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针对武汉大型零售商场是多还是少这个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搜集了大量的资料数据,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结合武汉目前的实际和今后的发展趋势,提出武汉大型商场发展的对策研究报告 武汉大型零售商场是多还是少,这已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和商业经营者的热门话题。就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搜集了大量的资料数据,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转变”为指导,结合武汉目前的实际和今后的发展趋势,提出武汉大型商场发展的对策研究报告。 一、近年武汉市大型商场发展概况 “八五”期间,武汉市大型商场快速发展,据“七五”期末即1990年底统计,全市共有5000m2以上的大型商场10家,总营业面积15.7万m2,1990年销售额150910万元。“八五”期末即1995年底,全市5000m2以上的大型商场增加到33家,营业面积37.8万m2,增加1.4倍;1995年销售额738812万元,比1990年增长4.9倍。“九五”头一年,继续保持惯性增长达38家,其营业面积为56.49万m2,1996年比1995年增长49%,1996年销售额80亿元,比1995年增长约10%。“九五”期间,大商场建设总营业面积为161.97万m2。其中来自社会各界的投资项目59项,全部为5000m2以上,最大项目规模为17万m2国有商业自建面积27.1万m2。这些项目均将在后2-3年建成开业。预计到“九五”期末,武汉市大型商场总数将达110个以上,营业面积总数将达到203万m2。 以上情况说明,武汉市大型商场发展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即“七五”期间的启动阶段和“八五”期间的快速发展阶段。“九五”期间的大发展多数早在“八五”期间就已起步。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以下三点:(1)“八五”期间尽管大型商场家数增加2倍多,但营业面积只增加1.4倍,说明发展的重点在商场网点布局方面,重点是解决前30年大型零售商场发展滞后,大型商场点少、面积少、客流拥挤、购物环境差的问题;(2)“九五”开局头一年,虽然全市大型商场营业面积增加49%,但仅增加5家,说明发展的重点是上规模、上档次的结构调整过程。这种发展是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如武汉广场、亚贸广场、上海商城等;(3)“九五”后期大型商场总数的成倍增加和总营业面积的近3倍的增加,主要是在建项目。它们始于“八五”期间,其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自1992年以后,武汉市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等多种原因,高层建筑发展很快,加上当时大型商场的经营和效益处于黄金时代,每年增幅基本在25%以上。在这种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市外和境外以及相关部门认为武汉消费品市场潜力强大,大型商场利润高,因而出现了一拥而上的局面,这些时间集中、规模较大的投资项目,其对市场的影响将随着其项目的建成在“九五”后期逐步显现。 二、大型商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武汉市大型百货商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大型商场数量过多,规模过大,布局过于集中,业态单一,层次过高等,现分析如下: (一)大型商场数量过多 武汉市大型商场数量究竟是多是少,目前看法并不一致。这是因为仅就目前现有的大型商场数目尚不能给人以“过多”的感觉,但如果加进“九五”期间在建项目的完成,则其数目明显过多了。 1.从商业网点配置率指标分析。1996年武汉市商业网点数约为6万个,营业面积总数约为400万m2,按全市城区430万人,加上流动人口100万,共计530万人计算,每千人拥有商业网点数为11个,拥有面积为710m2。西方发达国家80年代初千人拥有商业网点数为12~14个,拥有面积为800m2。国内对比,南方城市每千人拥有商业经营面积506~700m2,北方城市为553~759m2。武汉市与之对比,比西方发达国家差值仅为100m2。与国内比,武汉市已超过平均水平,与上海市基本持平。且全市商业网点总量仍在增加,仅在建的大型商场到2000年就增加面积160万m2,加上现有400万m2,计560万m2,每千人拥有面积达1000m2。每千人拥有大型商场营业面积为380m2,比西方发达国家每千人拥有大型百货商场面积35.4m2还高10倍多。 2.与“九五”期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增幅对比。武汉市“九五”规划社会商品零售额平均递增22%,到2000年达810亿元,比“八五”期间增长1.6倍。按此速度计算,商业经营面积也应保持20%左右的增长率,然而包括在建项目,到2000年,全市大型零售商场总营业面积将增加5倍多,这意味着未来4年新增购买力将在这近百家大商场之间分流,其单位面积零售额必将下降。 