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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规章制度范本 | |||||
作者:佚名 人气:2892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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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准确贯彻上级方针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会议 1、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委员记录。 2、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学校重大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内生活会;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3、按照组织分工,对口贯彻落实会议研究决定的措施和制度。 二、行政会议 1、校长主持学校行政会议,校办负责人记录; 2、每周召开一次行政会议,汇报科室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布置下周工作; 3、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分管负责同志落实,校办督促。 三、科、委会议 各科(部、委),每周负责召开一次会议,检查、安排、研究本科部工作。要由一名科员记录,期末学校以此检查考评科部工作。 四、其它会议 德育工作会、教研会、计划生育会、综合治理会、党小组会等,都要按规定准时召开,并由专人记录,由专人负责研究决定内容的督办和落实。 上传下达工作制度 一、 收文阅文存文 1、收文:凡下发或领取文件,由办公室拟出意见向校长汇报,校长阅读拟出办理意见和要求。按规定范围传阅签字。如需使用的文件必须复印。 2、阅文范围:"领导传阅",领导指领导班子成员,"支部成员"指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 3、存文:阅后原件一律交办公室存档,以备查阅,每半年整理一次需归档的交档案员保存。 二、传阅拟报送下发材料,制度及通讯 1、领导、科、室需要上报,下发的材料通讯拟出稿后,经主管领导审查报经校长把关后方可上报或下发。 2、拟稿人员负责审查定稿后,办公室安排打印、油印、装订,并及时安排上报或下发。 3、一般情况,上报材料3-5份,存档10份,其余按规定数量。经科部下发至有关人员或全体教工。 4、凡学校印发的通讯、制度、总结、计划等文件,领导安排上网页或上报的,办公室即应安排上学校网页或由通讯员及时上报教育局。 行政工作议事规程 一、议事范围: 1、本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重要工作部署的具体意见。 2、本单位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实施意见。 3、单位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以单位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 5、单位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住房制度,医疗制度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等行政工作。 6、单位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管理、聘任、奖惩; 7、对外交往的重大问题,如合同、协议、担保书等; 8、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对单位有较大影响事件的处理; 9、重要制度的出台和需要提交行政会议讨论的一切重大事项。 10、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规则: 1、校级干部会要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决定召开。 2、校级干部会由校长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有关领导主持。 3、会议研究问题,出席会议人数必须占应到人数2/3以上方能进行。对因故不能出席的同志,主要负责人应事先或事后征求其意见或通报研究结果。 4、校级干部会,必要时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可请有关同志列席。 5、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应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如分歧过大,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 6、会议做出的决定,按分工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给有关负责同志落实。 7、重大制度及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和办法是: (1)经过充分酝酿讨论,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专人起草,提交校级干部会议讨论。 (2)经校级干部会议讨论通过草案,提交行政会议,组长及工会委员会议修改。 (3)将修改程序打印下发,提交全校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讨论修改。 (4)形成草案执行。 (5)发现问题或不足,再修改、完善。 考核、年度考核、量化考核、学校评议、评价等项制度相联系,产生相应效果。 不尽事宜,归校长办公室解释。 关于建立月综合评价期汇总工作的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整体统筹协调之效能,学校建立综合评价集体并且以评价班集体和专业部为主的工作体系,逐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评价对象范围 1.学生的评价重在德育评价和量化考核方面,并着重德育态度和实习(践)能力的考核、专业技能水平考核和月考学习成绩.学生考核由班主任负责.专业部备档。 2.教学人员的考核主要在月满意率,月活工资数(即扣发数)和期量化考核工作上,教学人员的考核亦要同进修、科研技能达标、课堂达标及月学科考核成绩名次相结合,考核工作由教学 领导组组织进行。并且建立教师业务档案以及个人电子档案。 3.管理人员(含兼职人员)的考核,主要对照45条,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时①享受副科级待遇的纳入领导块考核;②除校级领导外,其余同志可任意选择教学或管理某一方面侧重进行考核;③凡兼职者教学管理两方面考核分数都各按50%比例计算,不重复计算亦不偏向一方面计算.领导组由工会组织考核,其余人员由管理组(不是一个人)考核.考核时要注意收集有关科室的考核标准和资料.且注意不同类工作人员的分数值以平衡人为矛盾.45条内容应分三部分,一部分为基本要求,一部分为中心工作,一部分为不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每学期将每月考核结果累计作为个人所得分(即所扣分和钱),亦可相加作为个人或科室工作效果进行评价的依据。 