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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研究(17):居然向中小学校下手,微软开始“伤天害理”!           ★★★ 【字体:
微软研究(17):居然向中小学校下手,微软开始“伤天害理”!

作者:佚名     人气:158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看到微软已经开始在中国系统地展开中小学校的打盗版行动,要拿着他们背后推动而达成的中国的法律,从中国各地的中小学“打出”千百万血汗钱,实在令人痛心之极!
    国际知识产权委员会的研究报告明确指出:
    发展中国家为了改善对版权作品的获取状况和达到它们的教育及知识传播的目标,应该在版权法的框架内采用赞成竞争(procompetitive)措施。应该允许发展中国家在国家版权法里维持或者采用对教育、科研、图书馆使用的广泛的免责。在发展中国家实行国际版权标准必须要正确地理解提高知识产品的可获得性是一种持续和迫切的需要,以及理解这些产品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至关重要性。
    报告还认为:我们的结论是:在制定国际知识产权政策时,更多的注意力应当放在符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上。在考察现有体系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时,还需要更多的思考和行动。我们的观点是:如果我们不关心的话,知识产权系统可能会导扭曲并损害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发达国家里,具有高度完备的机制来保护公众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同样的标准适合于所有的发展中国家。我们认为发达国家时应当更多地注意使其商业利益与减少发展中国家的贫困相协调一致。
    但是,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的立法完全超越了自己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水平,而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看齐。使得连用于教育、科研的“合理使用”权力都完全放弃。
    在这次微软主导的中国软件保护立法中,到底是谁出卖了中国广大中小学生“合理使用”未经授权软件的权力。使中国所有中小学一夜之间沦为“违法者”,剥夺了孩子们本来就完全应该享受的免费的软件学习和使用的权力。
    自取其辱,自弃权力,这种内外勾结的“卖国”行为难道不应该受到调查和指责?
    中国中小学教育的经费问题是中国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如此一来,更加雪上加霜。让各地中小学投入千百万元去买完全可以合理使用的软件。其负面影响远远超过了软件本书,直接影响中国中小学教育。
    微软,你追求利润变本加厉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让中国孩子学习的权力都要来剥夺,实在是做得太过了。
    知识产权保护合情合理,但是,问一句微软,你们的知识产权从何而来?真的是天上掉下来?真的是你们的程序员先天就有的?没有中小学的教育,别说微软的知识产权,就是全人类的知识产权从何而来?
    微软作为一个在中国赚取大量金钱、吸引大量优秀人才的跨国公司,完全应该大力支持中国的基础教育。而今,不但不支持,还变本加厉,“杀鸡取卵”,实在是令人不齿。用发达国家的法律手段对付中国的基础教育,实在是“伤天害理”!
    微软,你能不能放过中国的孩子们?
    这里我还是大段引述一下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寿步教授的文章:
    当2002年元旦来到的时候,中国千千万万的国家机关和教育机构没有意识到,他们在一夜之间已经从法定的合理使用者变成了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者。
    因为在这一天,在软件著作权保护方面包含超世界水平条款的新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软件条例”)开始实施。

    从这一天开始,中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所有国家机关,中国从东部沿海地区到中西部内陆地区的大学、中学、小学等所有教育机构,如果他们使用的计算机中含有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的软件,他们就成为法定的侵权者。
    而在此之前,依照原《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原软件条例”)规定,他们是法律明确授权的“合理使用”者。所谓“合理使用”,是指用户使用作品,依法既不需要经过著作权人授权、也不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情况。
    原软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的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原软件条例关于合理使用的此项规定,在新软件条例中已经完全取消。
    在中国几亿农民、两亿工人、数千万下岗人员的现实国情下,中国政府一夜之间不可能倾其所有、将从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国家机关全部“正版化”,这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应当明白的道理。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懂计算机的“机盲”就是新“文盲”,已经成为不言而喻的共识。由于国力有限,中国的教育经费投入一直偏低。中国千千万万的国家机关尚且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实现软件“正版化”,中国的教育机构就更不可能依靠财政拨款实现软件“正版化”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将教育机构在原软件条例内所享有的在课堂教学范围内合理使用软件的权利完全撤销,让中国的所有教育机构一夜之间面临这样的窘境:要么做新软件条例下的守法者,立即关闭所有的教学用计算机房,停止所有学生的计算机课程教学;要么做新软件条例下的违法者,冒着随时可能被起诉侵权的危险,继续向莘莘学子传授信息技术知识,以使中华民族的新一代能够跟上世界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步伐。
    新软件条例的起草者不顾中国经济科技社会文化发展的现实水平,不顾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根本利益,让中国的教育机构也在一夜之间全部变成侵权者,人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为什么?

作者:方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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