意的自主协调和合作,也常常得到允许甚至受到鼓励。
  此外,在市场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别和地区市场之间的关联越来越紧密,其界限也日益模糊。这使得原先经营于这些相互分割市场中的各个子公司甚至母公司,越来越难以明确分辨自己的负责范围和业务分工。而跨国公司系统内某个成员的经营活动,也会影响到其他成员。同时,随着激励机制越来越成为母公司提高成员公司经营绩效的手段,各成员的个体利益意识逐步强化,这令上述问题更加受到关注。因此各成员公司之间多维的协调与合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最后,作为世界科技革命浪潮的结果,技术更新和替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市场机会稍纵即逝的特征,使得一线经理开展决策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因为竞争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大大加剧了。另外,新开放的市场总是吸引大量跨国公司的进入,特别是90年代以后,三大区的跨国公司频繁涉足东欧、东亚和拉美的新兴市场。对于这些在陌生的文化和制度中开展的经济活动,当地予公司的自主性和主动性显得尤为重要。

  考察80年代后跨国公司(特别是跨国化程度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组织结构的演变可以发现,其趋势是从总部集权化向分散型职能中心方向发展,许多跨国公司开始表现出网络化的组织结构特征。这些特征包括:
  (1)原来的母公司或总部演变为支持性机构。它负责规划整个企业系统的远景目标、战略,以及成员公司的经营目标;协调成员的利益关系;建立系统内部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以及对成员的激励机制;协调配置企业系统中的人力、技术和资本资源;决定对外购并和缔结联盟事宜等。同时,子公司从在资本、技术和管理上全面依附于母公司而生存的生产或销售组织,转变为具有自我规划和开拓能力、能够及时对经营环境作出反应的价值链网络的成员。当然,不同的跨国公司企业网络,在对网络成员的功能配置方面也正在差异,因此有时部分网络成员也承担支持性机构的某些功能。
  (2)为了适应复合一体化战略对企业系统内部职能专业化提出的要求,母公司部分职能逐渐向子公司剥离。同时,企业系统内部或地区性子系统的一些适于集中运行的共同职能,常常由一些特定的职能性总部掌握。国际性采购机构、协调营销活动的子公司或专司售后服务的子公司都属于职能性总部。例如,NEC公司在新加坡设有一个职能总部,专门负责指挥和协调经营于东盟国家的各个分支企业的研发工作;丰田公司的新加坡管理服务处是丰田的一家独资子公司,它的建立是为了协调亚洲各丰田子公司之间的部件交易。这些母国以外职能性总部的设立,缩小了母国总部的职责范围,为后者集中精力从全局角度协调所有分散性经营活动提供了保证。此外,分支机构职能的专业化还可以体现在产品系列的维度上。比如,松下公司按照“每种产品一个部门(one product-one division)”的原则组织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一旦一个部门成功开发出某种新产品,与新产品有关的人员和技术,将从原部门中分离出来成立一个新的部门。
  (3)为了鼓励网络成员开展面向市场的主动经营,网络成员的自主权也不断增加,企业家职能逐渐向企业底层下放。比如在决策方面,除了传统的具有明确方向性的、由企业顶层制定的长期计划以外,一种多层次的、分散式的短期规划机制开始被引入。比如在3M公司,每一位员工都可以提出一个项目计划。不过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从最初的设想到设计和生产,再到产品的营销,项目负责人都必须提出具体的预算和时间进度方案。当然这些预算和方案的审批是由企业高层进行的。与此同时,在那些网络成员职能逐渐专业化和单一化的跨国公司中,网络成员的规模逐渐小型化。例如,拥有300亿资产的ABB公司,是由5000多个采取网络式构造的成员公司组成的。其中的每家公司都是一个法人主体,编制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而每家公司的员工平均仅有200人。