管理人员学期量化考核由管理组统一考核.并参加管理人员组的评先评优工作。学校领导组成员不再参加教学方面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其考核评先评优工作由工会组织进行. 4、班级综合考核工作由学生科每周一次汇总,各科室对其工作考核的总体情况据分数高低挂红黄旗,每月1/7比例定出优秀进行表彰,优秀班级的班主任即优秀班主任,每月对较差班级定出促进班予以公布。 其中综合内容包括:学习、纪律、安全、绿化、卫生、寝室、财产、学生人数等。 5、专业部考核由教学领导组、学生科以每周各班分数为基础排出顺序.公开后,将其分数及其教师每月考试、考勤等考核结果和月视导结果按比例评出优秀专业部2个和促进专业部,学期结束时各部教师的量化分数之和也计入其中,评出结果与奖惩制度挂钩。 每月(期)考核分数亦作为评选优秀部主任的主要依据。 二、评价要求及评价结果使用 6.必须明确综合评价班集体和专业部的工作重点。各科室必须根据工作职责范围、制度、评价标准和办法,配合学生科和教学领导组及时拿出自己的评分情况(注意是公开的),学生科和教学领导组必须统筹各方面工作及时汇总有关数据,按时公布考核结果,并与活工资挂钩,落到实处。 7、评价管理人员(特别是兼职者)和学校领导是难点,是比较关键的环节。特别是学校领导要自觉带头做好工作,搞好自评,提供依据,接受互查互评,并自觉按规定参加工会组织的检查和评估,工会和管理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躲不闪,不卑不亢,客观公正及时评出结果并在一范围内公布,且与奖金挂起钩来。 8、学期结束,办公室将各班、各部、各科统计结果,和值班汇总情况,各项各类工作情况予以汇总,作为各班主任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后,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领导和管理人员(含兼职人员)的考核突出工作成效,量化分数,特别是重视教师和学生流动情况和落聘淘汰的情况。 9、按照教代会通过的末位淘汰制规定的条件,各科部室一定要组织学生和有关对象对教职工按程序及时进行考核,并将考试排序情况和考核结果汇总造册,为落实淘汰制提供依据。 10、不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解释。 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保护师生的身心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每学期召开2次安全工作会议。 二、安全教育工作应本着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每周进行一次排查。 三、普及安全教育知识。学校每期应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组织两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教师应利用课堂教学讲授相应的安全常识。 四、倡导校园安全文化,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安全教育进行宣传,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五、每年的“安全教育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竞赛等。 六、依法治校,实行学生安全追究责任制。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因组织不力或工作失误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关于加大专业部主任负责制 1. 专业部主任实行民主评议竞争上岗相互交流制度。 2. 专业部主任是专业部各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有协助主管副校长、学生科长聘任选拔班主任的义务,有协助班主任选拔聘任副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3. 专业部主任对本专业部教师有管理使用责任,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4. 专业部主任对本专业部学生有管理使用责任(衣食、住行)本专业部学生的出入必须有部主任登记批准。 5. 专业部主任对本专业部各项开支、书作费 等独立核算并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执行。 6. 专业部主任对本专业学生实习、就业、技能考核、月考、期中考试负主要责任,保证完成正常的教学秩序完成。 7. 专业部主任对专业部教师的计划生育,住房调整有协调责任。 8. 学校对专业部主任要逐步加大工作责任力度。在部主任负责制基础上增添相关责任与权力。 ① 加大部主任对班主任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② 对教师的管理和权力; ③ 对资金的管理,坚持学校财务管理总体制度原则,必须接受总务科检查监督; ④ 部主任实行上岗制度。 2000年1月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市教育局登教字〈2002〉107号文件和登教字〈2002〉110号文件精神,重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在学校发生的或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影响师生人身健康或财物安全,影响学校财产安全,影响学校工作大局等重大事项,都应及时真实向主管领导直至校长报告。 二、发生重大事项时,直接管理者或在场的教职工、学生,应先尽力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尽快报主管领导或直接向校长报告,一般应在5分钟内口头报告或电话报告后,根据领导要求,控制事态发展,做好调解协调工作后,有关人员调查整理出书面材料。 三、按照学校《安全制度》、《三十六条》等有关制度,凡负有报告责任而隐瞒不报、拖延报告、虚假报告延误解决问题最佳时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凡遇见重大事项发生,不尽职尽责,听任事情恶化,造成重大损失者,要严肃处理。 四、要按照教育局文件规定和学校《安全制度》规定,组织活动要坚持提前报告制度,活动组织者应写好报告,安排好安全保障措施,待学校研究报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活动过程中必须保证联系得上,指挥得动。一旦有重大事项发生,必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五、校内的教育教学活动,应按制度办事,按章操作,按学校要求做好防火、防电、防中毒、防投毒、防盗、防水等工作。发生问题应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办理。 六、全体教职工及学生都应确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关心学校整体利益,关心个人及师生利益,按规定做好值日值班防范工作,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 七、要完善规章制度,出入人员有登记,暂住人口有登记,外出财物有登记,发生重大事项有记录,保证每天有领导带班,24小时有人值班,电话畅通,严格交接班手续。 