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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组合理论探析           ★★★ 【字体:
保险产品组合理论探析

作者:佚名     人气:325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本文介绍了保险产品组合的内涵以及组合的高级化运动方向。
  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保险产品将越来越成为保险公司竞争和经营的主要内容,对保险产品及其规律的研究,不仅对保险公司自身,而且对整个保险业都相当重要。20年来,我国保险业务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37.6%。但是,单一的经营方式和陈旧的市场观念仍是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瓶颈”。保险公司如何摒弃恶性竞争,树立正确的产品经营观,使我国保险业逐步走出粗放经营的模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保险产品组合内涵
  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服务,是一种体现风险保障能力的服务,是风险保障能力和服务形式的融合。在早期,一家保险公司往往只经营某一种保险产品,因此,不存在保险产品组合问题。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往往经营多种保险产品,保险经营也就成了保险产品组合的经营。
  根据现代耗散理论的理解,保险产品组合的最初形态是自然的、混沌无序的,经营者对市场中到底需要哪些保险产品以及某种产品需求的数量无意知晓,此时的供求平衡是通过外界环境(包括市场、政策、心理预期等)的非平衡相变来实现,使原本混沌无序的状态转变为一种稳定有序的状态,即使这样,保险业仍能实现基本稳定和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在市场竞争中,当企业提供产品的能力和水平成为竞争的首要问题时,自然的组合形态必然暴露出盲目、随意、波动的缺陷,放任自流的组合就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人为地、有意识、有目的地调节各种保险产品之间的量的比例和质的关系日益为经营者所重视,而计算机技术、信息决策技术等的广泛运用和大大提高又使之成为可能。 
  保险产品组合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组合开拓了产品的市场外延,挖掘了市场潜力,增加了产品的数量,重新调整了企业的市场份额;其次,合理规避和减少了产品的剩余风险,化解产品中的不确定因素,使大数法则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增强了经营稳定性;再次,可以改善组合结构,充分利用和发挥企业现有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组合的整体优势,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保险产品创新;第四,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消费者可以进入选择空间较大的“便捷商场”;第五,有利于扩大收益规模,提高企业最终效益。对我国保险市场而言,保险产品组合可以促使保险公司将更多的精力投入自身素质的提高,最大程度地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促进经营观念转化,将竞争从单一的价格竞争转向产品和服务竞争,遏制无序的市场行为,最终提高市场主体素质。 
  二、组合的高级化运动方向
  保险产品组合是运动的、变化的和发展的,有着内在的规律。在保险产品成长运动过程中,组合体的规模由小到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良好的结构互补和耦合机能使组合结构体向高层次推进。
  首先,市场供需结构的变化推动组合体的成长。(1)对于需求结构的变化,从静态上看,保险产品组合结构与人们不同层次和水平的保障需求结构相适应。从动态上看,需求结构会随人们收入水平的变动而变动。表现为,人均国民收入上升,储蓄性保险产品增幅更大;收入伴随耐用消费品及文化娱乐活动需求的提高使寿险产品增加;在收入不高的国家,收入的增加将创造对保险产品的有效需求。由于不同保险产品对收入的灵敏度不同,决定了需求中的保险产品组合的结构组成和结构的升级。(2)从供给结构的变动来看,一是宏观上的供给结构反映了保险业的供给水平,进而决定了市场组合的总体结构;二是微观上的供给结构取决于各类保险产品成本与收入的对比值,成本越低,保险产品越容易被供给,从而决定组合结构;三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保险产品供给结构变化的内在动力,推动结构体向高层次递进。

  其次,风险结构的更迭成为组合成长的根本原因。一方面,风险结构不仅从种类、范围、规模、结构等方面决定了保险产品的组合结构;另一方面,由于风险结构随风险的作用方式和效果的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而且,当结构中原有风险被克服以后,又会滋生新的风险。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和技术的发展,风险和风险结构更为复杂,而与人的需求相关的风险结构也会随人们的收入的提高而升级。因此,风险结构的更迭决定了保险产品组合的高级化运动。
  再次,市场竞争决定了保险产品组合的宏观分布状态。无论是价格形式的竞争,还是非价格形式的竞争,都表现为保险公司对保险产品的瓜分、争夺和占有。因为,竞争会导致保险产品价格下降,变动成本较高的保险公司就会停止有关产品的提供,从而改变组合结构。例如,本世纪80年代末,英国保险公司纷纷从北美、加拿大和新西兰撤走就是一例。同时,竞争会推动新产品的开发,特别是储蓄性保险产品比重上升以及核心产品的形成。
  最后,一国的政策因素,包括对保险业的管理政策、赋税政策以及社会保障政策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保险产品组合的形成和发展。在现代保险市场上,由于组合的外延形态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组合的高级化运行加大了人为的因素,在经营者与影响结构变动的各种因素之间,各种推进手段被付诸实施,如“夕阳”产品的压缩和“朝阳”产品的增加,以及市场营销的采用等。
  但是,在众多手段当中,保险产品创新成为组合的高级化运动的最常见的手段,因为,创新产品具有如下的作用:(1)创造了符合不同消费层次和水平的保险产品,成为保险产品组合高级化的市场基础;(2)充分利用了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发挥了现有生产要素的最大效用,成为组合高级化的重要出发点;(3)成为保险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4)拉动需求结构的变动,一方面满足并引导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刺激新的保险需求,保证高级化运动持续进行;(5)是保险公司技术实力和人才优势的集中体现,可以良好地树立市场形象;(6)创新的扩散效应可以大大加快保险公司乃至保险业的发展步伐。创新产品在结构体中不断地更新或取代,最终实现了组合的高级化。
  在相当的时间内,我国的保险市场还属于拓荒期,不断开发创新产品是实现保险公司从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的主要手段。  
  三、组合的经济效益
  保险公司在推进产品组合的过程中,获得了实际的经济效益。这种经济效益可以称之为组合经济效益。因为它不是通过规模的简单增加而取得的,而是通过调整原有产品的组合结构,获得不仅使保费收入扩大,而且使经营稳定性增强的组合效应,从而带来最佳经济效益,保证经济收益的增加。
  对一般企业而言,存在着“规模达到多大,才能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生产和技术,获得规模经济”的问题。萨文的研究报告显示,妇女服装业的年产量最佳规模为50万美元,炼钢厂和轧钢厂为2700万美元,玻璃制品厂为2600万美元,无机化学业为7000万美元。但是,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由于保险业的特殊性,几乎找不到规模经济的有力证据,或许规模经济在保险公司中并不存在。70年代以后,许多保险学者对保险业是否存在规模经济做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但是,研究表明,保险公司的规模经济并不明显,在“费用-规模图”中,并不存在明显的U型平均费用曲线。因此,保险公司意欲通过扩大规模获得最佳经济效益,难如人愿。

