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实业昨日公告称,财政部已于近日批复同意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省武威淀粉厂将其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4800万股全部转让给二股东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转让价以公司2001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78元为准,总计2.29亿元。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为社会法人股,并将向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荣华实业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武威淀粉厂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甘肃省武威塑料农膜厂、甘肃宜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武威饴糖厂共同发起设立,于1998年11月12日注册成立,并于2001年6月29日上市。 上市才一年,公司经营业绩又不错,大股东为何要就要转让股权呢?其实从以往公开资料来看,大股东转让持股似乎早有迹象。在荣华实业董事会9人中,第一、二、三、七大股东各派出两名董事,第五大股东派出一名董事,但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却由二股东派出人士担任。同时,荣华实业招股书也提醒投资者称,由于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到2001年11月,发起人持股满三年后即可以依法转让,公司存在主要股东变更,以及管理层、管理制度不稳定的风险,此话如今“不幸”言中。对武威淀粉厂而言,上市前以评估后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7384万元作为出资,如今能以2.29亿元的高价变现,而且拿到的还是“真金白银”,三年升值3倍,这样的投资收益自然划得来。至于武威荣华工贸虽然将出资2亿多元,才能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但与荣华实业首发6亿多元的募集资金来比,仍是笔划算的买卖。 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部分民营企业,集体企业直接上市可能存在诸多障碍,因而联合国有企业一起改制设立股份制公司为上市辅平道路,最后再采取受让股权方式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实就是一种“另类借壳”上市的方式。而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有企业作为第一大股东,民营企业或者自然人为第二、三大股东的公司,上市的也不在少数。如康缘药业,是由国有的恒瑞集团、上海联创投资公司和肖伟等自然人股东发起设立,而肖伟等几位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数相加,已超过第三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相差无几。荣华实业这类独辟蹊径的股权转让模式会否为这些公司所效仿,甚至于会不会成为以后某些集体所有制、民营企业“另类借壳”上市的样板,还有待继续观察。 中国证券报
徐国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