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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工持股制度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           ★★★ 【字体:
中国职工持股制度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

作者:佚名     人气:396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一)
  前不久刚刚结束的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指出,制定中国的“十五”计划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今后的五到十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在这一重要的历史时期,要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解决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必须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是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扩大内需、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但在过去20年的改革中,由于个人和企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调节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在收入分配问题上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收入分配秩序混乱问题,使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拉大,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国内已有的试点和实践已经证明,职工持股将从多方面促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建立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收入分配制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从多方面促进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实质性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职工持股在我国企业改革实践中也已引起了重视。部分省市从行政规章的角度对职工持股的规范运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目前,全国已经正式出台与职工持股相关的规定和政策的省市有近30多个,并在结合各地实践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不同的模式。这些不同的模式,一方面反映了我国经济转型时期企业对职工持股制度的积极探索,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在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和薄弱。在企业改制的实际进程中,也正是由于缺乏基本的、统一的规范,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依据,使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成为全国范围内企业推行职工持股的最主要的阻碍。鉴于实践的需要,充分借鉴和吸收先进国家的经验,认真总结和研究我国企业改革进程中的种种做法,尽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职工持股制度,具有相当的现实性和迫切性。
  基于我院以往的研究,本次国际研讨会将以职工持股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为重点,以推进中国企业职工持股的规范化、制度化为目的,最终在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为促进中国相关的立法提供决策参考。实践中涉及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建设的具体问题不少,如职工持股的股份来源问题,人力资本折股问题,公有资产的量化问题,职工股份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比例问题,职工持股的组织和管理方式问题,职工股权的管理问题,金融创新、税制改革及社会保障网络与职工持股的关系问题等等。这些具体问题都是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1、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这是我国转轨时期推进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建设的理论前提和基础。
  《中共中央关于指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这是对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发展,也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

  过去对这一问题,人们存在一些不解和争论,比如说:按要素分配是否会造成对劳动者的大量剥削,经营管理者和技术人员的收入应如何定性,私营企业主的收入是否全部来自剥削等。对这些问题有一个清楚正确的认识,我们就必须结合所面临的新的历史条件,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原理的前提下,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2、要正确处理职工持股与企业经营者期权制度的关系。
  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实行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少数企业实行经理(厂长)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可以继续探索”。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再次指出,要“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企业领导人和科技骨干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试点”。从一定意义上说,建立经营者持股制度是职工持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焦点。尤其是对企业经营者实行以持股制度为基础的期权制度,这是许多企业十分关注的话题。从本质上讲,期权制度是一种对经营管理层的激励机制,其作用就在于控制代理风险,降低代理成本。它是通过让经理人员也成为未来的股东,赋予其剩余索取权,降低了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所有者对其进行监督的成本。此外,股票期权制度能较好地解决所有者利益和经理利益之间的冲突,通过它使经理获得企业的一部分股权,同时也是对他们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和他所承担的较大风险,以及具有稀缺性的企业家才能的承认与肯定。可以预料,实行股票期权必然会大幅度拉大高层经理人员和一般持股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应该说,这一差距有利于我国企业家队伍的成长。当然,在股票期权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必须结合职工持股制度建设进程,对一些具体方面进行通盘考虑、精心设计,妥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使职工持股制度和经理人员期权制度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90年代初开始,经过近10年的发展,我国各方面对职工持股制度的探索已经比较充分,促进我国的职工持股制度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各方面条件相对已经成熟。此前,中改院曾于1996年召开了“股份合作制与职工持股国际研讨会”。去年这年时候,我院与美国共和国际研究所在这里举办了“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职工持股国际研讨会”,会后我们吸收与会专家的一些意见形成“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职工持股制度的建议”报告,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内数十家主要新闻媒体都给予了发表和转载,在国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组织正式出版了职工持股的论文集,并建立了国内第一个职工持股专题网站——中国职工持股资讯网。这些工作都是我们为促进中国企业职工持股规范运作所作的一些努力,也得到了在座各位许多专家的支持和帮助。本次会议由我院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美国共和国际研究所三家举办,这是对以往的合作研究的一个继续和深化。
  
(二)

  与前两次会议相比较,这次会议有三个非常突出的特点:
  一是通过网上直播,使参与、关注此次会议的人数和规模比我们原来预计的要大。到目前为止,通过因特网进入我们会场的人数已累计超过13000多人次。限于会场的容量,我们实际到会的代表人数是150多人,但这三天以来,一直有600多人持续地在线,最多时有近3000人同时在线,关注会议的现场。所以,此次会议的规模实际上超过了1000人。这一点超出了我们的预计。
  二是对相关议题的讨论更具体、更深入。此次会议所涉及到的议题都是企业改制过程中实际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实践性、可操作性都非常强,与企业在新的条件下转机建制的实际过程紧密相关。网上的问题也大多数都是集中在具体的操作问题上。

