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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危机管理的角度评判“三砸双菱空调案” | |||||
作者:佚名 人气:135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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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损害商品声誉案——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三砸‘双菱’空调案”尘埃落定:2003年7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国内首例损害商品声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涉案陈恩等4人的上诉,原告上海双菱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胜诉。 其次,从危机管理的角度来分析,法律上的胜诉不等于整个危机事件处理的最终成功。先从一个几乎妇孺皆知的实例说起吧,成立于1994年的三株公司,到1997年底,4年间净资产增长了16000倍。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神话般的企业,竟然在一场官司的困扰下迅速走向衰落。1998年3月31日,湖南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消费者陈伯顺喝了三株口服液后导致死亡。继而,20余家新闻媒介广泛报道:8瓶三株口服液喝死一条老汉。尽管1999年3月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三株胜诉,然而,悲剧已无法避免,这场风波使三株陷入始料不及的衰退期。在“三砸双菱空调案”中,上海双菱公司仅在陈恩等三人当众砸毁空调后,将三人诉诸公堂并最终胜诉,但“三砸事件”使双菱空调声誉遭受重创,并造成了50余万元的直接损失,显然,上海双菱公司的危机处理措施是不完善的。法律手段只是企业危机处理的重要措施之一,而非万全之策,它往往仅能澄清问题的事实,证明企业和产品的清白和无辜,但对于整个危机事件的处理来说,它实难担负起“扭转乾坤”的重任。要想取得危机事件处理的成功,除了法律手段外,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配之以必要的媒体宣传策略、危机公关策略和全面的沟通策略等。 最后,没有抓住因“三砸事件”形成的高关注度,对品牌进行有利宣传,做到成功借势。伪记者钱广如撰写歪曲事实真相的《噪音超标被处罚,客户索赔200万——84台双菱空调惹麻烦》、《双菱空调惹麻烦有续闻——业主停业索赔300万元》和陈恩、金月根、金家祥三人的恶意砸空调事件,对双菱空调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是上海双菱公司难以接受的事实。但同时,由于问题性质的严重性引起了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上海双菱公司本可以近早澄清事实真相,借助于意外的“高关注度”对“双菱”品牌进行形象宣传,做到成功借势力。 “三砸双菱空调案”的危机处理策略 一、危机潜伏期:2001年11月,陈恩等人购机后以空调器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上海双菱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投诉,双菱公司派员赴连云港进行检测和协商,但最终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 应对策略:分析问题所在,澄清双方责任,最大可能减少后患。 二、危机爆发期:2001年12月,记者钱广如撰写违背事实的《噪音超标被处罚,客户索赔200万——84台双菱空调惹麻烦》,发表在《南京晨报》上,对“双菱空调”的声誉造成了损害,此时“双菱空调危机”已经爆发。 应对策略:通过权威媒体,借助必要的资料和数据,来说明“双菱空调”的产品质量,推翻“噪音超标”的不实说法,说明事实真相,对文章进行有力回击,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借助因文章风波而形成的双菱品牌高关注率,对“双菱空调”进行有力的软性宣传,减少文章对“双菱空调”造成的声誉损害。 2002年1月,伪记者钱广如又续写《双菱空调惹麻烦有续闻——业主停业索赔300万元》一文,登载于《南京晨报》。 应对策略:除了通过媒体说明事实真相外,还可考虑借助法律手段来平息风波。 三、危机强化期:2002年3、5月间,陈恩、金月根、金家祥三人分别在上海、南京两市商业、交通要道,悬挂“双菱空调、质量低劣”的宣传语,当众各砸毁双菱空调一台。 应对策略:此恶性事件对“双菱”品牌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立即将三人绳之以法,与“双菱空调”的用户及广大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澄清事实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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