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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本与创业板衔接发展对策           ★★★ 【字体:
创业资本与创业板衔接发展对策

作者:佚名     人气:287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目前,创业投资公司尚处萌芽状态,而创业板市场尚在设计之中。参照国际上创业投资与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经验,根据我国的市场化水平、投资者势力与素质,在发展和衔接创业资本与创业板市场时应采取如下对策:
  1、由于创业资本与创业板市场存在着相辅相存的关系,因此在 时间顺序上应同时发展创业资本基金和创业板市场,不可偏废。
  2、在开发创业资本的来源上应是开发自有创业资本来源与引进 海外创业投资并重。
  自有创业资本来源有以下几种:部分高收入家庭;民营企业家; 处高边际利润率专营行业的国有企业,如烟草公司;属于稳定收益率 的公共事业、交通类的国有企业,如电厂、水厂、道路、桥梁公司; 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养老基金等。在这种 创业资本的来源中,高收入家庭及民营企业家有望成为中国创业投资 市场的“天使”,即以个人的身份直接为企业家投资。但总的来说, 由于国内信用系统的脆弱性以及个人对创业风险的认识与承受力参差 不一,这种“天使”的数量是很少的。国有企业由于其担负着产业转 型和体制转型的重任,大多数在机制和资金上都不具备参与创业投资 (尤其是种子期投资),不过一批从事高利润率或稳定收益行业的企 业,从多元化投资的角度出发,有能力拿出一部分资金以加入创业投 资基金的方式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对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 司等金融机构,除了证券公司为企业设计并提供上市前的过桥融资外,一般不能直接投资于风险项目,但可以通过组建股份制企业进行创业投资。
  海外创业资本很丰富,并且数量在不断增长。如美国的创业资金基金从80年代初的40亿美元增长到1999年的750亿美元。从全球的角度来看,目前全世界约有700亿美元的创业投资基金流向亚洲市场,其中三分之一流向大中华市场。
  3、创业企业家和项目的来源将主要是民营企业家、企业(包括上市公司)中的科研生产项目、大学及中央与地方的各级科研机构。其中科研机构将是产生商业化科研项目与创业资本投资对象的“富矿”区域。
  4、发展为创业投资者、创业企业家和创业板上市服务的中介机构是当务之急。这类中介机构正面对着一个广阔的市场前景,有两大服务内容正等待着它们去做:一是为建立国立创业投资基金、开发创 业资本来源、培育和引导企业上市服务,二是为引进海外创业投资基金或者海外企业家服务。不管为哪种投资者或企业家服务,一个共同点将是如何运用国际创业资本市场的通用作法,用“商业计划” 的形式将企业家与投资者有机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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