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务市场的特征 1、服务市场的范畴 服务市场是指提供劳务和服务场所及设施,不涉及或甚少涉及物质产品的交换的市场形式。传统的服务市场是狭义概念,即指生活服务的经营场所和领域。主要指旅社、洗染、照相、饮食和服务性手工业所形成的市场。 现代服务市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所涉及的行业不仅包括现代服务业的各行各业,而且包括物质产品交换过程中伴生的服务交换活动。现代服务市场所涉及的服务业的范围包括下述方面:金融服务业、公用事业、个人服务业、企业服务、教育慈善事业、各种修理服务、社会公共需要服务部门和其他各种专业性或特殊性的服务行业。 服务市场是伴随商品市场出现的,但服务市场的发展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几十年间,尤其是在20世纪的后20年间。纵观服务市场的发展变化过程,显示出如下的趋势: (1)服务市场规模扩大快、服务营销发展速度高。 (2)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市场结构日渐完善。 (3)国际服务市场中依然存在着区域间的差异,发达国家的领先地位与发展中国家的滞后状态形成反差。 2、服务市场的运行机制 (1)服务市场运行的特点 服务市场或称服务产品市场,是服务产品交换关系的集合。它既是市场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商品市场形成、发展和完善的条件或经济环境。在传统经济条件下,服务市场伴随着商品市场而存在;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服务市场迅猛拓展,成为独立于实物商品市场之外的有机部分,并充当市场体系中具有生命活力的组成因素。 服务市场运行中的供求机制有别于商品市场。其突出特点是,服务产品的生产能力与购买能力之间的矛盾在通常情况下难以暴露,只有在矛盾相当尖锐激化的时候才反映出来,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不大注意也不太关心服务市场的供求关系,这表明服务市场的供求弹性大,服务市场运行的自由度高。例如海港由于泊位少,装卸能力不足,在平时难以觉察,直到压船压港,问题积压严重时,才暴露了海港泊位少、装卸能力不足的矛盾。 (2)服务市场运行的规则 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服务市场运行的目标。为了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关贸总协定于第八次谈判即乌拉圭回合的成果缔结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该协定全面规定了服务市场运行的条件、内容和原则。中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其服务市场的运行不能不受到GATS的制约,中国服务市场不能不引以为机制,融入国际服务市场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