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并不等于就合理,更不等于必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变迁虽然纷繁杂乱,但社会主义道德的性质和主导地位并没有变,也不会变。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说,是同社会主义道德相一致的。 一、 市场经济下道德的变迁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会巨大地冲击着传统道德的殿堂。但是冲击并不意味着对其全盘否定和推翻,而是使之依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及其表现出来的利益关系,或是将其不适合、特别是直接危害市场经济发展的部分,加以摈弃,如宗法等级观念、因循守旧观念和重义轻利观念等;或是将部分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因素加以改造,赋予它以新的内容,如把封建社会的“孝”变成社会主义社会的“五爱”,使之发挥调节现代家庭关系的作用;或是将一些优秀传统美德加以发扬光大,如爱国主义、“敬业、乐群”等。总之,传统道德接受市场经济的挑战并进行自我改造,是当今我国道德变迁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是最基本的一个方面。没有对传统道德的批判与继承,道德就会失去变迁的基础,新的道德观念就无所着落。 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在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中新的道德观念大量涌现并深入人心。诸如竞争观、效益观、公正观、人才观、法制观等等,正日益成为人们所努力追求的道德价值取向。这些变化并不是偶然的,有它的社会历史必然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我们今天所从事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创造性实践,是对原有国家垄断性计划经济模式的大胆突破。它的结果,必然是我国社会结构的诸多方面,首先是社会经济结构方面的重大转型,以及社会经济利益关系方面的重新调整。由于道德是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利益关系的调节器,因而伴随着社会经济领域里的变化,必然会产生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新的道德观念。比如,既然市场经济讲究资源的最佳配置的自由竞争,追求生产的最大市场效应和商品价值,那么诸如竞争观和效益观等就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了。同样,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当作为生产和经营者的个人、企业、集团成为真正的主体(生产主体、经营主体、利益主体)的时候,才会有竞争和效率,才会有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从而才会有市场经济的本身。在这里,主体观念同样不是无关紧要的。总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会产生许多新道德观念,这是目前道德变迁的重要而显著的特征。 当然,我们不能就此认为市场经济对于道德的建立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正如市场经济本身带有与生俱来的二重性一样,市场经济对于道德的影响也具有二重性的。它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人的个性自由和解放,促成并提高人们的竞争意识、效益意识、公平意识等的同时,也会给道德领域带来不少负面的影响。如由于市场经济所追求的最高和最大的目标,是作为交换价值符号的金钱和利润,因此,就不可避免地要拌随着不择手段的商业欺诈、贪婪的金钱追求,企图将世界上一切有形的、无形的、物质的、精神的,都统统纳入市场经济的交换机制中去把它们放在金钱砝码的天平上来衡量,最终导致人本身的物化和异化,导致彻头彻尾的拜金主义的出现。如钱权交易、卖淫嫖娼、坑蒙拐骗等。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但由于它同样具有市场经济共性特点的一面,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仍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某些消极现象。如人们不再固守“重义轻利”的旧观念,这本来是好事,但是有些人却由此而走向另一个极端——见利忘义;又如,在金钱的引诱下,目前社会上离婚率猛增、性病流行,家庭纠纷和恶性案件倍增等,这些固然原因很多,但不能说与我国传统道德中的优秀道德关系被冲击无关。 二、 对道德变迁几种看法的辨析 在市场经济负效应的冲击下,我国社会主义道德领域出现的许多严重问题。它集中表现在:集体主义精神的作用减弱,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思潮泛滥,人们的心态和行为在背离了传统的轨道后并没有朝着健康的适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方面发展,社会道德生活似乎呈现出一种浑然无序的状态。面对这一切,人们自然会有许多看法: 1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主义道德的性质和主导地位会改变吗? 马克思说:“支配着物质生活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这告诉我们,一种道德体系能否在社会中存在,居于什么地位,最终取决于物质生活资料归谁所有和支配,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经济变迁主要包括社会形态生产方式(基本经济制度)和同一社会形态内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模式(经济体制)的变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对于过去的计划经济来说,是一次巨大的经济变迁。但是,这种变迁并不是全方位的,它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变更,而只是对这种经济制度下的具体经济运行模式和机制所进行的重大变革。其基本性质属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完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而更好地促进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国现阶段虽然存在着各种社会经济成分,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主体,是人民当家作主,是沿着共同富裕的前进。一句话,社会经济制度的基本性质并没有变。这便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根本上区别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由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决定着道德的性质,因此,尽管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领域确实发生了许多变化,但社会主义道德性质始终并没有变,也不会变。