  在保险公司中,组合经济对传统的规模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表现为:首先,在组合中,如果不良风险的产品比重过大,尽管可以达到的总体规模较大,但仍会造成稳定性不足,甚至破产,不能获得预期的规模收益;其次,价格竞争必然导致保险公司倚重资金运用,而随之产生的衍生风险往往破坏规模经济;再次,单个保险公司由于市场份额有限,客观上不能保证规模;第四,规模经济之“大”与大数法则之“大”存在非同性,尽管规模的扩大在很大程度上同样满足大数法则的风险标的的大量性原则,但是,大数法则要求的标的的大量性是在自然状态下获得的尽可能多的同质数量;第五,通过增强稳定性、积极开拓市场、保证组合为最佳组合等来获得经济收益的组合经济,比通过降低单位产品的平均费用而获得经济收益的规模经济,更符合保险经营的特点;第六,由于保险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它们之间的性质差异较大,表现在风险标的和风险程度两个方面,致使规模的衡量产生困难,保费抽掉了保险产品的风险个性,难以作衡量保险的规模指标,保险金额亦是如此,使如何衡量保险公司的规模难以准确界定。
  我国保险市场正逐步走出粗放经营模式,正确认识组合经济,对保险公司经营具有重要意义。由保险产品组合所带来的组合经济对提高和重视保险公司专业人才意识、树立正确的营销观念、加重保险经营的技术含量提出了根本要求。因此,注重保险产品的组合是公司走出粗放经营模式的重要途径。 
  四、实现组合经营的几个相关问题结合我国保险市场的实际,我国保险公司如何从保险产品组合中获得组合经济效益,尚需要阐述以下几个问题:
  1.在健全的监管环境中提高公司的自身素质。就目前情况而言,所谓健全的监管环境应是在保险监管策略上,能标本兼治、中西合医,既扼住市场竞争无序的源头,又解决根本问题;在监管内容上,既要注重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又能坚持以财务能力监管为核心。在财务能力监管上,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注重偿付能力稽查;在监管能力上,应体现执法者的素质较高,执法力度较强。保险监管应最终从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监管并不是什么都管,而是抓重点,抓根本。在良好的监管环境中,保险公司应将提高自身素质作为从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的根本出路,只有雄厚的资产规模、优良的资产质量、完善的内控制度和目标一致的企业精神,才是有效组合经营的先决条件。
  2.突出经营重点,提高专业化的经营意识。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每一个公司在专业经营、服务领域、技术手段、发展历程和经营实力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在企业资源有限和市场竞争的情况下,每一个公司只可能在某一类或某几类产品上具有自己的优势,而从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经营单一的保险产品是不多见的,也无必要。因此,要求经营者发挥特长,形成特色,通过市场的调节,结合自身特点,一方面应推进专业化产品的经营;另一方面,并不放弃常规领域的发展,使公司在维护自身稳定发展的同时,注重公司的发展后劲,获得持续、有效的组合经济效益。
  3.搞好科学测算,加强营销管理。组合可以使企业获得最佳组合效益,但是,这种组合应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前提。组合经营是建立在一定保费规模上的保险产品的组合。就保险经营的角度而言,保险产品应无绝对的优劣之分,对于不良风险产品,只要风险标的实现足够数量,仍能为公司带来收益。而对于优良风险产品,如果风险标的的数量达不到要求,或缺乏分保产品的科学弥补,同样可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营销管理是组合经营的市场基础。因为营销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上实现产品的市场化,同时,有利于开辟新保源,开发新产品,推动组合的高级化运动。因此,组合经营,一靠科学测算,二靠营销管理。

  4.重视和利用人才,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保险经营是风险的经营,组合经营的好坏关键在于人的因素。对企业而言,人的因素不能停留于表面,以为现在拥有了多少博士、硕士就行。而是,一方面要拥有足够的人才数量;另一方面要使人才各得其所,充分展示其内在价值,并为此而形成共同的企业价值。不仅如此,还必须构建合理的人才结构,需要结合企业的现有能力和今后经营目标,构建包括保险专业人才和其他专业人才以及理论型人才和实务型人才的合理结构。只有这样,组合经营才能得到技术力量的保证。
保险研究   邓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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