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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改制基本情况介绍           ★★★ 【字体: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改制基本情况介绍

作者:佚名     人气:433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一、院发展历史简述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院)1964年组建于辽宁省锦州市,1966年迁至四川省绵阳市,1988年院总部搬迁到四川省成都市。十一院先后隶属于第四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电子部、信息产业部。2000年底,根据国办发(2000)71号文,十一院划归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EC)。2001年5月,CEC批准十一院改为企业。2002年5月29日,CEC批准十一院改制为有限公司。2002年7月6日,改制后的第十一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并在成都市艺术中心隆重举行了成立暨揭牌大会。
    1983年前,十一院完全是事业单位。1983年8月起十一院转为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2001年12月,四川省科技厅认定十一院为“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现状
    1.主营业务及资质
    十一院是以工程设计、咨询、监理、总承包为主业,兼营净化空调系列产品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综合性甲级设计院,拥有国家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证书以及十余项乙级设计证书。
    2.市场情况及核心竞争力
    建院40年来,十一院先后承担了设计、咨询、监理、总承包工程近2000项,尤其对大规模集成电路、光纤光缆、生物制品等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环境所需要的大面积、高级别净化空调系统、高纯工业气体系统、超纯水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数据通信系统以及防静电、防微振、电磁环境污染控制等方面的设计具有独特的专长。
    十一院新班子上任两年来,紧紧围绕国家大力发展高科技的战略,以微电子、半导体、通信、生物医药等工程技术为核心竞争力,制定了“设计为核心,承包为主导,经营多元化,工程国际化”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模式逐步向具备工程项目总承包(EPC)能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发展,承揽了大批体现时代高科技主旋律的精晶工程,是我国微电子、光纤光缆、生物医药工程的主导设计院,也是国外工程公司在国内高科技领域合作的首选合作伙伴。
    3.领导班子
    改制前,十一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赵振元为企业法人。改制前十一院领导班子由信息产业部部任(2000)60号文和部党任(2000)79号文任命的成员组成,任期四年。领导班子成员依次为院长赵振元、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冯孝康、党委副书记王建生、总工程师郑秉孝、生产副院长陈小华、行政副院长何先锡、经营副院长何平。改制后的院领导班子平稳过渡,赵振元同志出任公司董事长兼院长、冯孝康、王建生二同志出任公司董事,其余经营班子成员没有变化。2003年10月,由于年龄原因,冯孝康同志不再担任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由赵振元同志兼任院党委书记。
    4.人员情况
    十一院改制时在岗在职正式职212,总人数为710人,其中,国家设计大师2名,教授级高工12名,高级工程师204名,工程师183名,一级注册建筑师25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45名。此外,十一院还有待岗、内退人员35名,离退休职工301人(其中返聘退休职工76人),临时工70人。

    三、改制情况
    1.在CEC杨晓堂总经理与CEC新班子的亲切关怀下,我院院长赵振元同志于2002年3月上旬在京召开的CEC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改制建议,得到了杨总的大力支持。后于2002年3月27日,院长赵振元、党委书记冯孝康同志等专程赴京向CEC领导汇报。杨总、佟副总、柳副总、苏副总、张副总、陈副总等对十一院的改制作出了一系列明确指示。张玉堂副总经理等受杨总委托,多次来十一院专门指导,院上下经过反复讨论,经职代会原则通过,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形成了改制方案。可以这样说,十一院的改制方案始终是在CEC领导的亲切关怀与全院职工的支持下完成的。
    2.改制的原则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保持稳定,考虑到各方面利益,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3)确保双赢,有利于十一院的长远发展。
