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30日,烟台市政府《关于烟台张裕集团改制的批复》批准了张裕的改制请示,同意将张裕集团45%的国有股权向内部职工转让。
2003年9月14日,烟台市国资委分别委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张裕集团进行审计,委托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友大正评估有限公司和烟台卫正资产评估公司,以200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张裕集团的有形资产以及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2004年4月8日,烟台市国资委对评估结果予以了核准。
2004年8月11日,《向张裕集团内部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改制实施方案》经张裕集团第七届职代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6日,烟台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定后,下发文件批准了改制方案。
2004年10月29日,张裕集团内部职工出资设立的烟台裕华投资公司与烟台市国资委签订了《国有股权转让合同》,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了45%的股份,并一次性足额支付了38799.51万元的产权转让价款,山东鲁信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了鉴证手续。同日,工商注册登记变更也完成。
2005年2月7日,烟台市国资委与意大利意利瓦公司签订了产权转让协议,转让给意方33%的股权,交易价格是48142.43万元。目前向另一家外资机构转让10%股权的工作仍在进行中。中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