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简要论述了为什么实用新型专利最适合于中小企业开发市场,以及中小企业在利用实用新型专利、转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时应注意的问题。 1 实用新型专利最适合于中小企业开发市场 实用新型即实用新型专利,它是指发明创造人关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说实用新型技术最适合于中小企业开发市场,有两方面的原因: 首先,和一般技术相比,中小企业开发市场,专利技术是最佳选择。和非专利技术相比,专利技术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从而构成了它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垄断性。这一特征,对于中小企业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相比,在科技力量、人员配置、投入资金、社会影响等方面都处于弱者的地位,从技术到产品的二次开发周期过长。这样,如果运用非专利技术开发产品,就有可能被其它企业抢占市场,失去自己在同类商品市场中的支配地位,甚至连投入技术开发的资金都无法收回。这方面的教训,在我国的中小企业中是屡见不鲜的。 其次,和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更适合于中小企业。从法律和专利申请、实施的情况看,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特点: (1)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该技术的商品化,具有高附加值的特点。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专利前,没有同样的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新颖性保证了实用新型技术的先进性,从而也说明实用新型技术具有潜在的高附加值。 (2)实用新型创造性低于发明,因此该技术实施的技术难度小、资金投入不多。对于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中小企业来说,它们无疑是最适用的技术。 (3)实用新型技术实用性强,市场容量大。市场容量既包括现实的市场接受能力,也包括市场的潜在开发能力。实用新型在这方面具有其它专利技术不可比拟的优点。从中国和日本1989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多的前10个大类的比较中发现,家庭用物品和设备及厨房、卫生用品(A47),包装用品、瓶罐、购存(B65),车辆(B60),家庭小五金(E05)等日常生活用品以及基本电气元件(H01)、工程零部件(F16)等占据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的相当数量。尽管我国和日本对实用新型的定义不同,保护范围也不尽相同,但申请量比较集中的领域却惊人地相似,这说明在各国实用新型都主要处于生产生活领域。而在这一领域,社会对产品的需求量大、种类多,商品价格一般也不太高,消费者购买时一般也不太考虑价格因素。这对于急于打开销路、积累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是最适于迅速发展的技术。 因此,中小企业在制定产品开发战略时,应将实用新型看作企业起步和腾飞的突破口。2 中小企业利用实用新型专利应注意的问题 中小企业在利用实用新型专利、转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中小企业转化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应是自己拥有专利权的技术或者是独占许可的技术,以获得该项专利技术的市场垄断权。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由于其创造性小,购买专利或者获得独占许可,在费用上一般中小企业可以接受。 (2)在实用新型的确定上,除了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外,中小企业还必须对实用新型的可靠性进行审查。中小企业需要的是技术上成熟、经济上有开发前景、权利上无瑕疵。然而,我国法律上采取的形式审查原则,并不能完全保证实用新型专利的可靠性,有的在技术上不成熟,有的系重复授权。因此,中小企业在签约时,应要求专利转让方提供查证新颖性的权威性专利检索报告。至于实用新型的可靠性,中小企业一方面要查看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要求对方提供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在内的申请文件;另一方面要对专利权人提供的该专利技术最佳的实施方式进行实际分析,进行可行性论证。 (3)在转化实用新型专利的方式上,中小企业宜采取与拥有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实行合作开发。这样,既可以减少企业在技术开发中的投资,缓和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矛盾,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成熟性和权利的可靠性问题。况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实用新型专利70%~80%属于个人专利,这也从客观上使以股份制的形式实施实用新型专利成为可能。 科技进步与对策 曹志平,夏艳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