八、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校委会。 德育工作制度 1、学校德育工作由德育领导组全面负责,每学年初制定出《德育实施方案》,布置、指导德育工作,每学期末对德育工作进行总结,及时补充调整德育工作队伍,召开德育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 2、每周日晚上组织全体教工政治学习。 3、每月召开一次德育工作队伍会议,研究、布置德育工作。 4、每年召开一次德育论文研究会。研究、探讨德育工作中存在的存在问题,肯定德育成果。 5、加强对学生进行《规范》、《礼仪常规》教育,每月各班至少召开两次德育主题班会,及时解决问题。 6、教务科组织开足、上好政治课,保证各学科都渗透德育内容,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 7、学生科要经常举办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教育等形式的讲座,组织好升国旗、革命歌曲演唱等德育活动。 8、总务科要开展好服务育人活动,创造良好的德育环境。 9、全体教师、各科室都要保质保量完成德育领导组下达的德育指标。 10、本制度1----4条所例会议由组长主持,由德育领导组一名成员记录;主体班会由班主任主持,一名主要班(团)干部记录。 11、本制度6----9条所列内容由各科室、全体教师负责实施,德育领导组检查考核。
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为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落实市教育局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按照学校2001---2005年建设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教师法》为依据,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以提高教工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以考核培训为主线,创设有利于教工成长工作的制度环境,建立一支数量适当、结构优化、富有活力、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二、 任务目标 1.教师队伍规模,到2005年,学生发展到3000人时,教工达到260人。 2.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到2003年底,学历不达标者作为拒聘条件之一。到2005年,95%以上教师学历达标,课堂教学达标,学校鼓励教师读研究生。读研达到50人,学历层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教师结构进一步改善,具有中高级教师比例应达到46%和22%左右,中级教师119人,高级教师达到58人。 4.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中青年骨干教师达到县级30名,市级20名,省级10人,学科带头人市级5人,省级3人。骨干专业参加学会研究会要有2-3名,省内职教专家2-3名。 5.培养双师型教师,满足教学需要。在学历达标同时,50%教师获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从2003年起教师担任专业课程,持有相应职业技能证书者,优先聘任,从2004年6月起,没有证书的不能聘任为相应专业课教师。 6.人事制度改革在加大力度和深度上进行。学校推行中层竞争上岗,教工全员聘用合同制,推行末位淘汰机制,教师告诫劝勉制,教师转任交流制,责任追究制和不合格教工辞退制。 三、加强师德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程,并作为评估教师工作的重要方面。 2.建立以工会为主的师德规范教育检查督导组织。 3.每学年举行一次师德规范学习教育活动,设立师德奖,师魂奖,鼓励教师以良好的师德带动学校三风建设。 4.抓师德建设,同文明礼仪教育、学生规范教育、良好习惯养成教育相结合,提高教工文明程度,提高教师师德水平。 5.依法治教。对于有损教师形象的,对于体罚 ,变相体罚学生,驱赶,变相拒收拒教学生的现象以及视学生违纪于不管,放任自流等作为责任事故认真追究,情节严重者要检查,停职停课,且不予参加教师聘任工作。 四、要严格控制学校领导职数,科学设置学校内部机构,建立职责分明,管理高效的学校内部运行机制。 1.按照学校规模的变化情况,严格控制学校校级领导的职数,学校科级领导必须在教学一线抓教学抓管理工作。 2.学校后备干部的人选,必须凭工作成效和教学成绩、良好师德推荐培养和使用。从群众中推荐,从工作实践中选拔,要有一定的考验阶段,并按教育局任用干部程序任命和管理。 3.中层领导干部,部主任及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根据学校设置工作岗位进行竞争上岗。科级领导原则上在一个工作岗位工作3-5年后要进行交流。凡竞争部(科)上岗落聘的原部主任,可以调换岗位,工作一年还不胜任的不再考虑使用。因完不成基本教学工作任务的不再参加岗位竞争选聘工作。 4.学校领导成员含管理人员都要端正思想,端正工作态度,坚守本职岗位工作,恪尽职守,积极主动超前配合上级、协调下级做好工作。对口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造成影响的,岗位工作职责落实不力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工作长期推不动的要交换工作岗位。 5.领导及管理人员都要积极参加党团课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水平,加强管理工作研究,每月对所属工作调研一次,每期写出有价值论文1-2篇,制定完善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入口关,疏通教师出口关,使教师在流动中成为人才。 1.调入人员的管理办法。 申请调入学校人员,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师范毕业生本科学历,专业课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实操能力;凡派到学校的专科生,3年内达不到本科学历者,学校不予聘任。 申请达到条件的教师和学校需求非师范的专业教师经学校对其业务思想、态度等进行综合考核,量化成绩达80分以上者,学校签出意见,经教育局批准调入。 调入同志实习期一年,经考核合格者按期办理转正手续,不符合转正条件的,不予转正。 2.调出人员管理办法,凡有意调出的同志,个人写出申请,学校审查,校长签出意见后,学校不再安排本单位聘任工作。教育局调出的,学校按规定办理手续。自己参加 外校聘任的,不经教育局批准学校不再安排工作,视为落聘,办理调出手续。在聘任中,连续两年落聘者,学校办理调出手续。 六、教工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1.要加强教师继续教育,采取多途径办法,促进教师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更新专业知识结构,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培养教师专业化水平。 2.