现就“九五”规划中社会商品零售额每年递增22%的同步增长来测算,1996年大型商场销售为80亿元,到2000年为176亿元。1996年大型商场营业面积为56.49万m2,每m2销售为1.4万余元,到2000年,营业面积发展为203万m2,每m2销售为8500元,即下降35%。按照西方发达国家和日本的有关规定,大型百货零售商业的销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一般应为10%,最多也不准达到20%,截至目前为止,最高的只有荷兰,也只占7.5%。如果超过了10%,政府就采取措施限制其发展。如日本,在大型商业发展时期,政府用法令限制大型零售企业的营业时间为上午10时至下午6时,将其余时间的销售额留给中小零售企业,以保护中小零售企业的利益和避免失业人数的增长,以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按照西方国家这个参数,武汉市大型商场1996年的销售额已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1%。由于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商业又以国有企业为主导,国有大型商业是保证市场繁荣稳定的基础,其销售额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占一定的份额是必要的,但如果份额占得过多,也将会有损中小型企业的利益和增长失业人数,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3.与人口增幅对比。据1994年统计,武汉城区人口413.47万人,按人口自然增长率4.3‰计算,到2000年,全市人口为718万人。“九五”期间新增商品购买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居民收入;二是流动人口的净流入购买力。我市“九五”规划安排城区人均收入年递增7%,在居民收入和购买力增长幅度低于大型商场增长速度的情况下,必须使净流入购买力成倍增加,才能支撑全市商业网点特别是大型零售商场的高速增长。然而可以预见,流动人口的购买力不会成倍增长,而且其消费层次也呈多样化特征,居民消费支出中增加了住房、教育、医疗、保险等项目,必然要相对减少消费品的支出。因而过多发展高档消费的大型商场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4.对现有大型商场效益分析。以武汉市排序前16位的国有大型商场1994年与1990年每m2营业面积销售额进行比较。1994年每m2销售2.5万元,比1990年增加29.53%,而其营业面积增长2.8倍。此外,1996年武汉市排序前20位的国有大型商场每m2实现利润779元,比1995年下滑33.8%,销售额下降39.3%。更值得注意的是,1996年全市新增营业面积16.38万m2,销售却减少6.5%,其中20家大型商场仅有5家销售上升,另15家销售不同程度下滑。显然,“八五”期间每年递增20%~30%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如果考虑到未来数年内房地产市场启动,房屋造价上升等因素,基本可以预定今后新建开业的大型零售商场的平均效益指标还要有所降低。这些情况应引起各级领导及商界人士的高度重视。 (二)布局过于集中 目前包括建成和在建的大型商场,几乎全部分布在中心区。在中山大道、解放大道、武汉商场周边4.5平方公里内,大型商场已达27家,营业面积80多万m2。这意味着“九五”后期:中心城区大型零售商场将再增加2.5倍,营业面积再增加7.8倍。如此集中的网点布局,将加重未来几年大型商场的拥挤,加剧市场的过度竞争,同时给购物、交通等带来不便。 (三)业态单一,层次过高 目前几乎所有投资兴建的大型商场,包括正在建设的大型商场,都以大型综合多功能百货商场为其发展目标,不仅在经营品种、商场布置等方面雷同,业态单一,缺乏特色,而且在装修装饰方面盲目攀比,一个比一个豪华,远远超过了武汉市现有居民消费水平。同时由于装修规格的不断提高,为了早日收回投入,促使大型商场商品售价较高,在市场价格竞争中逐渐失利。这几年一些新开业的大型商场采取各种降价促销措施,正是零售市场过度竞争的反映。如果这种趋势继续发展下去,不用几年,武汉市大型商场经济效益就会出现一次普遍性的滑坡,个别网点还将面临倒闭的危险,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总之,武汉市大型商场在发展中,需妥善解决好总量平衡和结构失衡两方面的问题,在总量调整的同时,不应忽视结构性的调整,否则,结构失衡将进一步突出总量方面的矛盾,给消费品市场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建立商业网点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近几年武汉市大型零售商场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还受经济周期影响和城市建设的推动,因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发展中存在着明显“过热”现象和一定的盲目性。为了保证大型商场适度、有序、稳定的发展,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全市商业网点发展宏观调控体系。