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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程序 | |||||
作者:佚名 人气:618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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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股份合作制改造工作小组或类似组织 六、制定改制文件 改制工作小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的要求和市(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企业改制股份合作制整体资产评估价值的通知》以及《改制企业置换国有资产的批复》等批文,制订和修改《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草案)》、《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股权证管理规定(草案)》等企业文件。 七、召开职工大会 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当经过企业职工大会批准。因此应当及时召开职工大会,提请大会批准是否予以改制。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一般为全体职工总人数的7%-10%左右。职工代表的选举一般以班组为单位,应有全体职工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并获得50%以上的有效选票才能够当选。职工代表的构成,应保证不同岗位和性质的职工都占有一定比例。如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以及其他人员都应当有一定的代表;青年职工和女性职工也应当有一定代表参加大会。工人代表应占50%以上,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占30%,中层领导人员一般占20%左右。职工代表大会不能有当然代表。按照上述比例和方法选举职工代表之后,即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企业改制工作小组应当将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的设想或提议,以及《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草案)》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股权证管理规定(草案)》等文件递交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改制决议职工代表大会未能通过的,不能进行股份合作制的改制工作;如果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改制的决议,即同意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应当作出职工代表大会的书面决议文件。然后大会可以进一步讨论、修改、确定改制工作小组提交的上述文件。上述文件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修改后,也应当以决议的方式作出。 八、主管部门审批 国有中小企业向其主管部门递交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和材料,由其主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一起进行审议,如果符合改制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引导予以驳回。需要递交、上报的文件和材料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企业改制决议;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申请报告;改制实施方案;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草案;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股权证管理条例草案;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市(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评审中心的资产确认通知;国有企业关于置换国有资产的请示;国有资产办公室的批复;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九、职工认缴股款,企业发放股权证明书 国有企业改制的申请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企业即应开始发布认缴通知、收缴入股资金。企业职工填写股份认缴申请书,并在规定期限内认缴股金。企业应当在职工认缴股金之时或者其后一段时间内向职工发放股权证明,同时编制股东名册。股权证明的主要内容有:股权证明编号、发证日期、企业登记日期、企业注册资本、持证人姓名、每股面值、认购数量、出资金额、出资证明书编号、发证日期、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签章;红利发放记录(发放日期、每股红利、计发红利等)、增配股记录(增配股日期、原持股数、增配比例、增配股数、合计持股数等)、股份转让记录(股份转让日期、原持股数、转让股数、实持股数等);其他应注意事项及说明。至于股东名册,每个股东都要签名,并附身份证明,以供股东随时查阅。 十、召开股东代表大会 职工和其他股东可以通过民主选举,选举出股东代表,也可以按照股金金额产生股东代表。股东代表产生后,即可召开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修改、通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以及《股权证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并选举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组建企业的内部运行组织,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以开始企业的正式运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经过出席股东代表大会的2/3以上的股东同意并通过始为有效。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候选人可以由职工民主推荐,也可以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名或公开招聘。但无论如何,都必须经过股东代表大会的通过。上述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文件、选举等,最后都需要形成书面的决议。其中企业的章程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企业的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数额;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和非股东在职职工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取得的条件和程序;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的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任职期限以及职权;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方法;企业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企业章程修订程序;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工商、税务登记 企业根据有关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向工商管理机关递交所需文件和材料,申请企业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需要以下材料:主管部门同意企业改制的批文;企业章程、企业股权证明管理办法;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的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验资报告、股东名册;法定代表人人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企业经营场地证明(场所位置、使用权证明、使用年限、租赁协议等);工商管理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企业申请登记的程序,按照《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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