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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观点随笔三 | |||||
作者:佚名 人气:355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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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新近退出了自己的一张翻唱专辑:《红》,整张专辑全部都是老歌,其中就有笔者所爱的老歌《天天想你》,虽然笔者对韩红翻唱这首歌的技巧实在不敢认可,也许是守旧的缘故吧,但是对韩红的直白,笔者高举双手赞同,韩红说到创作初衷时表示:“我很多年前就想做一张翻唱专辑,因为我觉得很多现在创作的歌不如当年的旋律好,过去的歌都写得特别好,可惜我这代人没赶上首唱,是一种遗憾。我出这张翻唱专辑,一是因为想满足我想唱这些歌的愿望,二是觉得好音乐就应该世代流传,我这样做希望可以让这些经典流传得长一些。”如果非要说这些歌曲的共同特征,那就是所有歌曲都是与韩红一样七十年代生人耳熟能详的、属于他们成长年代的标记的经典曲目。 企业开始热心的执行他的方案,还不惜重金,聘请了一个作家开始全面跟踪品牌建设的过程,准备成功以后著书立传,这也是“海龟”派专家的一个建议。 可惜的是,这位“海龟”派专家没有真正了解企业的实力和中国的市场,整个计划草草收场,整个上海最后也只开了不到当初计划1/10的专卖店,企业根本不可能有这个实力,失败成了最后的遗憾。 企业大怒,在和“海龟”派专家闹得很不愉快之后,在上海开始艰苦经营,好在它在和SONY的OEM合作上,可以获取利润,但是用利润填补空缺总是不好的。当笔者再次见到这位企业老总的时候,他变得很极端,再也不相信任何的营销专家和品牌专家了! 让我们再回顾一下韩红的直白吧,其实这就是品牌的真谛,品牌是不可能靠什么噱头来建立的,消费者很快就会发现其中的空洞,他们是很有自己的思考的,作为企业,你觉得消费者会上当吗?不仅如此,作为企业主的您,难道不是一个普通消费者吗?难道您在生活中会相信一个仅仅是噱头的品牌吗?它会给作为消费者的您,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承诺吗? 最后笔者,想谈谈一个曾经发生在成都的一个品牌塑造案例,一个成都生产醋的企业,为了一夜出名,在一个广告公司所谓的著名广告专家的策划下,搞了一个主题为“明天吃醋不要钱”的活动,结果广告的第二天,整个成都市都轰动了,不仅消费者来了,几乎冲砸了那家租借地方搞活动的红旗商场,而且记者媒体和工商部门全来了,事件的结果是生产醋的那家企业受了工商机关的处罚,整个事件成了成都人茶余饭后的笑料。 什么,你问我那家生产醋的企业叫什么名字?对不起,笔者已经想不起来了,作为读者的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问问成都人,但是笔者不敢保证,他们也还可以记得起来,因为成都好像已经没有这家企业的产品销售了。 以前曾经听说过这样的一个营销推广案例,美国一个生产猫食品的企业,在其新产品上市之前,将产品投放到市场进行试验,许多人家的猫在食用了这种猫食品以后,纷纷出现喜爱这种食品的趋向,企业大为高兴,决定立即投入市场。 在渠道和广告完全处理完以后,企业很高兴的看见市场上开始销售这种产品,但是可惜的是,市场状况相当糟糕,企业大为困惑,完全不清楚这是什么原因。 这是笔者在接受营销规划的学习之际,台湾讲师讲到的一个真实案例,讲完以后,他用询问的眼光盯着大家,希望作为学员的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真实答案。老实说,我们并没有真正想过,讲师讲授这个案例的真实用意。 答案是最明显不过的了,猫食品的真正购买者不是猫,而是猫的主人,在整个营销的过程中,折价企业根本没有去关注这个产品的真正购买者,几乎一点研究都没有,尽管这种食品是猫所喜爱的,但是猫的主人喜不喜爱,企业一点没有去关注过。 实际上,在我们为企业商品的品牌进行规划的时候,很少有人真正注意过仔细分析品牌的目标消费群体。很多品牌策划中,在谈到目标消费群体的时候,总是简单归结为:年龄段、男性女性、可能的职业以及可能的收入,真正涉及到目标消费群体的生活形态的考察几乎少之又少,试问这样的目标消费群体定位,能够准确吗? 