针对当前武汉市大商场发展“过热”反映出的某些问题,建立这一宏观调控应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健全全市性的社会商业网点管理体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武汉市社会商业管理框架已基本形成,但其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有关运作机制和规则也需不断健全。特别对社会投资兴办大型网点的管理比较薄弱,因此应继续改革商业管理体制,加强对社会商业的管理。针对当前大型网点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不失时机地建立起全市性的调控体系。 对大型商业网点的管理应侧重于立项管理,其模式有两种,一种是综合协调型,一种是职能管理型。综合协调型一般采取设立联合管理机构,或联合发文,共同监控等形式;职能管理型主要体现在对商业网点从立项到兴建的全过程,按其所涉及的各项内容,由各职能部门分别监控。由于武汉市已有统一管理全社会商业的专门机构,因此对大型商业网点的管理应从明确职能、完善手段方面入手。为了使各有关部门能协调一致,同时也促使大型商业网点建设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今后凡新建大型商业网点,首先应在规划部门申请立项,然后经由计划部门审核投资,商业主管部门对其商业性用途及功能加以定位审核等环节后,规划部门再据此作出批复。没有以上程序,任何一个单独的部门和个人均不能随意批准或兴建大型商业网点。 (二)坚持“因地制宜,适度发展”的原则,搞好城市商业规划 武汉市城市发展规划明确指出武汉的发展方向是建设成为国际性大都市。商业又是武汉历史和现实的支柱产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长江沿江的开发,以及三峡工程建设的推进,武汉市商业发展的前景是广阔的。但商业的发展包括大型零售网点的发展,必须与经济发展相互适应。所谓适度发展,就是使我市大型商业网点的发展与我市经济发展阶段性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生活水平的发展阶段保持动态平衡,与经济发展周期及其规模保持协调,要考虑购买力因素、城市功能、多层次的社会需求、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以及产业协调发展等诸方面。还要照顾大型商场的发展与中小商业企业保持合理的比例,按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大中小商业企业大体比例为20%、30%、50%。只有这样,商业网点的发展才是合理的、有效益的。否则必然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加剧市场的盲目竞争,特别要注意大型企业的发展不要危及中小企业的生存,以利于社会的稳定。 坚持因地制宜、适度发展原则,重要的是要搞好城市商业发展规划,进而发挥规划的特有作用。城市商业发展规划,是政府商业发展政策的体现,也是政府管理商业网点的依据之一。为了充分发挥商业规划的指导作用,首先要制订一个科学的全面的城市商业发展规划。这个规划应具备如下特点:(1)权威性。它由市政府及计划、规划、商业等部门共同制定,由市人大颁布实施;(2)明确性。明确指出今后发展大型网点的数目、布局及规模等;(3)可操作性。即除了制订商业发展规划本身以外,还要就规划如何落实、执行、责任主体、职责手段等作出明确安排。其次要加强规划的宣传,使大家了解规划,照章办事。市商委已制定了一个《武汉市2015年商业发展规划》,并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了论证,应在此基础上,由政府及计划、规划、商业主管部门共同讨论修改后,提交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三)合理布局、调整结构、建立新的零售商业格局 首先是实现布局重点的转移。大型网点不一定过于集中在市中心区,有的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逐步向外环、中环转移。在目前超常规发展的情况下,要从严控制在城区再建大型商场的项目。其它中小商业网点尽量靠近居民区。二是已经建成或在建的大型零售商场要搞好经营定位,实现市场细分化,在规模、档次、功能、品种、购物环境、服务等形成各自特色,避免千篇一律和重复布点的现象。三是在合理布局调整结构中,要依据目前武汉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商业网点的现状,综合分析地段周边的购买力、消费结构、人口素质、文化背景、交通环境等状况,因地制宜,布局要合理,规模要适当,档次要适中。在规模上宜大则大,宜小则小,支持大中小并举,以中小为主。大型商场“全中求特”,中型商场“专中求全”,小型商店突出一个“便”字,即方便群众购买。在档次上,宜高则高,宜低则低,高中低档结合,以中低档为主,以适应消费层次多元化的需要。在当前要侧重面向工薪阶层,面向大众化,面向生活必需品,这仍然是零售商业企业的经营方向和市场目标。在商业网点建设上,应坚持新建改建互补,以改建为主的原则,老城区要严格控制新建项目,侧重连片改造;新建商业网点主要放在新开发区。在商业零售业态上,要学习国际和上海市的经验,注重发展多种业态的零售商业,逐步形成以大型零售商场为骨干,以多种专业店、精品专卖店为特色,以连锁经营店,加盟店为网络,以新、老居民住宅区的家庭方便店为群体的多元化、多层次、布局合理、行业配套、设备先进的现代化零售商业格局。 商业经济研究 贺昌杏 王斌 陈秀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