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零售环节“加价”过大是各种经济利益矛盾在流通领域的集中反映,它不是某一个因素、某一个环节的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经济问题。本文对蔬菜零售“加价”幅度过大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遍布城乡的个体摊贩给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这当中以城市居民的吃菜问题最为明显。然而,近两年来,人们发现菜价愈来愈高,并且零售环节的加价幅度最大。例如,今年春节前后,山东省寿光市的黄瓜在当地的收购价格只有0.8~0.9元/斤,经过长途贩运,到达北京大钟寺蔬菜批发市场的价格一般为1.0~1.1元/斤,最多不过1.2元/斤,可是,这些黄瓜一旦进入各个零售摊贩,一下子就涨到1.8~2.2元/斤,个别高达2.5元/斤。零售环节出现如此大幅度的“加价”,究竟有何原因? 蔬菜零售的“加价”问题首先要跳出就零售论零售的思路。因为零售价格事实上是生产和消费在零售市场上的一种反映。消费在一些大中城市这些年是稳步上升,而蔬菜的生产和供应则呈现不稳定趋势(季节性因素除外)。这主要表现在蔬菜的生产为一种分散、小批量和盲目性起着主导作用的生产。我国自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来,农副产品的生产主要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并且以自给自足为主体,这决定了我国蔬菜生产的商品性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从属性地位。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商品性的蔬菜生产在种植面积上不稳定。因为分散的农户很难对市场信息做全面的、超前性的把握,并且以自给为主,市场交换为辅,这很容易造成蔬菜生产的“一哄而上,一哄而散”的不稳定状况,这是小农生产方式与市场经济结合的一种现实反映。 其二,家庭种植缺乏规模,其生产成本较高(尽管我国农村劳动力价格极其低廉),并且缺乏科学技术,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较弱。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蔬菜生产受自然气候的影响较大。 其三,分散的农户种植蔬菜,存在着批量小、力量单薄,很难与中间商讨价还价(因为自己到菜市去卖又不划算)。于是,在蔬菜收购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压级压价的现象。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菜价很高,但菜农并没有赚多少钱的缘故之一。 蔬菜零售“加价”过高的第二个原因,与这些年大量农民进城经商并承担着“城民待遇”(仿用外贸中的“国民待遇”一词)有关。农民进城经商,吃住都是高价,比如,在北京租一套二居室的房子,月租金达2千元以上,一个菜贩在街上吃饭喝水最少也得10元,至于孩子的入托、上学、医疗等就更不用说了。这些过高的“成本”按照俗话所说必然要“羊毛出在羊身上”,即反映到蔬菜的零售“加价”当中去。所以,零售环节的加价过高在一定程度上是事出有因的。 第三,零售“加价”过高与逐年增加的各种滥收费有关。一个个体摊贩除正常的工商税收以外,往往还要承担各种不定期的、名目繁多的收费和摊派,如市场管理费、卫生费、建设费、检验费、摊位转让费等等,以及城市建设集资、教育集资等;长途贩运的蔬菜还要受到沿途关卡的各种收费和乱罚款的影响,这些无疑都会加大商品流通成本,提高蔬菜零售的市场价格。 第四,“掺杂使假”和运输手段落后造成蔬菜大量损耗也是零售环节“加价”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据调查,北京大钟寺批发市场的蔬菜由于运输、保管手段的落后,平均损耗达15~35%,个别高达50%,这些损耗不仅要分摊到零售成本当中去,而且还会造成城市环境的污染。 第五,个体摊贩“僧多粥少”和心理预期混乱也是造成“加价过高”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近些年,弃农经商的人越来越多,许多个体摊位的日交易量不是逐年上升,反而有所下降,各个摊位要维持各种开支,必然要以“加价”的形式反映到零售物价当中去。同时,人们的心理预期这些年开始出现了一些混乱。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物价长期冻结,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相对较小,因此,人们的心理预期相对稳定。现在,由于经济转轨变型,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了,市场秩序也出现了一些混乱,加之各种腐败现象的蔓延,因此,人们在市场上的心理预期出现了混乱,如部分个体摊贩漫天要价、唯利是图等,这必然会人为抬高物价,造成零售物价的人为上涨。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零售环节“加价”过大是各种经济利益矛盾在流通领域的集中反映,它不是某一个因素、某一个环节的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经济问题。只有依靠综合治理,才能逐步见成效。任何用简单、粗鲁的办法,企图一蹴而就,只会把市场搞乱、搞糟,与最初的愿望适得其反。 首先,治理蔬菜零售“加价”过高要从商品性蔬菜的种植上入手。对于一些城郊菜农或一些蔬菜生产基地要积极扶持,如促其规模种植,扶持一些种菜大户,蔬菜农场等,与此同时,积极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把分散的农户种植与集中的购销服务结合起来,这是从根本上克服小农生产方式与市场经济结合所带来的弊端的关键,要象抓粮食生产一样抓商品性蔬菜的生产。因为随着农村人的城镇化,商品性蔬菜的需求量将逐年上升,蔬菜问题将越来越成为影响城镇人们生活的一件大事。为此,各级政府必须真正把“菜篮子工程”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其次,切实治理公路“三乱”和市场上的滥收费问题,尽量降低不合理成本。如在运输上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在一些大中城市还可探索蔬菜流转税的减免问题,如蔬菜的增值税或营业税可享受优惠税率等,以确保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和生活必需品的物价稳定。 再次,要切实加强市场管理和信息引导工作。对于一些哄抬物价(或价格串谋)、“掺杂使假”的不法分子要坚决打击。另外,可在每个市场上设立一个醒目的信息牌,公布当天有关批发市场的主要蔬菜价格,以引导个体摊贩的合理定价预期,同时,也促使老百姓监督市场物价,维护物价的相对稳定。 最后,政府要重视对蔬菜市场的建设和有关物流设施的投资,从根本上把“重生产轻流通”的思想扭转过来。要明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责就是对一些基础和公共设施进行投资和建设,这是搞好市场经济的长远之计、关键所在。蔬菜零售“加价”过高从一个侧面暴露了我们在市场建设中的问题,也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必须从这些具体问题当中把改革引向深入。 商业经济与管理 童年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