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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财政定位,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 【字体:
准确把握财政定位,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作者:佚名     人气:438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摘要]国有企业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重要支柱,财政事业的发展,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息息相关。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财政部门永恒的主题。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职能要转变,财政要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那么,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财政,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如何定位,成为一门新的课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财政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着力点有二:一是尽可能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包袱,让该退出的能够有序地退出,让该发展的更好地发展。二是大力支持先发展后退出以及处于自然垄断的部门和从事基础设施和高科技领域的需要保留和发展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这部分企业在实现其社会目标的同时,尽可能与市场经济真正接轨,以实现利润目标的最大化,为国家多做贡献。
  国有企业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重要支柱,财政事业的发展,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息息相关。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财政部门永恒的主题。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职能要转变,财政要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那么,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财政,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如何定位,成为一门新的课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一、从宏观上定位,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一种特殊工具,其行为目标具有双重性:一是社会目标,即国有企业的存在首先是为政府干预经济生活,实施宏观调控服务的,其主要功能在于维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并不单纯是为了赚钱;二是利润目标,即国有企业也具备作为市场经济竞争主体的一般企业的共性,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功能。当国有企业的社会目标和利润目标发生冲突时,利润目标应服从于社会目标。但目前,国有企业的产业布局与其宏观调控工具的功能是极不相符的,存在着严重的“错位”和“越位”现象,应该介入的领域介入不足,导致政府调控能力薄弱;不该介入的领域过度介入,出现恶性竞争。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从国有企业的功能出发,给国有企业以正确的定位,对国有经济的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具体地说,国有企业更适合在公益性、政策性、自然垄断性以及关系国家和社会安全的部门存在和发展:一是满足居民某些基本需要和社会共同需要的公益性部门,如公共交通企业、非盈利性环保设施等。二是政策性部门,如政策性银行等。三是保障社会和国家安全的部门,如武器制造企业、造币企业等。四是某些自然垄断部门,如铁路、电力等。五是某些基础设施部门,如港口、高速公路等。六是某些高科技部门,如信息产业企业等。在上述第一、二、三类部门,国有企业应占垄断地位;在第四类部门,国有企业可垄断,也可控股或参股;在第五、六类部门,国家不必要垄断;在其余的部门,国有经济应逐步退出。
  按照上述要求,财政部门就要支持那些应该从国民经济中退出的国有企业有序地退出,支持那些应该在一些部门让出垄断和控制地位的国有企业有序地让出,支持那些应该保留和发展的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革,使其焕发生机与活力。
  二、从微观上定位,找准财政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着力点
  无论是应该退出还是需要保留和发展的国有企业,在退出前以及为了更好地保留和发展,都必须解决一些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问题,主要是债务的处理、多余职工安置、离退休人员和职工的社会保障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那些应该退出的国有企业就难以退出,例如即使有非国有企业愿意收购那些应该退出的国有企业,它们也会面临这些国有企业的沉重债务负担和职工负担望而却步;那些应该保留和发展的国有企业也会因为背着这些沉重的包袱而难以生存和发展。

  国有企业的退出应是有序地退出,而不是无序地溃退,也不可能同时退出,应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区分为三类:一是立即退出。对一些已经应该破产和经营状况良好但无需保留的企业,应尽早通过出售等途径退出。二是先保留并创造条件逐渐退出。对可以勉强维持现状,但因种种原因无法立即退出的企业,可先保留,并进行改革,在能够退出时逐渐退出。三是先发展再逐渐退出。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但因规模太大、内部结构复杂等原因一时难以退出的企业,可对其进行各种必要的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组为上市公司,然后通过转让国有股权逐渐退出。
  除去应退出的国有企业外,需要保留和发展的国有企业更需要通过改革使其不仅能够继续存在而且获得发展,以发挥其特有的、非国有企业难以替代的功能。对那些公益性的、政策性的以及关系国家和社会安全的国有企业,按照《公司法》中对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进行改革,实行科学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为公众、为其他企业、为国家提供优良的服务和产品;对于自然垄断部门和从事基础设施、高科技领域的国有企业,要通过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科学的管理,要求它们不仅自负盈亏,而且要向国家多缴税收。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财政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着力点有二:一是尽可能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包袱,让该退出的能够有序地退出,让该发展的更好地发展。二是大力支持先发展后退出以及处于自然垄断的部门和从事基础设施和高科技领域的需要保留和发展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这部分企业在实现其社会目标的同时,尽可能与市场经济真正接轨,以实现利润目标的最大化,为国家多做贡献。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1.规范企业改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如前所述,从微观上来看,先发展后退出和一部分需要保留和发展的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无论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还是用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都必须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逃废银行债务。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加快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工作步伐,明确资产经营者的保值增值责任。通过做好效绩评价工作,促进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国有企业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加强国有股权管理,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做好企业改制、兼并、分立过程中的资产划转工作,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严格做好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产权转让收入管理、产权界定等各项基础工作,把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落到实处。