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未达到本科学历的,2003年底达标。凡中青年骨干教师须攻读硕士研究生,凡在任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必须参加校内的业务培训,凡专业课教师必须参加一定的职业技能培训。以上以获得证书为准。 3.鼓励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学习提高,组织安排的,三年内不得调出,否则不解决培训一切费用,外出学习返校后,要专业对口,既辅导教师,又搞好教学工作。 4.教工参加在职读研究生,凡脱岗进修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 5.校内培训工作要系统化安排,重点抓实操能力培训工作。适应WTO要求,要学普通话、计算机、公关营销、学开车,且以取得证书为准,凡因教学需要的考证工作,学校解决报考费,证书费和路费。 6.加强业务研究,在抓好备讲批辅练考评基础上,鼓励教师通过自研互研活动,提高科研水平,鼓励教师参与县市以上实验课题,拿出成效,拿出经验来。逐步向科研型教育教学专家转化。 7.坚持“传、帮、带”制度,中级以上教师,县以上骨干教师都要在授课、实训、辅导、撰写论文教改实验等方面作出示范,带1-2个中青年教师,辅导成效与个人晋级晋职挂钩。 七、坚持日检查、周评比、月汇总的过程管理。 1.考核工作人员分类及组织。领导由工会负责考核,管理人员由科室考核,教师由专业部考核,兼职人员及工人由主管人员考核。 2.平时工作考核,每月一次,领导按管理人员45条标准,教师按上课日查情况及学生评价、出勤、参加活动、考试和视导等有关情况评出结果,工人和兼职管理人员按所在岗位职责考核办法评出分数。 3.日检周评月汇总,过程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每天教师上课由教务科检查,双控系统监督记载,管理人员上下午签到制,每周例会、升旗、活动、考勤,学生评教,师生评价中层管理人员都要有责任人签字的原始记录,举行的周、月考和各项活动,参加上三级竞赛活动等计出的结果,评出周工作红黄旗,月促进单位在周一升国旗会上发放,使过程管理收到良好成效。 八、完善教工检查监督制度,奖惩分明,考核考评相结合。 1.考核考评相结合,检查督促相结合,逐步完善制定科学、有效、可行的评定考核办法及考核体系,提高教师管理水平,把考核、考评、视导等工作作为教工聘任、奖惩、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2.每月学生对教工、领导的满意度评价累计结果作为教工考核依据之一。每月科、部、工会对领导、管理人员及教师的考勤、工作量、工作成效、工作成绩等考核结果作为每月职工发放津贴的重要依据。 3.每月视导结果及其学校组织各类活动工作,教学成绩评比结果所扣分数作为教工每月津贴扣发的依据。 4.责任追究所扣分数应从每月津贴奖金中扣除,二者需要折算时,每分扣2元,扣钱的每10元扣1分。 九、实行目标管理,推行目标量化考核,考绩考评相结合。 1.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学校分三个层级对教育局下达的目标进行逐层分解直至教工个人。按照要求个人工作任务应做到有规划、有方案、有组织、有过程、有记录、有结果。学校每月及时对教工考核手册进行签发验收。学期或学年工作结束,学校对照目标责任对口检查验收。 2.对目标考核中涉及一票否决内容,不得罢课,不违犯计划生育,不得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乱收费,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违犯者要取消目标基础分30分,完不成任务的扣减目标基础分的1/3或2/3,对每月责任追究分按比例从目标分扣减,扣分办法直接责任人占50%,下追一级占10%到20%,上追一级领导占10%。教育局奖励分数按10:1计奖给有关科室后分解到教工。 3.学期(学年)进行目标量化考核,目标量化考核分二部分,一部分由学校科室考核。德10分、能力10分、工作量10分、考勤10分、计生5分、中心工作5分、另一部分业务成绩由主管科室考核占50分,考核共计100分,每人另计30分 ,按130分计入,除班主任每年增加20分,升学和竞赛奖分之外,其余不再考虑。计分办法为计分制,责任追究为扣分制。 4.交叉工作岗位人员考核工作及计分办法,全校分教学和管理两大块考核。学校校级领导任课是工作任务,不计酬,不上课要扣分。科部级享受科级津贴的,要完成相应的教课任务,不计酬,不上课要扣分。计分时参加教师业务考核按30分计,其余兼职岗位人员,按工作过半,自选教学或管理考核,凡属管理人员兼职人员考核分数都按20%计入个人分数。教师聘任工作要有一定限量,聘课最多不超过18节,兼职岗位不超过两个。班主任不计入个人工作量,也不参与考核。 5.教师目标考核每期进行1次,每学年目标考核分数作为教工“一考三用”的重作依据。 “一考三用”即每学年考核的一次分数作为评先的依据,干部年度考核和职称年度考核的依据。 评先和年度(干部或职称)确定优秀时,以三年来目标分总和排序,按多于先进或优秀人数的1.2--2倍确定侯选人,经全体教工民主测评后按票数多少确定,票数相同时依分数高低确定。 职称晋级时,按同级分数多少确定排序号上报,上年未晋级的下年再评时优先。 评选先进确定候选人时,按三年来评为先进的不参与同级评先办法进行。作为上一级表彰候选人,同等条件时,获奖时间长的优先,亦可以当年个人成绩特别突出的优先。 十、实行民主管理,提高教工管理水平。 1.实行校办、教务科、学生科、值日领导、教师、值日学生“三点一面”检查制度,结合双控系统监督作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2.领导深入下去,教好一门课,深入一个专业部,督促一个促进班集体,带动一个青年教师,提高业务素质和育人能力,每周至少听一节课,搞好一次调研,做好一个流失生思想工作。 3.常规教学坚持周视导制度,日常工作坚持学风、环保、寝管、伙食、班级管理每周颁发一次流动红旗,每月进行一次促进单位的评比公开活动,中心工作大型活动要求教工选报,主管负责人选聘制度,实行周检测月考核(教学、技能),成绩公开,领导及每个教师每月组织参与一项有益活动且参加县以上竞赛比赛成绩公开,成绩末位的计扣一定目标分数。 4.部主任、班主任、管理人员每期都要开好所属师生相应的教研会、协调会、鼓励会,要有相应记录,科室考核,完不成任务的,扣减目标分1--3分。 5.教工都要认真总结教学工作经验,参与实践和实验,参与研究,每人有教改实验项目课题,每人要到工厂企业实习,社会调研实习一周以上,每人都要总结自己的工作教学方法,写一篇最佳教案,做最好经典一节课,有优秀课件,有论文,有自己创新教学方法,有做好班级,开展活动,做好学生量化考核工作等的成功经验,且获有县以上奖励,中高级教师每年争取发表1--2篇文章,能为青年教师作示范课。 6.在实行民主管理过程 中,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学校要定期召开教工代表大会,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教工代表大会,按时组织学生、教工参与学校各方面的民主测评工作,结果作为衡量每个教工评先晋级等的重要依据。凡需公开事宜应在6个小时公开,公开24小时时限内教工提出质疑,学校应予答复或说明。 十一、教工聘任工作办法 1.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原则,实行教师聘任制度。 2.全校推行“双项选择,优化组合”的教工聘任制。按照个人申报,科部主任选聘,校长办公会议定,校长监督协调聘任的办法。聘期一年,受聘后签定相应目标责任书,工作一年,全面考核,考核成绩作为下一年聘任依据。 3.全校实行定编定岗定员定额管理制度。 定编,每班学生不少于25人,师生比不得突破1:13,确定全校各部教师人数数量,每班每周不得超过32节。