中国企业由于在品牌塑造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对于很多西方先进的技术手段还存在观念上和实际使用上的差距,这是可以原谅和理解的,但是许多本土的广告公司对于企业的这一点,却采取了一种妥协的手法,当企业坚持自己主观的看法的时候,目标消费群体的定位也成为了主观的见地,而广告公司也不再建议企业进行有效的市场调查行为,亦是以客户的意志为转移,所规划的品牌也就毫无独特之处了。 由于职业的习惯,笔者常常观察企业广告行为,近年来,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发展如火如荼,广告公司服务房地产客户的机会也越来越多,期间不乏有上乘之作,但是多数依然流于平庸,自然、人居、欢乐等成为房地产常见的宣传主题。深圳的专门从事房地产广告的企业不少,但是真正作出特色的并没有几家,以为笔者的朋友一直在深圳一家小有名气的专门从事房地产广告的企业中任职五年,在与笔者的交谈中,一语道破其中关键,在运作模式上,这些广告公司多以项目包干的方式来进行,所以在与客户简单交谈和了解之后,便按照以往的定式和模板开始套方案,至于准确的消费群体定位,根本式谈不上的。 但是这样的情况又岂止是在房地产界呢?成都一家广告公司所作的方便粉丝广告,请了一位美女来作形象代言人,在其广告的平面设计中,在这个形象代言人旁边写上了几个小字:“影视双栖新星XX”。知情者坦言,这个女孩子不过是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前台小姐,不过长得漂亮而已,笔者惊讶,就算如此,也是必须根据目标市场定位和消费群体定位的需要来选定是否需要形象代言人?是否选用这个人来代言品牌,难道…… 友人直言,这家企业和广告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压根就没有对市场真正进行过调查和分析,至于消费群体定位,可以这么说,就是闲聊中产生的,其主观性可想而知。试想,这样的品牌会具有真正的冲击力吗? 很可惜的是,这个品牌到今天,也只是在成都有点名气,在全国虽然有一点销售,但是也是不怎么样的。 品牌的塑造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可以说是要有数据基础的,很早以前,霍普金斯在其著作《科学的广告》一书中,就明确指出这一点,奥美的大卫•奥格威也直荐此书,其中就明确谈到要仔细的分析品牌所必须面对的消费群体,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深入研究他们的生活形态,要深入到他们的生活细节,比如购物习惯、购物特点等等,笔者认为消费者的分析和定位,绝对不是一页两页可以说得清楚的,所以深入了解消费群体是非常必要的,品牌需要的是仔细的分析和严密的有逻辑的数据,仔细看看我们的消费者是什么,在做什么,他们需要什么,这个才是重要的。 回到文章的开头,那个美国企业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营销上的问题,更是品牌是的关键问题,所以,大家不要再去犯和这家美国企业一样的毛病,品牌需要严肃对待。 话题还是由关于韩红引起,她的那张《红》在今天的年轻人看来,一点没有趣,对于过去的姜育恒、张雨生、王杰等等歌手来说,他们今天的魅力根本没有办法和周杰伦等歌手相比,从这个家度来看品牌,我们可以发现,品牌是在变化的,这是适应市场变化的结果,作为一个品牌规划的从业人员来看,认识到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 但是可惜的是,今天很多品牌规划者,把品牌的一夜成名,或者说品牌的噱头,当作了品牌成功的关键和基础。李奥·贝纳曾经说过,“一个成功的品牌至少应该可以在市场上挺立45年。”姑且不要去管这个45年的数字是不是合理,至少李奥先生告诉大家一个真理,品牌不是快餐文化! 为什么周杰伦的冠名只是一个“小天王”,而不是“天王”,不敢是笔者的意见肯定正确,但是周杰伦是属于快餐文化那一个类型的,确实不争的事实。由此看来,他可能所拥有的生命力肯定是有限的,如果周杰伦想要成为“天王”,需要的肯定就是不断的改变,以适应口味不断更新的歌迷。 今天太多的品牌规划者没有从根本认识到这一点,坊间陡然出现一本关于品牌速成的书籍,曰为十八法,试想在中国市场经济还没有真正完善的今天,品牌肯定存在一个探索的过程,但是速成也未免太玄了一点吧。如果说,这本书的本意也只是一种探索的话,笔者可以悻然接受,但是如果不是探索的话,笔者觉得,这样的说法和做法不免有误导的嫌疑。 我们所知道的品牌,肯定具有一个独特的,也是令消费群体愿意接受的品牌内涵,一个这样的内涵试问需要怎样的让人可以,并且值得记忆呢?笔者认为最关键的,就是反复的在消费群体愿意看到它的时候出现,在咨询发达的今天,要让人可以记忆一件事情,并不是一个轻松的工作。