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已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只有冲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路和框架,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已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只有冲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路和框架,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要构筑律师职业道德新体系 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职业道德。所谓道德,是社会历史现象,是随着人类历史不断发展的一种特殊意识形态,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的工作或劳动中行为规范的总和。职业道德规范着人们在履行职责中的具体行为,要求人们在从事具体职业的劳动中,必须遵循相应的道德规范,要求人们以一定的思想、感情、态度、作风去待人、接物、处事,完成本职工作。律师的职业道德是律师开展业务活动的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它直接关系到律师队伍的形象和声誉,关系到律师事业的成败与兴衰。 昔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律师职业道德有以下几点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职业道德规范脱离社会现实和律师思想实际。如只讲社会效益,不讲经济效益,只讲奉献,不讲报酬,只强调行业精神而忽视物质利益;二是指导思想上,搞职业道德建设只是对上级责任,不是为“上帝”服务。规划、措施、检查、评比等都是按上级要求搞的,而不是从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只要上级领导和部门满意了,职业道德建设也就算完事了;三是在做法上,搞形式、走过场;四是在检验的标准上,不注重实效,而热衷于看搞了哪些教育形式,开展了多少次活动;五是在物质上搞平均主义,“大锅饭”、“铁饭碗”,干好干坏一个样。显然这些与市场经济下的职业道德建设无法接轨,必须构筑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职业道德建设新体系。在规范上,不能再排斥律师所经济效益和律师正当物质利益,那样只能挫伤其积极性,使职业道德成了难以被人们认可的、虚无缥缈的东西。 在指导思想上,由对上级负责变为对“上帝”负责。有人说:市场经济是最有“群众观点”的经济,这很有道理。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职业道德,毫无疑问要突出“上帝”,而不是上级。在做法上,职业道德建设是贯穿律师刑事案件的辩护、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代理,法律顾问等工作的全过程,有机地渗透到律师日常的工作中。在检验标准上,要果断摒弃“唯上”和形式主义,树立以实效检验的标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笔者认为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立场坚定。律师执业要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应当自觉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二是忠于法律。律师执业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以法执业。事实与法律乃是整个法制的生命与灵魂。只有在执业中依法办案,才能维护律师在诉讼或非诉讼中的独立主体地位。三是忠于职守。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自觉坚持真理,刚直不阿,仗义执言,反对徇私枉法,做守法的模范。四是廉洁自律。律师应当道德高尚,廉洁自律,珍惜职业声誉,在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要从业清廉,提倡奉献精神。在思想上洁身自好,警钟长鸣。在行为上光明磊落,不谋私利。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服务质量第一,社会信誉第一,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五是诚实信用。律师应当诚实信用,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工作作风、接人待物等方面,要为人师表,严以律己。在执业中无论接待平民百姓还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真挚、真诚、真心相待,一视同仁。六是保守秘密。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七是尊重同行。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树立共同的事业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律师之间的关系,要有同等的相互尊重,反对以邻为壑,抵毁诉台,树立良好职业道德风尚。八是敬业勤业。律师应当爱岗敬业勤业,努力进取,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注重陶冶品德和职业修养,完成党和人民赋予律师的神圣使命。律师要做好本职工作,就要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充分发挥自律功能,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 要引入竞争机制 市场经济最本质的东西是公平竞争。律师工作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当然不能没有竞争。竞争规律是无情的,优胜劣汰,“没有商量”。市场经济体制中培育的职业道德,也充分体现了公平竞争的精神实质。一个律师事务所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同样一名人民律师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难以在律师工作的竞争中立足。职业道德在一定意义上讲是律师在信誉与生命。所以说职业道德的好坏,是律师在高手如林竞争中能否有立足之地的关键一环。实践中不难看到,哪位律师职业道德好,其社会效益就高,经济效益也好。在计划经济中,国办律师事务所,吃“大锅饭”,律师端“铁饭碗”,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搞坏也无所谓。没有哪个所及律师因为职业道德建设搞不上去而开不出支,吃不上饭的。现在就不同了。由于律师工作改革的深入发展,律师事务所不仅有国办所,还有合伙所、合作所,法律事务所,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打破了独家办所的状态,互相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律师所已由过去的靠政府拨款,变成现在的自收自支。律师由单一的法律服务型转向服务经营型。由于市场经济需求法律服务的呼声越来越高,律师工作要正常运转,只有搞好职业道德建设,提高经济效益,才能在竞争中多一分优势。因此,搞好市场经济下的职业道德建设,就要将竞争机制引进职业道德中,作为律师执业,晋级的一个重要竞争条件。 是夯实法律建设的基础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是法制经济,市场竞争行为是靠法制来规范和约束的。离开法律、法规,市场就会失去秩序、失去公平,陷入混乱。 职业道德也离不开行业法律、法规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规范》,规范了律师的执业行为,是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准绳,是提高律师队伍两个素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在法律上的要求。如果一个不懂专业法规,不按专业法规管业、行政和办事的人员,还谈什么职业道德。有人称职业道德是“思想立法”,可是在职业行为上都不守法、执法,思想上还能谈上“立法”吗?同样,一个不依法管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业,也不可能有良好的行风。过去,虽然也抓职业道德建设、行风建设,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活动,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可是活动过后就“降温”了。仅起到一种导向的作用,而无有约束力。其实质就是“职业道德建设没有行业法规建设奠基,无异于将高楼大厦建立在沙滩上”。作为“思想立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必须有专业法规作为坚实的基础。因此,在目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中,大力加强法制、法规建设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自身建设 随着不同体制律师所的建立,律师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越来越提到了律师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一些律师在新旧体制转型期出现了一些与社会主义律师职业道德背道而驰的不良倾向,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有的律师不讲政治,忽视理论方面的学习,严重的自由散漫,不服从监督指导,忘记了自己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有的律师违反执业纪律,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所执业或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个别律师为了私利,同当事人串通一气,制造伪证,包庇犯罪,甚至触犯了法律;有的律师思想作风不正派,一味追求物质利益,金钱第一,律师之间不是互相尊重,而是互相抵毁,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有的还只注重收办经济大案,忽视社会效益等等,损害了律师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律师的声誉。为此,我们必须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律师队伍的自身建设。 4.1 加强执业律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律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全面提高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广大律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有机地统一起来。 4.2 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律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律师管理工作上的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要联系实际,依法制定对律师强化监督、加强管理措施,严肃执行纪律。做为执法的律师队伍必须要有严明的纪律,这是落实职业道德的基础保证,也是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加大律师工作的管理力度,使其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才能保证律师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此我们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应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如:政治学习制度、刑事辩护制度、民事代理制度、咨询代书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惩戒制度,严格规范律师的职业行为。 4.3 抓好律师队伍的业务学习,促进律师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律师依法执业的水平,也是搞好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增多,律师只有抓紧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学习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增强市场意识,增强市场经济法律意识,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特点,才能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4 采取有利措施,切实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律师法》明确规定了律师的性质、任务、律师的业务范围,执业原则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和律师责任。其性质又决定了律师工作必须无条件地置于党和国家的领导之下。所以要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核心和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这是搞好职业道德建设在组织方面的一个重要保障。 锦州医学院学报 赵素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