    3.改制模式:十一院改制的模式为整体改制。
    由CEC代表国有资产,成都爱华技术咨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投资方,双方共同出资组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组建的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运作。
    4.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4000万元
    (3)注册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股本设置:总股本4000万股。其中:
    1)CEC占总股本的51%,2040万股;
    2)成都爱华技术咨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持股公司)占总股本的49%,1960万股,其中:  
    ——院领导230万股:院长80万股,书记40万股,副院长25万股;
    ——处级、副处级人均3.96万股,中层干部共407.7万股;
    ——工程技术人员(研究员级高工一助理工程师)共1242.8万股,人均1.92万股。
    (6)经营范围:与改制前相同。
    5.职工社会保险
    十一院已分别于1997年7月、2000年10月、2001年1月为绵阳分院208名职工、华东分院50名职工、成都总院688名职工在当地社会机构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并同时参加了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于四川省关于勘察设计单位转企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配套政策尚不明确。因此十一院时至2002年4月还未能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为了顺利实现改制,十一院现已与当地社保机构协商,达成一致:十一院职工应从2000年10月起按规定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国办发[2000]71号文件,2000年10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目前正在办理全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这样,十一院就完成了基本医疗、失业、基本养老三项社会保险,同时还为职工参加了补充医   疗保险,为顺利实现改制提供了保障条件。
    6.职工安置
    根据国办发[2000]71号文,十一院由事业单位改为科技型企业,划归CEC,按照CEC中电企[2001]232号文批准十一院正式改为企业。改企后,十一院为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需要和建立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在人事用工、劳动工资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已于2001年8月实行全员竟岗,精简行政机构,调整生产部门,按岗定员,按岗定薪,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院上岗职工均与院签订了劳动合同。通过这次改革已对5名因个人原因长期不在岗的职工进行了清退,对24名因病或其它原因未能受聘的职工办理了退养手续。待岗9人中,6人自谋工作,停发所有工资,3人按最低生活费发给,均已作处置。与此同时,院对退休制度制定文件,除研究员级高工本人不提出退休的外,凡到国家规定年龄的,一律按时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工作需要由用人部门申请,经院批准返聘使用。
    7.为什么十一院改制要实行员工持股
    (1)十一院需要人才团队,需要积极应对我国加入WTO后对人才的冲击
    十一院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些个别人才,由于涉及很广的面,需要一大批人才。以集成电路工厂设计为例,除了复杂的工艺技术、防微振的土建工程、高级别的洁净室、复杂的管道系统、水气系统与要求严格的供配电系统、安全控制系统与数据传输系统等一系列专业人才群,此外还需要市场营销、信息软件应用与管理等人才。因此需要的不只是一、二个人,而是需要一个庞大的高素质人才团队。我国加入WTO后欧、美、日等国外工程公司、设计公司抢滩中国市场,对我院的人才稳定造成较大的冲击,一些中青年骨干流向进人中国市场的外国工程公司,因此要增强十一院的吸引力,稳定队伍就必须让员工持股。
    (2)员工可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十一院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由于员工本身的培育与成熟是一个过程,很多投入与效益只有在以后才能逐步显示出来,即十一院的收益与不断发展有关,是让员工共享其发展,还是让员工只享有现有成果,这也是关系到是否有效激励员工的重要因素,要使更多的员工认识到,只有自己的   命运与公司未来的发展紧紧相连,他们才能全身心地投人。
    (3)员工共担公司风险
    十一院存在较大的工程承包和设计风险,这种风险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风险除了院承担以外,应该变成使全体员工有风险意识,与公司共担风险。因为只有依靠全体员工的创造力,才能一起共同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化风险等,而要使员工与公司共担风险,必须共享利益,必须使员工持有其股份,使其不仅成为经营者,而且还是所有者。