(4)由于职能的专业化和网络成员自主权的增加,不仅支持性机构与网络成员之间存在沟通,不同的网络成员之间也存在责任义务关系。在把企业家职能下放到基层单位的过程中,这些基层单位不是仿效以往“战略性经营单位(strategic business units)”的全功能定位,也就是说并不拥有所有的关键性资源,并对经营绩效负完全责任。比如松下和佳能公司的生产性单位并不具有营销职能,营销专门由另一个以公司形式组织的单位负责。因此,基层单位之间具有相互依存、资源共享的特征。这样,企业系统内的报告秩序、信息和政策措施的交流模式出现了变革:指令或协调信息的流向呈现出矩阵形式,而不是科层结构中的单维的垂直指令流。

  (5)为了提高于公司经营的灵活性,许多跨国公司还大幅减少了管理的中间层次,使信息在管理层间的流动更加直接和富有效率。据估计,美国《幸福》杂志所列全球最大的500家企业,从1990—1995年,平均减少管理层次3个左右。美国通用电器公司最初通过大规模的兼并和分解,以业务为中心重新组合企业单位,随后逐渐取消了部门经理这一层次,并于1991年取消了生产副董事长这一层次,规定13个主要公司的主管直接向总公司的董事长汇报工作。IBM公司也在1993年将原有7级管理层次压缩为4级。
  莫道考塔斯将传统的跨国公司组织结构形容方‘公司殖民主义(cooprate colonizalism)”,因为它和政治、经济殖民主义的控制模式类似:母公司扮演着宗主国的角色,而予公司是围绕着宗主国的附属殖民地。与此对应,他将跨国公司组织结构的网络化过程称为“非殖民化(decolonization)”,因为母子公司间中心一附庸的关系正逐渐弱化。
  二、核心竞争力战略下的购并与剥离
  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战略调整的另一个特征是70-80年代的业务多元化的战略,逐渐被核心业务战略所取代。这种调整是通过相辅相成的两个过程实现的。首先,跨国公司不断收购对本企业的核心业务具有补充和强化作用的企业或其他企业的相关部门。可以看到,与80年代末不同,同业购并已成为今天跨国公司购并的主流。例如,在1997年最大的58宗购并案中,只有13宗是不同行业企业间的购并,而且这13宗中的大部分是投资银行发起的。这些投资银行往往并不是出于扩张业务的考虑,而仅仅是为了获得资本运作的收益。
  其次,跨国公司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将非核心业务剥离出去。比如AT&T公司将自己分解为3个独立的公司,出售了信用卡业务部门,并同其他企业建立了多个战略联盟,致力于发展自己的核心业务——电话服务。百事可乐公司放弃了自己在餐饮饮业的领地,集中精力维护和强化自己在软饮料市场中的地位。美国在线公司与世界电讯公司进行了资产互换,以致力于互联网服务这个核心业务。西屋电气公司则通过出售资产的方式收回了它在制造业的大部分投资,同时大举收购电台和电视制作商,目的同样是为了突出其核心业务:广播。
  总的来看,跨国公司突出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转向,是迫于全球化市场竞争的结果。因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技术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创新成本的大幅提高,都与多元化发展战略中资源分散的特征相矛盾。市场全球化带来的后果之一是,企业无法措动局部市场的贸易和投资壁垒,屏蔽竞争对手的竞争。因此全球同类产品主要生产商的产品,往往同时出现在所有局部市场上,质量和性能孰优孰劣消费者一目了然。这样,对特定产品来说,全球化市场中允许存在的生产商数量,要远远少于市场分割形态下的数量。比如,在全球汽车市场中,1997年主要生产商为15家,预计到2010年将下降到5~10家。这样,跨国公司只能把有限的资料集中在培植核心竞争力方面,以争取在某一领域占据一席之地,而不是追求多元化的平庸的产品系列。
  当然,核心竞争力战略还是一种出于对企业规模考虑的结果。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来,各大型跨国公司都通过不断的购并活动来扩张自己的势力,结果是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科顿认为,“在控制生产网络意义上,成功的公司所达到的对经济的控制水平,已经超过了前苏联的中央计划制定者。……如果列出世界500家最大的中央管理经济体,经济规模较小的北朝鲜会榜上无名。”与国家计划经济一样,企业内部的科层计划经济,同样会导致经营灵活性和创新活力的下降。80年代AT&T公司面向多元化的购并导致的效益下降,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作为对80年代末教训的反思,伴随着购并活动的适当剥离成为一个自然选择。而在剥离过程中,与主营业务相关性小的资产必然成为主要对象,因为这些竞争力较弱的部门迟早会被挤出市场。