每年(学期)定编工作按照当年生源变化情况和部班调整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定岗原则是:学校管理人员按照“一人多岗、少专多兼、专兼结合”的原则配备设岗,精简压缩非教学人员岗位,要辞退不合格人员,对在编不在岗的各类人员。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学校不为其支付工资。 聘任前,学校科学设置机构,工作量、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以及挂钩对应的津贴奖金及有关检查考核办法予以公开。 聘任后,学校委托科部领导与教工签定相应岗位目标责任书,并按照规定实施检查考核及管理。 定额,学校30%津贴部分,按照班级、相对教师职称等级标准,教工岗位津贴和学生人数,按定额每月计算至专业部科室。 4.实行两级两轮聘任制。两级聘任,主管领导聘任科部领导,科部领导聘任教职工。两轮聘任。到第二轮仍未聘任的同志可以到外校去参聘,确无聘任后作为落聘对象处理,落聘者一是参加学校“三课组”每周听评课5节以上,二是经教育局许可情况下到高校参加培训学习进修。学习期间只领工资90%外,学校不发奖金津贴和福利,落聘后两年仍不受聘者,办理调出手续,坚持不办按自动离职,交教育局处理,落聘教工其余有关事宜归原部科管理。 十二、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 1.从2003年起,按教育局要求,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期为1--3年。三年合同到期后再签定下一轮合同。期间不履行合同的可以解聘,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受到处分处理的当即终止合同。 2.每学年工作结束,学校要对教工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按学生评议,教工自评,领导考评三个方面,量化考核民意测评相结合,结果作为下一年或下轮聘用的重要依据。 3.认真做好教工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教师由教务科负责,其余人员由管理组管理。每期(年)教工个人的德能勤绩及其涉及个人业绩的资料、合同、聘约等都要及时整理归档。每个同志也要及时汇报填写有关资料。 十三、完善工资津贴奖金部分实施办法,建立工资保障和激励机制 1.妥善处理好工资统一发放与按实际贡献拉开津贴差距的关系,逐步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能够体现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的工资保障和激励机制。 2.工资改革津贴资金来源于国发部分30%和学校筹集的资金。其种类和标准:(1)教学人员的标准课时津贴;(2)领导的职务津贴;(3)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岗位津贴;(4)班主任津贴除国拨外,每个学生每月按1元计发;(5)临时工人工资标准,绿化清洁工每人每月150元;(6)外聘教师每天限4节课每节12.5元;(7)借调教师按中学一级教师课时值计算;(8)超工作量平均课时津贴值为每节课1.5元;(9)兼职管理人员津贴标准;(10)寝室管理员津贴每个住宿生每月0.8元。 3.根据职校控缀保学工作需求,学校以专业部学生人数每人每月5元计算至专业部。人头津贴标准和教学人员的标准津贴数各占50%,领导及管理人员、兼职人员的岗位津贴,在管理职数不变情况下,管理块随学生总数变化,津贴亦发生变化:1000---1500人时按标准发放;1000人以下时,每减少100人按降低10个百分点计发;每增加100人时,按增加10个百分点计发至管理组。增加或减少岗位职数时不再增加或减少。 4.工作量课时系数确定,学校原则按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学校坚持按岗位招聘,每个教工聘任课时每周不得少于10节,低于10节不予聘任。要满工作量混岗聘任,保障教工足额领取工资。 5.津贴发放。原则上根据科部评比结果,分别计算至科部,科部根据本月个人工作情况评出等级,扣罚计算后发至个人。每月剩余部分,学期结束按全体同志讨论办法执行。 6.凡涉及每月发放考勤、请假、培训、加班、值班等各类人员的各项开支,集中一次审核发放,以免错漏。 7.教学人员的标准课时津贴 职 称 中高 中一 中二和本科定级 中三和专科定级 标准课时津贴 4.5 3.4 2.8 2.4 8.学校领导的职务津贴 职 称 校级 副校级 正科级 副科级 月职务津贴 280 270 260 250 根据职称,高级上浮5元,初级的下浮5元。 9.管理人员和工人岗位津贴 职 级 高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管理人员 265 200 170 150 工 人 200 管理人员和工人根据设岗等级不同领取岗位津贴(除本人30%外,以以下标准,不满40元的补到40元) 十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是教师忠诚教育事业及学校工作的充分体现。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就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2.按照逐级管理逐级追究责任的原则,学校追究责任的人和事,追究到专业部和科室,由科部比照36条及28条等有关规定扣分标准,按追究认定办法计扣至本人。 3.每周科部汇报一次,每月领导组研究一次。扣分在教工会上公布。期未累计计算从目标分中扣减。终结管理追究的,教工扣分不得超过20分,超过者作为拒聘条件之一。主管领导为第一负责人。 4.追究责任范围 (1)教学责任事故、影响师生安全的事故及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事故。 (2)教工考勤旷工旷课者,参加部、科和学校以及上三级开展的各类各项工作活动相比处于末位者。 (3)有损教师形象,有损师德和学生吵架,打架;学生逃学出走、敲诈等行为。 (4)财产损坏丢失的。 (5)职责范围内对口工作受到上级追查通报的,表扬一次计5分,批评一次的扣5----10分。集体研究负责的工作无进展的。 (6)今后每月评出的促进单位,科室部扣2分,寝室扣班级0.2分,每周评出环保、学风黄旗扣班级0.5分,黑旗扣5分,寝室扣班级0.1分。 (7)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每月追查的重点扣分项目,如水、电、玻璃、吸烟、上班打游戏、上网吧等。 (8)乱收费或不退费的。 十五、实行教职工告诫劝勉制度。对聘任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的人员,首先进行告诫,要求限期改正,告诫期满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予以解聘。对于工作中处于相对阶段末位的要进行劝勉,工作无起色,多次仍处于末位的要予以解聘。 十六、建立教工转任交流制度 鼓励教工到农村学校调研试教,35岁以下教师和新教师要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年,鼓励教师到学校艰苦工作岗位兼职半年或一年,鼓励教师到专业对口工厂车间实习3--6个月。方可聘为中高级教师职务。 十七、实施末位淘汰制的办法。 1.教工学年量化考核分数按教学和管理两大类进行排序。分数分别在其最后二名者为末位淘汰对象。 2.有以下其中三条以上者确立为末位淘汰对象。 (1)旷工15天以上或旷课在20节以上者。 (2)参加县级以上统考竞赛升学皆无取得登封市级以上前三名成绩的,对口升学完不成基本任务的部、班主任。低于郑州市升学学科平均分数3--5分的任课教师。 (3)学生评价满意度连续三个月低于70%者。 (4)学期结束,班主任认可票低于60%者,教工投票低于60%者,中层以上领导认可票低于60%者。 (5)管理人员在末位的同第一名相差在5分以上者。 (6)领导评 价被管理对象的满意度处于末二位者。 (7)造成重大事故责任的。 (8)符合一票否决条件之一者。 (9)全校教工评价的称职率低于60%者。 (10)责任追究所扣分数超过限量的或扣完基础分30分者。 3.处理办法 本人不再参加聘任 ,专业部科室也不再聘任,可选学生寝室管理员、门岗和绿化工岗位。也可参加其他学校聘任,也可办理调出手续。参加培训,学习一年后,经考评可以继续胜任工作的方可参加下一次聘任。 十八、创设良好工作环境,关心爱护教职工,使一批青年教工脱颖而出。 1.政治上关心。学校要求教工要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与学校工作大局保持一致性,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政治觉悟,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免疫力,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正确舆论,敢于同坏人坏事坏风气做斗争,鼓励教师参与国家选拔人才活动和学校中层工作岗位的竞争。办好业余党团校,坚持雷打不散政治学习制度,树立典型,培养一批为教育事业为社会为人民服务不惜个人代价的好教师,好干部。 2.业务上指导帮助,学校要创设良好科研教研,教改环境,促进教师改进教法,转变观念,适应未来社会人才教育发展的需要。鼓励教师学历达标,教研有成效,教改有成果。 3.生活上关照。学校安排一定人力,物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学校为教师办实事,努力做到 :一、每人有一部电话,有一台电视,基本做到:每人有一间简陋住室,逐步做到每个专业部有2--3台手提式电脑,部科两人一台微机。学校办好一个教工食堂,一个洗浴中心,一个医疗室,一个教工活动室。不断组织开展教工文艺娱乐活动,保障身心健康。 十九、加强领导 师兴校兴,教师是学校宝贵的精神财富,教师决定着学校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综合实力的主要标志,是学校形象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应列入学校工作头等大事,学校要加强领导。 1.加强班子团结。班子成员以职教事业为重,以学校发展为已任,带动教工形成一个良好的干事创业的氛围。 2.要组织教师开展必要活动,突出教学工作重点,帮助总结经验,带出一批骨干教师。 3.创设良好育师环境,帮助教师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晋职、子女入学、家庭困难等。 4.培养一批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并把一些德才兼备政治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推荐到领导岗位上来。 本意见经教代会通过后,以前学校出台的相同制度和办法与本意见有出入的按本意见办,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附:有关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曾出台实施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一、《2001---2005年学校发展规划》 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10条具体意见》 三、《登封职业中专教师及管理人员末位淘汰制的操作办法》 四、《关于在校内推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教工聘任制实施方案》 五、《关于落实教学人员聘用办法的意见》
六、《参与中层干部竞争人员的基本条件与办法》 七、《关于调 进调出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 八、《登封职专教学责任追究认定办法》 九、《工资改革津贴奖金部分实施办法》 十、《教代会通过津贴部分的补充规定》 十一、《关于贯彻落实从严治校,创设安全班集体的40条,28条标准》 十二、《贯彻规范教职工行为,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创设安全文明校园的考核标准及办法》 十三、《领导、管理工作人员月量化考核表45条》。 十四、《兼职人员考核办法》 十五、《教学人员考核细则》 十六、《管理人员考核细则》 十七、《关于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意见》 十八、《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 十九、《关于追究责任范围及具体操作办法》 二十、《财产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二十一、《教职员考勤规定》 二十二、《选拔干部制度》 二十三、《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目标和有关规定》 二十四、《教职工奖励办法》 二十五、《关于中层干部民主评议竞争上岗相互交流制度》 二十六、《关于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内部机制)改革方案》 二十七、《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工作的意见》 二十八、《“三课组”制度》 二十九、《“一考三用”制度》 2002.6.26 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的若干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力度,贯彻落实登封市教委登教字(98)34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在大中小学生开展文明礼貌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规范学生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巩固“礼仪复兴”工程成果,规范“文明学生”的管理;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力度和速度,加强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真正发挥干部(含值周学生)职责作用,建立起一支具有扎实、负责、高效的精神文明建设队伍,特制订本补充规定。 一、“文明学生”管理制度 1、凡已被考核认定的“文明学生”,必须时刻以文明学生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高个体素质,不得有违背“文明学生”标准的言行。 若发现有一次不文明行为者,由认定的科室部批评教育,责令(课余)义务值勤2天,检举4个违纪学生,交学生科或团委处理。同时将述职报告交学生科。 若再次发现不文明行为,即撤销其“称号”。 2、凡被撤销“文明学生”称号的学生,撤销决定记入个人档案,并在适当场合宣布。