  三是会议期间对一些焦点问题的讨论非常热烈和深入,由此产生的争论和不同意见也比较多。这些特点说明,我们对中国企业实行职工持股背景情况的把握是准确的,选择这个时机召开相关制度建设国际研讨会也是比较及时的。毫无疑问,这次国际研讨会所取得的成果将对促进中国职工持股制度建设产生广泛的影响,也将对促进中国的企业职工持股实践起到积极的作用。
  与会的代表围绕此次会议的主题,从经济与法律、理论与实践等不同的角度,见仁见智,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来自国外的专家也为我们提出了很多富有启发性的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都是非常有价值的,将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
  下面,结合与会专家的一些意见,就中国职工持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一些焦点问题,简要谈一点个人的认识和体会,供大家参考。
  1、对中国企业职工持股发展趋势的基本判断。尽管到目前为止,大家对促进职工持股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目的还存在许多不同的认识,但是大家对职工持股在中国将取得进一步发展这个判断基本是一致的。我国各地的实践已经说明,职工持股已不是个别地方、个别企业的现象,而是已经得到大多数企业所普遍认同和接受的企业改革形式。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职工持股将会在更大的范围、更多的企业中得到推行。
  2、关于推进职工持股制度建设的目的。在中国企业推行职工持股及其相关的制度建设要不要与经济转轨的深刻背景相联系,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要不要赋予它更多的使命?等等,大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不同意见。我认为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改革的不同阶段,我们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也不尽相同。在经济转型时期,推进企业职工持股及相关制度建设,必须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必须与我国经济改革的大背景和实际进程相联系,这是十分必要的。多数代表认为,推进职工持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转变机制,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关于推进职工持股立法建设的时机选择。从国内实践的情况来看,各地推行职工持股的企业越来越多,全国已有近30多个省市从行政规范的角度对职工持股的运作进行了初步的摸索,并结合各地的实践形成许多不同的作法和模式。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我国职工持股的实践还不充分,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时机还不成熟,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鉴于实践的需要,充分借鉴和吸收先进国家的经验,认真总结和研究我国企业改革的经验,尽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职工持股制度,具有相当的现实性和迫切性。目前,应当允许条件成熟的地区抓紧研究和制定相关的制度,为相应制定全国性的规范意见摸索经验。不少专家也建议在修改《公司法》时,应考虑职工持股的法律地位。
  4、关于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的处置问题。这也是此次会议大家争论的焦点之一。目前,全国各地在促进企业改革的相关规定中,对于企业出资置换国有资产都有一些不同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支持企业改制;国家也正在通过实施减持国有股的方式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我认为对于企业工资结余、奖金结余等本来属于职工的,可以按一定的原则分配给职工,实行有偿分配和适当补偿相结合。应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多方面的探索,但这个过程一定要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结合起来。
  5、关于职工持股的管理问题。职工持股是直接持有,还是间接持有;间接持有是通过内部机构,还是通过外部机构;组织机构是社会团体法人还是信托法人等等,这些问题是职工持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目前我国推进职工持股的难点之一。我认为,国内国外已有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考虑国际惯例,另一方面要考虑,也必须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框架为基础和出发点,并要充分考虑到我国法律环境变化以后的接轨。我院课题组提出以托管的思路解决职工持股的法律地位问题,经过与会专家的评论,认为是一条可行的选择。在此基础上,也可以有更新更好的探索。

  6、关于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问题。从国际经验看,律师及信托基金机构在推进企业职工持股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律师是处于中立的位置,还是作为职工的代表;信托机构究竟能否承担职工持股托管的责任等,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但加快促进社会中介机构关注和参与企业的职工持股事务,将对提升这些组织和机构在职工持股中的作用和地位有重要意义。
  7、关于科技工作和经营者的持股问题。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主要被看成是体力劳动,科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的脑力劳动不被视为工人的活劳动那样创造价值,因此只能参加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计划的建议指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中起得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这是社会主义分配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和发展。随着科学技术革命的深入发展,特别是IT技术的突飞猛进,引起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生产要素的变化,IT是创造财富的重要工具,是除资本、劳动力、土地以外的重要生产要素;二是劳动的变化,过去认为劳动主要是体力的支出,现在认为,劳动主要是脑力的支出。为什么鼓励科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参与收益分配?一是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是一种能创造价值的复杂劳动,其创造价值的方式,具有风险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二是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与体力劳动相比,都更加不易进行监督。因此,应给以他们更多的激励,股票期权和技术入股等形式应运而生。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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