  此外,福特主义的失势和精益生产(lean Production)合理性的日益凸显,也是核心竞争力战略受到普遍采用的重要原因,并促使跨国公司将生产等低附加价值的活动向外剥离。福特制的特征是刚性的大批量生产、高度专用性的机器设备、充足的存货、非技术工人、纵向一体化和分布于全球的工厂,等等。但是到了80年代,这种模式走入穷途末路。根据哈里森政统计,从1965年到1980年,在7个最富裕的工业化国家中,公司经营收益占实收资本的比重从25%下降到了12%。造成这种状况最重要的原因是,技术创新速度的加快和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使大批量生产的标准化产品,越来越难以被市场所消化。这个问题一方面对企业创新的速度和质量、对市场反应的灵活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削弱了集中化生产的必要性。与此同时,信息、运输技术的进步,为大企业有效管理外部供应商、分散商提供了技术保证。这样,大企业专注于研发、营销等核心活动,并将生产等低附加价值环节非一体化,成为了一种合理和必要的选择。
  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制造业部门,跨国公司广泛地采取分包的形式进行外部筹供。根据一项研究,被调查的67家在墨西哥投资的跨国公司中,有37家采取了当地分包形式。耐克公司全球的正式雇员只有8000名左右,几乎都从事开发。管理、销售和广告工作。实际的生产则掌握在雇佣着7.8万工人的众多亚洲承包商手中。这样,耐克、施文思(Schiwinn)等公司都开始将自己视为设计者、创新者和组织者,而不再是制造商。它们的工作是信息处理、通讯、市场销售和交易处理,而经营系统的运行,越来越依赖于由外部供应商、分包商和分销商组成的虚拟组织。
一般而言,核心企业与外部供应商、分包商之间往往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比如技术、资金支持和长期合同等。这保证了低附加值环节的剥离,不会影响到高附加价值活动的正常进行和这些附加值的顺利实现。实际上,这些虚拟式组织中,各成员之间不是真正的平等关系,而是主从关系、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处于从属地位的成员所从事的业务活动往往是标准化的,其相对优势在于廉价的劳力和自然资源。而处于核心地位的跨国公司,往往成为以创新、协调和组织为主要职能的服务提供者。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被跨国公司剥离出去的非核心业务或环节,尽管纷纷成为独立的企业,但常常仍以分包商或许可证接受方的身份,作为与跨国公司存在准一体化关系的卫星企业。在这种中心一外围结构中,所生产产品的种类、规模的调整,以及组织结构的调整,都是通过对供应商的重新组合来完成的。因此,不仅调整成本很低,而且适应市场的灵活性很强。
  三、战略联盟与企业的竞争和扩张战略
  战略联盟不是一个新的现象,早在六七十年代就有一些跨国公司以这种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和开发。但值得注意的是,8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战略联盟作为它们开发新市场和加速培育自身竞争优势的重要工具。比如,在信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产业中,70年代跨国公司间的技术联盟仅有几个,而80年代中期每年就增加200多个。仅在日本,荷兰皇家壳牌公司就有30余家合资公司,IBM则有50多家。今天,缔结国际战略联盟越来越成为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商业战略理论的研究者们认为,所有的战略联盟都涉及三种筹码的“交易”:技能、现金和机会。本文认为,跨国公司之所以越来越频繁地进行这些交易,主要是因为市场的全球化给跨国公司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机遇和挑战:快速占领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的新市场的需要,分担费用日益高昂的研发活动的风险,取得互补性的战略性资产等等。

