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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契约”与变革           ★★★ 【字体:
“个人契约”与变革

作者:佚名     人气:228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变革乃大势所趋,但最终能否成功就不好说了。  
    因为企业变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对变革的管理和控制是一个更复杂的过程。在领导变革、管理变革的复杂过程中,引导员工参与变革、支持变革将是重中之重。如果没有成千上万的人愿意牺牲短期利益提供帮助,企业转型就不可能实现。要想赢得员工的支持和信任,首先就要了解员工对组织的理解,对变革的认识以及员工在组织中的行为依据。  
    “个人契约”是员工行为的基础  
    保罗·斯托贝尔认为,在员工与组织之间存在一种稳定的契约关系。员工根据“个人契约”来控制自己的行为,将工作努力程度调整到适当位置。组织也是根据与员工达成的“个人契约”来对员工的行为进行奖惩。“个人契约”是员工行为的基础,组织运行的制度保障。不同的“个人契约”内容隐含着不同的组织文化及经营理念。组织的变革意味着企业文化的变革、经营理念的调整,所以同时也意味着“个人契约”内容的修改。  
    具体来说,“个人契约”是指存在于员工与组织之间的互惠义务和相互的承诺,其中既包括公开描述的,也包括隐含、没有言明的。所有公司的个人契约都包括正式的、心理的、社会的三个维度。  
    个人契约中的正式维度,对员工来说,指的是公司文件(如工作说明书、就业合同、绩效协议等)中界定的某项工作的基本任务和绩效要求;同时作为对承诺完成任务的回报,管理者会根据个体完成工作的需要,给他安排一定的权利和资源。这种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明确描述的个人与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构成了个人契约中的正式维度。具体而言,从员工的角度看,个体对组织的承诺来自于对下列问题的理解:  
    我应该为组织做些什么?  
    我在做工作时会得到哪些帮助?  
    我的工作绩效如何评定?何时评定?反馈会是什么形式的?  
    我将得到多少报酬?报酬与绩效评估之间有什么关系?  
    对于这些问题大多数公司都有专门的政策,为管理者和员工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说明。  
    个人契约中的心理维度,主要指的是雇佣关系中比较隐含的方面。它包括相互期望和互惠承诺的成份,这些成份由情感(比如劳资之间的信任和依赖)所引起。个人契约中的心理维度尽管常常没有直接写出来,但它是员工对个人目标和公司目标达成个人承诺的内在基础。通过询问下面这些问题,员工能确定他们对组织在心理维度上的承诺水平:  
    我在工作中实际上应该多勤奋?  
    对于我付出的努力,可以获得哪些认可、物质奖励或其他个人满足?  
    这些奖励对我有价值吗?  
    个人契约中的社会维度是指员工对企业组织文化的评估,对企业价值观的理解。具体体现为员工所理解的那些体现在职业开发、晋升、决策、冲突处理、资源分配、风险分担以及裁员方面的不成文规定。在社会维度上,员工试图回答下面这些问题:  