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的集体主义,仍是调节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原则。因此,不能认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道德的一切就都要随之变化。 2发展市场经济,突出个人的作用和地位,是否必然导致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从而削弱或瓦解集体主义? 诚然,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者的特殊利益是商品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承认肯定人对自身的关系和追求的合理性、必然性,是市场经济蕴含的一种最基本的价值准则,是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一大内在动力机制。关于这一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但是,如果由此就判定市场经济在其运行中,必然将使人们滋生利己主义思想,产生无视整体利益、集体利益而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等不良行为,那就未免有些太武断了。这是因为:这种观点既没有看到个人利益意向(权益意识)与利己主义差别,也没有区分作为市场行为的利益追求和作为社会行为的利己主义之间的差异。不可否认,商品生产者在市场经济中,一般总是遵循“最小—最大”原则的,也就是说要赚钱、要谋利。但同时必须看到“(在排除欺诈和暴力的情况下)每桩真正交易活动的达成都是在双方自由意志的前提下以互利的结果而告终的(这种交易本身就含有道德意义)”。市场经济下追求个人的正当利益,不但有利于调动广大生产者的积极性,使个人、集体和国家走向富裕之路,而且,这种行为本身并不一定就与人们在社会现实中做一个利他主义者相矛盾。实际上,致富之后帮助他人和国家的人,在现实中也并不少见。市场经济虽然易诱发利己主义,但利己主义并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第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同样要把作为实践和利益主体的人的作用凸现出来,把个人的正当物质利益凸现出来,但如前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本质区别的。“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建立以按劳动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份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所包含的这些内容,无不说明: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决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相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反对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由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强调集体利益至上的同时,也肯定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强调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这不仅与市场经济的自利原则和互利原则有相通之外,而且还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理想和实践能得到更好体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会削弱或瓦解集体主义,相反,这二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3是否由于市场经济所追求的最高和最大的目标是作为交换价值符号的金钱和利润,就会不可避免地使人滋生拜金主义思想? 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负效影响下,产生拜金主义在所难免,但这并不是说每个参与市场经济的人,都一定要成为拜金主者。作为商品生产者,他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因此,他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获得尽可能多的合法利润。但是,现实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社会生活中决不只是仅仅扮演一种社会角色,他还在其它社会关系中扮演着别的角色。如他作为社会公民,是祖国的一分子。祖国的悠久文化传统,壮丽河山,近代中国灾难深重的历史……,这一切都可把他培养着为一个有崇高爱国主义理想的人,甚至成为共产主义者。”在这里,关键是在于个人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拜金主义的产生,并不在于“金钱”本身,而在于把人自己创造的东西当作支配人的力量来顶礼膜拜,把金钱当作人生追求的唯一目标,做金钱的奴隶。如果一个人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崇高的理想,他就能用进步的道德理想来抵制拜金主义的腐蚀,在市场经济中在尽力地合法创造财富的同时,又在市场之外用其财富为社会、为他人服务,而不谋求任何回报。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是放任自流的“自由”经济,而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拜金主义作为一股无序的力量,并不是市场经济内在的必然要求,相反,它的“无序”必然会影响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影响社会的正常发展。这一点,就连资本主义社会的有识之士也早就看到了并采用诸如法律、道德、宗教等手段来对其加以限制。而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更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反对拜金主义。由于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是集体主义,它强调助人为乐、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强调奉献精神等。这是一种崇高的人生境界。在这种人生境界面前,拜金主义应该是没有市场的。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市场经济行为,集体主义原则不但不会被取消,相反,更应坚持,以使其成为抵制拜金主义的有力武器。 总之,存在并不等于就合理,更不等于必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变迁虽然纷繁杂乱,但社会主义道德的性质和主导地位并没有变,也不会变。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说,是同社会主义道德相一致的。那些认为发展市场经济必须以牺牲社会主义道德为代价的观点,幻想出现一种“全新”的社会面貌(包括道德)的观点,其实是由于把市场经济和社会经济制度相等同所致,混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 毛泽东思想研究 肖兴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