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是指某个个人或是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从各自选择的行为或是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厂家与流通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就是各自商业利益的“博弈”, 博弈的结果只能存在两种,合作与分手,但是,实际上厂商关系状态表现为四种: 按照顺时针方向,厂商关系实际上可以分为四种状态,谈判期,合作高潮期,但是在合作中,难免出现各种分歧,如果这种分歧不能愈合,就会出现裂痕,就会进入衰退期,直至彻底崩盘。 对于上游供应商来说,商家永远属于外部资源,属于不可控资源,虽然固定在某个时间段上双方的关系会处于上面四种状态中的一种,但是,这是始终在变化的,厂商关系存在一个动态的平衡,从一个点上分析,是静态的,但是,从一个面上看,这是动态,有道是,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 让我们分析一下,厂商分手原因所在: 第一点:双方自身角色的完全对立与相对对立 厂家属于上游供应商,商家属于中游流通商,在销售链上,扮演不同的角色,相对对立是指双方在合作利益上大方向是一致的,完全对立是指双方都要追求各自本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厂商关系焦点根源所在,格力与国美分手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第二点:商家经营意识与企业发展目标存在重大分歧 这里的发展目标最基本上就是销售品牌与销售数量,厂家总是希望客户多卖自己的产品,从而提升销售规模,完成销售任务,商家总是希望卖更赚钱的品牌,不一定卖你家的牌子,这就要产生矛盾,发展目标上的严重差异,也是导致厂商分手的原因之一。 第三点: 厂商各自战略的调整 市场总是向更加成熟化发展,产品线,销售决策,销售网络,都是在变化的,例如:厂家每年都有年度销售规划,对商家网络重点进行重新商家布局,这样网络重心就会发生转移,同样,商家也会定期对销售品牌进行规划,分为主推与非主推两大阵营,上面两个因素,都是指双方的战略调整牵扯到双方销售决策的体调整,因此,容易导致产生分歧,最终导致分手。
第四点:产生分歧不能有效缓解,而是走向分裂 厂商关系总是在矛盾中发展,存在良性矛盾与恶性矛盾,双方是可以转化的,一旦出现恶性矛盾,例如,各种遗留问题,人员关系处理,回款与销售矛盾,模糊政策兑现等,如果不能及时缓和,化解,就容易造成分歧的裂变,最终导致厂商分手。 合作都是有条件的,如果这个条件不存在了,合作也会随之不复存在,这是我们分析厂商关系所时刻要清醒看到的! 在目前中国家电竞争白热化的大环境下,厂商合作存在非常大的考验,渠道利润在不断的降低,来自外部竞争压力趋大,渠道利润已经接近渠道生存底线,厂商合作就会迎来新的话题,并不是给你一个政策,放多少货这样简单的业务问题,而是真真正正的做经营,如果说过去做家电是“赚钱”,现在改成是“省钱”了,因此,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认为如何厂商关系,避免分手,总结为两点: 1, 大原则不变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合作与发展始终是厂商关系的主题,厂家的大原则就是坚守自己的根本利益,不出卖公司的利益,商家的大原则就是友好合作前提下达到双方的共同目标,无论厂家实力多强,无论商家多强,两者都是存在紧密的合作关系,如果说是唇齿相依,可能有点过,但是,这个形容是非常形象的。 大原则不变,这是厂商合作的大方向所在,也是考虑分析任何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和重要原则依据。 2, 小原则适度调整 其实,实际合作中,大原则不变是主流,但是,主流之下必有漩涡,就是各种时刻要发生的问题,这就需要小原则去适度的调整,及时消灭发生的问题,从而保证主流肌体的健康发展。 大小原则,处理厂商关系,是我们在实战中总结出来的,在中国国情下的商业关系,也存在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人际关系,所以,处理好关键人物的关系,也是做好厂商关系的一个关键点,但是,要始终坚持大小原则,这是处理厂商关系最为实效的法则了。 中国营销传播网 作者: 刘同强,第三代家电营销人的新锐代表,职业家电营销人,专业从事家电营销领域研究,独创精锐营销理念,多家财经媒体、网站特约撰稿人,善于观察,思路清晰,观点新锐,旗帜鲜明,为家电营销实战派,力推精锐营销,矢志不移推进中国家电业营销历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