美国一项调查显示,一个美国人从早上一开始睁开眼,到晚上闭眼睡觉,其间可以接触到3、4百个品牌,但是真正记住了的只有区区6个,笔者斗胆推测,如果是今天的中国,大陆的企业个个都愿意做这6个当中的一个吧。 当年台湾统一进入中国的时候,所凭借的是大陆市场还不成熟的一个产品——方便面,通过产品带动品牌的方式来塑造自己的品牌,就是这样的情况下,从1990年开始进入大陆,其品牌塑造也花费了近十年的时间。再看看它的竞争对手——康师傅,其品牌的成功也在于利用了不成熟的产品市场,红烧牛肉面至今让人记忆,在一张白纸上写字和几乎没有什么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康师傅也付出了不少的精力。 可见品牌的成功和自己所代表的产品,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个产品和它的品牌在一个不成熟的市场发展都需要这么长的时间,那么更不要说是产品同质化程度居高的市场了。笔者对所谓的品牌快速成长十八法开始真的怀疑了。 中国企业想尽快树立自己的品牌的思考,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也不能够违背品牌建设的基本规律来拔苗助长,受伤害的肯定是企业本身,试问哪一个消费者会因为一个感动,或者一个轰动的时间来进行消费呢? 中国的消费者今天越来越理智了,上午再拜会联想市场部的时候,市场部经历不无感慨的说,“唉,现在连传统的消费高峰期都不见了,现在的消费者越来越成熟了。” 市场在不断变化,我们又回到了文章的开头,周杰伦要想真正成为“天王”,可能需要的还不是一点点的改变,就像笔者前段时间在网络上遇到的一件事情,一些小歌迷说,阿杜的风格很想姜育恒,于是很多姜育恒的歌迷开始指责,反驳这是一个荒谬的说法,不难看出,姜育恒这个品牌是深入人心了,阿杜的歌迷如果真的希望阿杜也有姜育恒一样的成绩,成为姜育恒一样的品牌,需要改变的也是很多。 动感地带发短信给笔者,说笔者在活动中中了《黑客帝国3》的电影票,笔者高兴万分,头一次可以和全球真正的感受同步的滋味了。不过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急忙拨打1860,小姐很热心的问笔者,“先生,我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吗?”在简单告知中奖的事情以后,笔者所关心的是,“小姐,今晚的《黑客帝国3》是原音版还是配音版?”小姐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先生,您放心,是美国原音版,中文字幕的。”笔者长嘘一口气,“喔,那就好,我不想看什么配音版。”小姐又笑了,“很多中奖人都这样问,特别怕再是李亚鹏配的音了。” 笔者不禁为之一惊,原来和笔者有同样观点不在少数呀。笔者在合肥某报业网站的新闻里面看到这样的一段话:“据悉,考虑到艰深的“黑客系列片”对于许多观众来说深奥难懂,中影公司在引进100个原版拷贝时已加紧影片的中文译制工作,在《黑客帝国2》中李亚鹏为尼奥的配音遭到众多观众质疑,因此在第三集中,将由北京电影制片厂的专业人员配音。” 据笔者了解,被媒体和网友争论了好久的“李亚鹏版”基努·里维斯在浮出水面以后,北京新建的东方新世纪国际影城举行了《黑客帝国2》中文版的超前点映,而原本预定参加点映仪式的李亚鹏没有出席。因为这件事情在网络上被炒得沸沸扬扬,所以媒体也就特别关注,李亚鹏在《黑》片中亮出的第一嗓是“全是噩梦”,没想到话音刚落,场内便响起一阵讪笑声,因为这句台词仍然带有以往李亚鹏特有的瓮声瓮气,从瘦削的里维斯口中吐出,自然有些搞笑的效果。李亚鹏本人时候解释说可能是混音时把原先自己试音时并不完美的那一条收进了最后的母带,因为实际配音时他是从中间的故事内容开始配的,等到配“全是噩梦”这一句时已经很有感觉了,不会像现在观众听到的那样糟糕。 但是观众的不满并不是简单的靠一些所谓的打分来评判的,一位网友这样写道:“在李亚鹏证实自己要为“黑客”尼奥配音的时候,我是不大在意的,因为我从一开始就只想看原版英文的电影,只是奇怪他哪里来的如此巨大的自信,自信自己能承担得起我们期待的尼奥?果然,众人一起来反对他为尼奥配音,这应该是他演令狐冲演郭靖之后的第三次被众人喝倒彩,也是同样的气愤:我绝对不会看他演的《笑傲江湖》;我绝对不会看他演的《射雕英雄传》;现在是‘如果是李亚鹏配音,我就不看《黑客帝国》了’。” 这样的评语确实很尖锐,但是对于李亚鹏配音《黑客帝国》,受众的不满意应该不在少数,这位网友继续写道:“李亚鹏是怎样红起来的,我一直都没有留意。感觉他就是拍了金庸的两部武侠之后才成为人人喊打的人物。