    (4)员工持股已在欧美与台湾高科技企业中盛行
    据数据共享公司和美国电子协会在1997年对1100家上市公司做的调查,53%的公司向全体员工提供了股期权。最近我们到台湾考察了新竹科技园与台湾一些人才密集的高科技企业,员工持股已相当普遍,员工持股已经成为企业联系员工的重要纽带,成为吸引员工、留住人才、凝集合力的有效方式,另外,经我们对美国IDC等同行考察,其员工同样持股。
    8.员工持股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实施步骤
    根据我们对全国数十家同行的走访和对本院职工的民意测验后认定,员工持股必须要根据责任、岗位任期与贡献拉开差距,而不能搞平均持股,重点必须向骨干倾斜,平均持股是没有效果的。
    (1)担负责任的大小——职务、职称
    职务与职称是一个人能力与责任大小的重要标志,虽然不能说是唯一标志,但是重要标志;职务、职称与能力、资深程度均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2)岗位的关键程度
    在十一院内,岗位虽然都是不可缺少的,但其关键程度是不一样的,虽然具有相同的级别与职称,但由于所在部门一般来说,在经营、生产一线的部门重要一些,行政后勤与一线管理部门的重要性要弱一些,而在经营生产与管理中最重要的那些部门是最关键的岗位。
    (3)任职时间的长短
    贡献与责任、与任期有关,任职时间就是持续贡献的时间,任职时间长,贡献也就大,因此在持股中必须要考虑任职时间的因素。    
    (4)贡献的大小
    贡献的大小虽然与担当责任的大小、岗位的关键程度、任职时间的长短有关,但较低职务、职称,任职时间很短的,仍然能做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
    (5)既承认历史,更注重未来
    尽管国外许多人才密集型企业有员工持股成功的方法和经验,但我们无一能直接套用。因为我们有着漫长的国企历史和观念,不适合将国外成功的方法或激励机制直接用于我们。如何既考虑历史因素更关注企业未来发展是我们在员工持股方案、出资原则和进退机制中必须体现出来的独特的适合我们自己的激励方式。
    (6)稳步推进,一次成功
    改制本身牵涉到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求稳健,我们对改制方案特别是职工关注的持股方案采取了如下几个步骤才最终实施:初稿出台后对职工进行民意随机调查、修改后民意测验、再修改后算出每位职工在现岗位应持股数发给大家,再进行全员公快,通过后才最终定稿实施。
    9.出资原则
    (1)出资坚持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同“股”同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十一院现在有12个分院,分别是上海分院、华东分院(无锡)、苏州分院、武汉分院、北京分院、大连分院、深圳分院、重庆分院、天津分院、绵阳分院,最近又新设了南京分院和新区分院,这些分院由于所处的地域不同,基础不同,开发的力度不同,市场和效益情况相差较远,以绵阳分院与华东分院相比,人均生产率差30倍,后者是前者的5—6倍。在奖金分配上可以根据贡献大小拉开差距,但作为十一院的任何一个员工,应当同股同权,而不是员工歧视政策,这样做有利于全体员工的真正团结。而现在地域上的差距更多的是由于分工上的原因造成的,可以在奖金分配中考虑,但在股权设计和分配上要确保同股同权。
  (2)必须是十一院的正式职工(含返聘)
    必须是十一院的正式职工和由院人力资源部正式返聘一年以上的退休职工才具备爱华公司出资资格。离、退休人员和因项目需要临时返聘不足一年的人员以及改制时仍为长期待岗人员不具备出资资格。
    (3)对出资数的规定
    具备出资资格的职工可在规定的出资数量范围内自主确定出资数量,规定所指的出资数量为职工可以出资的上限。凡出资未达到规定数额,视作出资者对余额放弃。
    10.出资的进退机制设计和作用
    十一院采用的出资进退机制方案为:
    (1)出资的进退是指根据职务(职称)、任现职年限系数、岗位与贡献系数、院龄变化等,出资数按计算公式作出相应变化。每个财政年度按已变化出资数分红,但每两年更换一次出资证明。
    (2)正常换届的进退:院长及院领导分3年按平均比例进退;其余职工当年进,分两年按平均比例退。
    (3)非正常原因引起职务(职称)下降或岗位变动者,一次性退出到应出资数;因辞职、辞退、除名等非正常原因离开设计研究院的职工,当月一次性全部退出出资;正常调离设计研究院者,一次性全部退出出资;死亡职工当月一次性全部退出出资。
    (4)进退机制的实施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在公布年度财务报表的次月15日按证券部的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5)董事会根据进退机制和有关规定确定职工增加或减少出资的数量。职工退出的出资由证券部统一回购,职工不得私自转让。
    (6)出资转让价格按照上一年度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布的净资产计算确定。
    (7)按照正常进退机制退出出资的,退出出资者享受退出出资当月以前的利润分配。增加出资者享受增加出资当月以后的利润分配。如因辞职、辞退、除名等非正常原因退出出资的,立即办理退出手续,不享受当年红利分配。因正常调动或死亡而退出出资的,享受退出当月以前的红利分配。
    进退机制是保持员工持股活力的核心,是保证持股的公正性、公平性的一个关键。通过实践,我们感到进退机制的设计主要有以下作用:
    1)保持企业的活力
    新老交替是不可抗拒的规律,要保持企业的活力,必须有正常的新老交替制度,对员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除了要考虑员工的交替,还必须在持股数上同步做出变化,否则会出现后来担任重要责任的人,责、权、利不相等,给企业的实际运行带来很大困难。而进退机制确保了一代代新人成为企业的主人,从而使企业能够持续长远地生存和发展。

    2)保持公正性
    “在什么位、执什么权、尽什么责、得什么益”,这就是责、权、利的统一。如果没有进退机制,现任领导就有可能利用改制的机会,扩大持股并长期持有,退下后也可享受分红的权利,这是对企业员工的一种不公,对企业发展不利。而实行进退机制则可以避免利用权利的情况,确保公正性。而分阶段退出也避免了领导者一次性兑现收益而影响企业的后续发展。
    3)能上能下是现代干部制度的一个核心
    能进能退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任何东西一旦固化,就没有生命力,重要的是应“市”而变,与时俱进,进退机制给全体员工一个公平的、广阔的发展空间,增强凝聚力。
    全院总的认购情况:由于股本结构设计合理,论证充分,宣传得力,进退机制使企业股本结构处于动态而充满活力,全院职工认购十分踊跃,全院当时职工共756人,认股755人,认股率达99.9%。
    11.十一院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构成
    由CEC代表51%国有股权委派3名董事和一名监事会负责人,由爱华公司代表49%职工股权委派2名董事和2名监事共同组成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CEE为支持我院改制顺利进行,特别指定我院赵院长代表CEE出任董事长,这样赵振元董事长兼院长实际具备双重身份,既代表国有股,又代表职工股。CEE另两名董事一名为兼职,仅召开董事会时参加,一名为专职董事长驻十一院有限公司。历经改制使我们体会到,上级主管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支持是我们改制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四、改制回顾
    1.改制后使企业发展加快,企业管理日趋规范,国有资产增值,全体股东获得丰厚回报
    (1)员工积极性空前高涨
    十一院改制以后,员工积极牲有了明显提高,改制一年来在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情况下,合同额、收入额、利润连创历史新高。
    (2)队伍的凝聚力大大增强
    十一院通过改制,把全院职工通过股份这个纽带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改制前,受国外工程公司影响,造成我院人才流失,改制以后,队伍的凝聚力大大加强,不仅无一技术骨干离院,而且一些外流人才开始回归。如以前流往海外和在华外国工程公司的人才陆续回院工作。
    (3)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正式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监理会与经营班子都按照相关法律与规程独立运作。董事会主要进行发展战略的决策,选择确定经营班子,向股东大会提出年终分红方案;经营班子主要负责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具体实施;监事会主要监督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工作是否依法进行。
    (4)国有资产增值,股东回报丰厚

    改制前十一院每年仅需向集团公司CEC上缴30万元管理费,改制后仅半年,十一院向CEC分配红利就达330万元(其中30万元由CEC返回十一院离退休职工分享),是过去的10倍,全体职工也通过分红获得丰厚回报。同时国有资产得到较大幅度增值,改制后一年比改制前一年资产增值高达1500余万元。
    2.存在问题
    (1)由于企业快速发展,原预留股部分严重不足。目前我们正着手准备进一步深化改制,增资扩股。
    (2)进退机制的设立应当是科学的,是有利于企业长久发展的,但实施起来由于国企的惯性作用,比预想的要困难得多。
    3.我院改制成果获第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
    2003年12月,我院改制成果“设计研究院员工持股的决策与实施”,荣获第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该奖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组织审定的,这说明我院改制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2004年2月20日,赵院长和王助理到北京出席颁奖大会,领取《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证书》。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贮公司经过改制后近两年的实际运行证明,国企通过改制不仅能抗击我国加入WTO后对人才和市场的冲击,而且能力加速企业自身的发展。而成功改制的关键点——科学的员工持股方案是企业新的激励方式,是确保企业长久稳定发展的核心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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