    我的价值观与组织中其他人相似吗?  
    在公司中,决定“谁获得什么”的实际规则是什么?  
    为什么员工抵制变革?  
    管理者往往是变革的发起者,员工往往是变革的被动接受者,二者对变革的看法截然不同。高层管理者把变革视为一种机遇——通过把经营和战略结合起来从而增强企业实力的机遇、迎接新的专业挑战与风险的机遇、得到进一步职业发展的机遇;但对大多数员工来说,甚至包括中层管理者,变革既不是他们的追求,也不受他们欢迎。变革具有破坏性,而且是强人所难,它们打破了现有的平衡状态,改变了原有的个人契约内容。  
    所以,要想在企业内部顺利推行变革,高层管理者就必须站在员工的角度,了解他们对变革的看法,并通过考察存在于员工和公司之间的“个人契约”的内容,来对存在于二者之间的认识分歧做出正确的判断,并想办法通过修改“个人契约”来消除分歧,形成新的制度平衡。  
    如果管理者不对契约内容重新进行界定,并说服员工接纳它,那么,对管理者来说,期望员工全盘接受改变他们现状的变革,是不现实的。  
    “个人契约”的修改不仅包括个人契约中的正式维度,还包括其心理维度和社会维度。在重大的变革方案中,管理者如果对他与下属关系中的心理维度十分敏感,就能赢得下属对新目标和新绩效标准的全身心投入。而要想创造一种能激发员工在社会维度上对组织承诺的环境,公司宣扬的东西与管理层行为之间是否一致是一项关键因素。当变革活动中出现冲突和沟通不畅时,个人契约中的社会维度常常受到最严重的破坏,它的破坏还将影响到管理层的信誉,这种信誉一旦失去,便很难恢复。  
    个人契约的修改过程包括三个阶段。首先,领导者认识到变革的需求,并形成修改契约的氛围;其次,引进一种程序,使员工能够修改契约并接受新条款;最后,把对新的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承诺密切联系起来。通过有条不紊地完成这三个阶段,以及建立员工承诺和公司变革结果之间的明确关系,可以极大地提高管理者达到预定目标的可能性。  
    案例分析  
    80年代初,菲利浦公司以出色的技术和强大的财力而享誉全球。公司在录音机、录像机、压缩光盘方面一直都是开路先锋,并招募了荷兰最优秀的电子工程师加盟。但同许多欧洲的跨国公司一样,菲利浦矩阵式的组织结构,强大的各国营销子公司,使其内部不同经营单位之间在资源方面的竞争非常激烈;同时,它无法保证其新产品及时进入市场;其制造成本也远高于索尼和松下公司。这些问题导致了利润降低,市场份额下降,甚至公司在北欧的优越地位,也被索尼公司取而代之。  
    80年代期间,菲利普公司先后有两任首席执行官,威瑟·黛克尔斯和考·万·德·克拉特,均试图扭转公司的不利局面。在他们各自执政的时期,都针对那些需要改变的问题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却没有迅速地见到实效。当克拉特卸任时,菲利浦公司面对的是公司有史以来最惨重的经营损失。  

    之所以会如此,原因就在于缺乏广大员工对变革的支持。实际上,当时存在于企业和员工之间的“个人契约”,已经阻碍了变革,因为高层管理者所宣扬的是一套,而基层管理人员及其下属所实际执行的又是一套,二者并不统一。  
    在菲利浦公司繁荣昌盛时,终生雇佣是公司文化的一部分,由此得到的回报是员工对公司及对管理者个人的忠诚;非正式的规则和个人关系,统治着绩效测评和职业晋升的正式系统,在公司网络中所处的位置和所感知的权力,决定了“什么人做什么事”;另外,由于资历是影响员工职业发展和报酬水平的最直接的因素,因而员工不愿比地位高于自己的人更勤奋地工作,也缺乏超过老板对自己的最低绩效期望的积极性;而且由于财务报告体系的局限和鼓励忠诚胜过鼓励绩效的文化,没有人肯对居高不下的制造成本和不断下降的利润提出有力的挑战。威瑟·黛克尔斯和考·万·德·克拉特都没能改变员工的思想认识,进而修改他们的个人契约,结果他们的变革方案未能取得成效。  
    1990年5月,简·蒂默走马上任菲利浦公司首席执行官。到任不久,他便邀请了公司最顶层的100位管理人员进行脱产休整,在那里,他以一种毫不掩饰的方式解释了公司当前的处境——生存出现了危机。为了强化这一事实,他首先发给大家一份报道菲利浦即将破产的虚拟新闻,惊醒了高层管理人员,从而为个人契约的修改制造了良好的氛围。  
    接下来,蒂默与“经营百人团”的每一位管理者商讨新的个人合同,并与每一个分部经理就裁员和削减经营成本的目标达成了口头协议,在此基础上生成了正式预算协议,并由现任经理签字,以表明他们个人对协议条款的承诺:工作绩效根据完成目标的情况来测量,并与个人奖金和职业发展机会挂钩。高层管理者又与他们下属的部门主任签订协议,依此类推,直到公司中的每一个成员。个人承诺、捆绑协议条款以及绩效标准这三个部分,构成了菲利浦公司新的个人契约的基础。  
    经过这一轮修改调整后,菲利普原来那种自我优越感的文化、社会关系网络、以及作为忠诚回报的终身雇佣制,都成了过去。变革因而获得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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