  首先,企业间技术优势分散的特征,为技术互补型合作创造了条件。因为以科技开发联盟的机制开展创新活动,对每个伙伴企业都是有利的。80年代以来,在世界生物制药领域。产业巨头不仅通过购并消灭了大部分的中小型竞争对手,而且还逐渐编织起一张张以研发为纽带的战略联盟网络。到1995年为止,史密斯克莱恩一比昌公司(SmithKline Beecham)与140多家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了联盟关系;葛兰素(Glaxo)公司也缔结了60多个这样的联盟。与此类似,由于美国汽车公司可以向日本的合作伙伴提供进入美国汽车市场的机会,而后者在协作生产的复杂技能方面存在优势,或能够填补前者产品系列中的空白,因此美日汽车制造商之间的联盟十分普遍。
  其次,高科技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的日益加快,使得企业独立投入巨大的固定成本进行研发和广告活动的风险很大。不仅如此,巨额的固定成本本身可能就是企业独立开发产品的障碍。比如在制药业,研制一种有效新药的成本有时在1亿美元上下。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风险共担制度的战略联盟,往往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吸引力。例如,菲亚特与日立公司联营的合资公司,使得实力相近的合作伙伴在液压挖掘机的生产和销售方面实现了全球规模,其风险和开支大大低于任何一方的单独行动。
  此外,缔结战略联盟还可能是一种低成本的市场进入方式。对于许多产品来说,建立销售网络是一项需要巨额固定成本投入的工程。但是,销售网络的非竞争性使其具有某种公共品的性质,即一旦这种网络建立起来,通过网络的销售流量增大,也几乎无须对网络追加大量投资。因此相互提供进入对方销售网络权利的联盟性安排,使每个伙伴企业都避免了一大笔沉没成本的支出。日本和美国的制药商之间就曾经频繁地开展这种合作。可见,战略联盟有时是一种市场地位的共享机制。80年代初欧洲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到波士顿第一公司和瑞士信贷银行这两家缔结了联盟关系的企业推动的结果:波士顿第一公司向瑞士信贷银行提供了进入美国公司债发行市场的机会,并为对方在发展创新性金融工具方面提供了先进技术。同时,瑞士信贷银行为波士顿第一公司提供了进入欧洲投资市场的机会。
  可见,从根本上讲,战略联盟是一系列迫于全球化市场的竞争压力而大量出现的特殊安排,它们往往是资源共享需要或存在购并的不确定性的结果。奥斯本和巴哈恩将战略联盟中的协议安排形式称为准市场(quasi-market),将战略联盟中的合资形式称为准科层组织(quasi-hierarchies)。他们认为在合并和完全的不相为谋之间,战略联盟可以在企业间维系一种若即若离的制度安排,这种治理结构不但对于消费市场失灵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有效,而且避免了通过将市场内部化而扩大科层制度的覆盖范围所带来的成本。
  通过缔结大量的战略联盟,许多跨国公司不再简单地扮演着有限的资本性资产所有者的角色。通过治理性合同甚至隐含契约,它们越来越处于非股权性关系网络的中心,实际控制着远远超过自有资产的大量合同性资产。比如,微软公司通过战略联盟关系,与其他企业建立了广泛的网络化的正式或非正式联系,并获得了对电脑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巨大影响力。同样,在生物技术领域,几乎所有的行业巨头都编织着自己广泛的外部合作和控制网络。1996年,吉能技术公司(Genentech)有10个营销伙伴,参与了20个许可证安排和15个以上的研究合作联盟。

  上述一系列的资本和组织重组的结果是,跨国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对市场变化的反应更加灵敏,决策重心进一步向经营一线靠近;跨国公司的经营范围收缩,资源越来越向核心主业集中;同时,许多跨国公司除了拥有一个与所有权相联系的法律边界之外,还构筑起一个与非股权安排(特别是战略联盟和分包制等)相联系的“软边界”。这些变化对全球化市场中的竞争格局和规则都带来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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