若仍有当“文明学生”的愿望,可创造条件,重新申请,通过考核认定。 3、凡被认定的“文明学生”,每学期应帮助一个同学达到文明学生标准。 二、实践周制度 4、值周生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操就违纠组、环卫组、餐厅组值周生每天检举出2--3个违纪《礼仪常规》的人,交学生科或团委处理。 5、凡值周生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可采取批评、考核不及格、继续值周、撤销与工作有关的荣誉等教育措施,直至收到良好效果。 三、干部管理制度 6、现任干部要限期达到“文明学生”标准。今后文明学生应作为任命学生干部的重要条件。 7、实行干部工作不力通知制和失职追究制。干部应按照自己岗位职责要大胆、积极开展工作,凡工作不力,出现问题,主管教师、领导可采用口头或方案通知,限期整改,被通知人整改后,应及时向发出通知的教师、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若屡次被通知、整改不力者,可采取批评、撤销有关荣誉、撤销职务等教育措施。 8、实行干部试用制度 干部出现缺额应及时补上,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试用干部由有关管理者提名,经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既可宣布试用职务。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予以任命,不能胜任职务的,由主管领导宣布职务终止。 有关管理责任人应注意在工作中发现和培养人才,以保障干部队伍的质量,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98.6.6 贯彻《预法》从严治校 创设安全班集体的 通知 各科室部、各班级: 为加强学校管理工作,深入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严治乱,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及蔓延,造成工作被动,影响学校形象,及时公平处理学生违纪现象,建立统一考核评估机制。 结合本考核标准,学校逐步推行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实行班级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根据目前出现的新情况修正完善学校校规及其处理违纪学生的管理办法,考核分数与班级综合评定挂红黄旗、月促进单位挂钩,班级考核分数与专业部月评比挂钩,班级期累计分数作为正副班主任的综合分数,对连续得促进班和黄旗者以及总分在末位的作为聘任管理使用时的主要依据。请遵照执行。 附:纪律考核标准: 一、课堂纪律方面 1、上课、上操、实验实习、升国旗、集会等每旷课1人次扣1分,迟到、早退、请假扣0.5分;开小会者扣5分; 2、上课睡觉每人次扣0.5,在教室追逐、听收音机、打扑克、下棋、考试舞弊等每人次扣2分; 3、在微机室打游戏、在其余实习场所摆弄设备等每人次扣2分; 4、顶撞老师、骂人、起哄、打口哨、高声喧哗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等每人次扣3分; 5、拿走、损坏实验设备分别按偷窃、毁坏公物扣5--10分。 二、学生不良行为 6、乱写乱画、辱骂他人者、攀枝掐花、污染环境者每人次扣2分; 7、逃班1次扣1分,逃学1次扣2分;逃问扣0.5分,逃责扣3分,逃走外出1天扣5分; 8、夜不归宿(家)、携带管制刀具、进“三室一厅”每人次扣2分,在校内使用电炉(超标电器)者扣10分; 9、偷窃、毁坏公私物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饭票、财物每人次扣2分,20元以上者扣3--4分; 10、私自到河、池洗澡、爬山、私下组织活动每人次扣2分,组织者扣10--20分;就餐时少交票或不交票,摔坏东西耍态度的扣3分; 11、喝酒、猜拳、吸烟、谈恋爱、打搔扰电话、传递恋爱信件每人次扣2分,主动者扣5分;到告成附近发生上述情况者扣10分;到校外发生上述行为后被他人单位追究者扣20分,(到校外打、闹、赌、观看黄色录像等恶劣行为每项扣15分); 12、打架每人次扣3分,引入外人打架者扣15分,结伙打架,组织者(头目)扣15分,带头者扣15分,参与者每人次扣10分,寻衅闹事打人后果严重造成伤害的每人次扣20分以上; 13、受影视影响、效仿拦截抢劫的、打斗绑架等扣20分; 14、以借为名索要他人财物、以看不顺眼为由滋事、以拉劝架为名参与打人、无端怀疑他人滋事的每人次扣5分,围观起哄每人次扣2分; 15、教唆他人,煽动他人干坏事的扣10分,接受教唆逼人干坏事者扣10分; 16、看黄色书刊、淫秽音像制品每人次扣2分; 17、赌博或变相赌博每人次扣2分; 18、串岗、串教室、串寝室者扣1分,有意到异性寝室逗留扣10分;翻窗、翻门、翻墙者每人次扣5分; 19、在宿舍随地小便者扣5分;不按规定就寝不守纪律公约且不服管理者扣3分; 20、发生矛盾问题事故不主动报告者扣2分,事前知情不报者扣2分,事中处理不诚实交待者扣3分,事后不服教育又引发事件的扣10分; 三、学生干部违纪 21、干部违纪按学生违纪同类情况的1.5倍扣分; 22、班干部私自批假1人次扣2分,学生私自离班离校当天不汇报1人次扣2分,打骂人者扣10分。 23、自立项目乱收费及乱收学生东西不报告不交者扣3分。 24、管理、批评学生遇阻不报告,自行处理,干部捕风捉影,无故怀疑,批评他人且骂人造成后果者扣10分,逼迫学生造成矛盾,引发事件者扣10分,采取过激行为打骂、讹诈学生者扣15分;态度蛮横激化矛盾每人次扣20分。 25、知情不报,对违纪事件不管、接受请客、接收他人钱物、检查评比作弊每人次扣3分; 四、班主任失职 26、该到场而没到场,发生事故尚不知道的每次扣3分。 27、该报不报自行处理或让班干部处理又造成更大事故的每次扣5分; 28、出事后不积极调查,上报后撒手不管的每次扣2分;学生私自离校每天不报者扣2分,有思想问题的流失没有妥善处理者扣20分; 29、所管班级发生恶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每件扣5分;处理问题时采取过激措施,辱骂、殴打或变相体罚造成伤害者扣10分; 五、在岗管理人员、值班值日人员失职 30、值班工作责任区责任时间内发生重大事件不清楚者扣3分,没有安排到位,没有检查者扣2分,发现问题后没有记载的扣1分,没有抓紧处理的扣2分,事态控制不住的扣5分; 31、没有及时向领导直至校长汇报事态继续扩大发展蔓延的扣10分,领导安排后因自行其事不按领导要求去做出现问题的,且又反复问题又严重的扣15分。处理问题时,事实调查不清汇报者扣15分;没有按集体研究意见办事上推下卸造成影响后果者扣15分;发生重大事件,教工视而不见,见而不问的扣5分。 32、扣分仅是一种考核措施,对违纪人员扣分后需作出处理仍按纪律处理,需赔偿损失的要按制度赔偿; 33、全校各班部科考核按此规定扣分,记入考核成绩; 34、课堂纪律方面与原考核标准不一致的,暂按原制度执行。 35、重大事故不明真相让社会、家长参与并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36、本标准未列举的违纪事件,比照最类似的条款扣分;教工本人有以上行为特别是在学生当中造成影响的亦比照类似条款执行。 2000.4.26 贯彻预法 规范教职工行为预防学生违法犯罪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考核标准及办法 一、关爱教育工作方面 1、班主任没有把学生责任分工到教工的,对班级学生(教工对责任学生)住址、家庭状况、联系电话、在校表现等不清楚的扣2分。 