他的两部片子我都只看了那种轰炸式的预告片,尤其是《射雕》,他那拉开弓还特地一回头的样子特别让人觉得可笑,傻得一塌糊涂。难道郭靖的憨厚竟然成了那样的傻?这两部电视剧应该收视很一般,否则在拍摄时闹得那样轰动而绝不会在播出之后竟然偃旗息鼓无声无息了。由此可见从前人们对李亚鹏的反对是正确的。” 在如此大规模的反对意见之下,李亚鹏没有保持沉默,“先是经纪人放出风声来,然后就是李亚鹏本人自己证实,还得意非常地说:‘是华纳电影公司直接找我的’,好像自己真的就是全中国最胜任为尼奥配音的人。” 李亚鹏的知名度可以说,在中国大陆是很高的,也许在港澳台地区也会很出名,这个笔者不得而知,但是从《笑傲江湖》开始,他似乎就成为了身被骂名最多的演员之一,有人写文章这样指出:“他(李亚鹏)不光是对自己事业的迷茫,做为一个演员,他最失败的就是演了自己不该演也不适合他演的角色。……一直没学会放弃的李亚鹏成名的代价是巨大的,看来机会太多也并非好事。其实他的为人很不错,有口皆碑。但为人和演技是两回事,特别是自己不适合演的,这样子大家的感情上都过不去,确实很可惜。”从这段文字来看,应该是很客观的评价了李亚鹏。 在笔者的印象里面,知道李亚鹏是因为他主演的《将爱情进行到底》,因为笔者没有看过,不敢妄加评价,但是很得年轻人喜欢,这个好像倒是真的,可以说,当时的李亚鹏是成功的,但是当笔者怀着期盼的心情看了《笑傲江湖》以后,真的很失望,失望到了极点,李亚鹏确实演了一个他不适合演的角色,李亚鹏的扮演在笔者看来,完全没有当年周润发的潇洒和傲气,也没有今天吕颂贤的不拘和洒脱,在僵硬的表演中,看不出令狐冲是一个不拘小节和知大理的人,本来成功不易的李亚鹏,把自己的品牌开始毁掉。 如果李亚鹏当时就适可而止的话,也许今天可以挽回些什么,可惜的是他接着演了《射雕英雄传》,这部戏所招致的骂名远远超过了《笑傲江湖》,经管一些年轻的影迷依然为李亚鹏和新版《射雕英雄传》打抱不平,但是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确实这部戏是大家所不喜欢的,李亚鹏这个品牌开始出现了更大的危机。 其实作为一个品牌从业人员,不难看出,这就是一个品牌的基础危机,为什么这样说?首先来让我们看看品牌在塑造过程中的几个层次,举个可乐的例子吧。 天气很热,当您到一个士多店里面去买可乐的时候,您告诉老板:“老板,我要一听可乐!”这个时候老板会给您几个选择呢? —可口可乐? —百事可乐? —还是非常可乐? 都有,但是相信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士多店老板更多的士给您两个选择: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这个说明什么呢?说明这个两个品牌在受众的心里,都有良好的知名度了(也许非常可乐也有,但是为了讨论简单,暂时不加入它),这是品牌的第一个层次——知名度。 可以这样说,大家一定乐意在这两个品牌中选择,为什么呢?这就是品牌的第二个层次——美誉度(或者说是好感度),因为大家觉得这个品牌是可以信赖的,所以在心理并不排斥它。 下面请大家试想一下另外一种购买询问方法,“老板,给我一听百事可乐!”,或者是“老板,给我一听可口可乐!”,语气很明确和坚决,您说,老板还会给这个购买者一个选择吗?不会,这就是品牌的最高层次——指名度。 其实李亚鹏已经是拥有很高的知名度了,但是作为品牌从业人员来讲,必须注意到一个问题,高的知名度,并不意味着拥有高的美誉度,这就是李亚鹏这个品牌今天所处的一个尴尬境地,就像那个网友所指出的一样,“一直没学会放弃的李亚鹏成名的代价是巨大的……其实他的为人很不错,有口皆碑。但为人和演技是两回事,特别是自己不适合演的,这样子大家的感情上都过不去,确实很可惜。” 在品牌塑造的过程当中,李亚鹏和他的经纪人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也许在他们的心理,认为拥有了高的知名度,就是成功的品牌,如果这样就大错特错了,笔者曾经谈到过的那个成都“明天吃醋不要钱”的案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消费者可以记住您,但是绝对不会容然您的错误,而这样的错误足可以毁掉这个品牌,不是吗?今天的成都人,谁还可以记住当时那个“明天可以不要钱”就可以吃的醋呢? 不要忽视,消费者的脑袋是有限的,他们可以接受一夜成名的辉煌,但是也可以一夜之间把您忘记得干干净净! 作者:泊舟听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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