  2.强化社会保障职能,尽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要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千方百计确保离休干部养老费、医疗费支出,认真落实城市低保资金,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开拓社会保障新的筹资渠道,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另一方面,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以前,社会保障主要覆盖了国有企业和大集体企业,对“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很少涉及,结果造成国有企业职工即使挣钱少、甚至下了岗,也不愿离开国有企业这棵“大树”,因为只要在国有企业,国家就会管养老、失业和医疗。这样,国有企业卸不掉该卸的包袱,改革和发展的步子仍然沉重。同时,由于社会保障覆盖面窄,基金的共济能力差,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低,当很多国有企业实际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没有发展前途时,也不敢走破产的路子,只能采取“减一点、免一点’愉办法尽力维持,越维持资金浪费越大,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应尽快研究采取措施,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实现社会保险的社会化发放,使企业的离退休人员逐步与企业脱钩,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3.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用足用活财税优惠政策。“管理科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之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国有企业管理水平有了长足进步,但不少企业由于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有效的监督约束不力,财务行为不同程度地存在失控现象,财会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财政部门作为财务主管部门,必须切实规范财务管理体系,强化财务管理职能,帮助国有企业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把推行厂务公开与建立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健全企业内部财务运行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管理依法正常开展。
  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还表现在财税政策不规范和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上。首先,要规范财税政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使优惠政策过多过滥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目前又有所抬头,这不仅会严重削弱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也不利于企业间的公平、合理竞争,最终将阻碍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因此,必须对现行财税优惠政策进行规范。对于到期的财税优惠政策,要进行彻底清理;对各地自行出台的财税优惠政策,要坚决予以纠正;对确实必要的财税优惠政策,要通过正常渠道加以解决,采取“堵后门,开前门”的办法,以保证政策的公平合理。除了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目前各种收费也很不规范,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了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也必须加以改革和整顿。对企业的各种不合理收费,要坚决取消;对部分合理收费;要通过严格收费权限和标准、加快费改税和费税归并步伐等措施加以规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其次,要帮助企业用足财税政策。近几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的措施,比如,调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提高出口退税率、对企业设备投资按比例抵扣所得税等,对于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是十分有利的。财政部门要帮助和督促企业下大力气抓好政策的落实。对企业技术开发费据实列支等“两则”、“两制”规定的政策,要督促企业按规定落实,可以实行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激励政策,激发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实力。
  4.开辟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资金困难。财力不足、资金紧张,既是困扰国有企业的大问题,也是困扰各级财政的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拿不出更多的钱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必须在用活用好财政资金上多下工夫,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要注重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重点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采用贴息、担保等多种形式,吸附更多的银行资金、外资及社会闲散资金增加对国有企业的投入,同时,要拓宽思路和视野,进一步引导企业搞好资产运营,鼓励产权交易和资产流动,促进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企业的规模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5.发挥自身优势,为国有企业改革搞好服务。财政部门与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工作联系多,要发挥自身职能和优势,为企业改革搞好服务。要通过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交流市场信息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现代理财意识和技能,促进企业家队伍建设,帮助国有企业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自觉意识,设身处地地为企业着想,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经济研究参考,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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