2、教职员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不过问不及时逐级向班、部主任、值班(主管)领导汇报的扣2分,汇报后领导不重视不安排不时处理的扣2分,因此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3、教育批评学生不在科室、教室、办公室的,放任一人次扣2分,学生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学习、休息、生活的,扣规定时间内管理者(教工、管理员或班主任)1分。不知道不明原因的扣2分,发现后不及时排查的扣8分。 4、对自己承包的学生每周谈话不到3人次,少1次扣1分。 5、上课期间,准备不充分,安排不恰当,由设施设备造成的学生流动事故扣任课教师2分,由于教师指导不力,放任自流3人次扣1分。 二、教育方法不当,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方面 6、在负责学生学习生活期间,由于教育方法不当,出现混乱,发现1次扣3分。 7、上课期间学生不在学习场所学习,生活期间学生不在生活地点,经查迟到早退3人次扣1分,旷课(外宿1晚)扣2分。 8、教职员、班主任在学生不接受教育时,罚其站者扣3分。罚劳动的扣3分。变相让其检查不管不让进教室学习的扣5分。 9、体罚学生的扣10分,侮辱讽刺的扣3分。 三、处理不当,引发问题方面 10、对所承包的学生和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因个人处理不当,不报告不办手续,引发出走或闹事扣5分。 11、学生离校不按制度,不及时报告,不按程序批准的扣有责任的部、科、班5--10分。 12、学生离开班级在校园转游一人次扣5分。 13、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汇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10分。 14、私自停课,不允许学生进班学习,借故不接受学生的扣5--10分. 15、使学生一天无班级可归的扣10分。 四、管理工作不善、组织不力、学生流失工作方面 16、教务科对学生学习组织纪律负责任,学生科对学生生活、活动组织纪律负责任,该安排不安排,该组织不组织,该查的不查,该公开的不公开,该报告的不报告,该调查的不调查,该研究的不研究,该解决的不解决等现象扣该科室1人次扣2分;由此拖延时间造成事态扩大和有不良影响的扣科室5分。 17、检查、安排、汇报属值日、周、班领导责任,处理、落实属班、部、科室、主管领导的责任。领导值日、值班、值周期间发现问题不安排到班、部、科室处理的1人次,或设施设备影响工作的1次扣值日时间内人员的0.2分。由此带来不稳定不安全因素集体闹事的分别扣值日、值周、值班领导3、2、1分。 18、学生违纪违法,在学校做出处理决定前除调查事实所需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停课,在校园寝室逗留,否则按变相体罚。驱赶学生处理扣主要责任人5分,次要责任人2分。 19、学生因转专业或班级走课教学出现问题误1个课时1人次扣责任部主任1分(签字出人的往后推迟3个小时至有人接管时,签入者从签字后一节课算起),扣责任班主任2分。 20、专业部班级流失率在8%以上的分别扣部主任、班主任10分,流失率达20%的下学期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得参加第一轮聘任;专业部流失率达15%的,部主任要交流或不得参加竞争上岗,所在部和本人不得评先评优、晋职称,副班主任与正班主任相同。 五、安全方面(安排不当,把关不严,追究本人及所在部科责任) 21、教职员不把关学生食堂进入“三无”产品的、学生带黄色书刊、棍棒、刀具等扣管理人员1分,知道不报告且制止不力的扣2分。 22、教职员发现师生有打架闹事苗头问题,知道有问题自以为是,私下处理不报告而出现安全事故扣5分。教职工有以上行为者扣10分。 23、值班(日、周)含周日假期负责时间脱岗不上课、不值班、不辅导、不检查的一次扣2分,造成恶劣影响后果严重的扣20分。 24、教室有明线头,不纠正的扣班级2分。学校领导教工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提供的食品、饮水、餐具、器材不 符合要求,设施维护管理不当的,组织学生活动没有进行必要安全教育的,没有进行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对特殊学生超出一般生理承受能力,未给予必要照顾的,一次扣本人1分,扣所在班。科部2分,被查处扣3分。 对以上问题应当知道发生问题后未及时报告采取救护措施,致使事态扩大的扣5分。 25、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擅离工作岗位的,虽在 工作岗位未履行职责或违犯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扣本人10分,计扣所在科部10分。 六、明确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6、校园是育人阵地,班级是学生学习的地方,宿舍是学生休息的地方,教职员要明确自己职责,班主任是班级学生的第一责任人,专业部是学校下设的基层单位,主要职责是上传和下达,坚持执行学校制度和决定,无权阻拦学生转专业或班级,无权制止、拒绝学生按规定选课学习。科室是学校职能部门,职责是按学校规定进行检查、落实、考核、督办、公开结果等管理工作,必须照章办事,主管领导校长委托负责教师、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必须依法办事。在规定时间内,分工负责的主管(值班、周日)部、班主任、教师、管理人员都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凡属以上规定不明职责的扣2分,工作不安排不检查出现问题的按学生人数3人次扣1分。 27、班级所扣总分的1%计扣学生科,教师所扣总分的1%计扣专业部。专业部所扣总分的1%计扣教务科。治安、消防事故所扣总分的1%计扣保卫科。伙食、饮食、防汛、设备事故所扣总分的1%计扣总务科。实习培训所扣总分1%计扣实习培训科。此项扣分作为科室评比依据,学生的问题扣分算至班级与班主任月奖惩挂钩。班级扣分作为专业部月考核分数的基础,与考核评比挂钩,总分1%扣至部主任;扣至各科室的分数,总分1%扣至各科长,所管科长所扣分的1%计扣主管领导(值班领导分管时间内),主管领导所扣分的1%计扣校长。 28、按原36条及本标准扣分,归纳到班、部、科室计算后与评比、评先挂钩。扣至本人的分数在当月考核时与奖金挂钩的终从目标考核分中按比例扣减,扣分只按一次计扣,不重复。 师生反映和解决问题规程 为了深化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制及岗位责任制,创造出有利于改革的人际关系和氛围,理顺工作机制,严格管理,弘扬正气,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整体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学校各级领导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责、权、利统一原则。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切实负责,积极办理职权之内的事情,按照法规制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处理好执行与创新的关系。 第二条:规范信息沟通渠道和程序。学校教师有问题应逐级反映,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教职工问题应先找主管科部负责人解决,科长,部主任若不能解决的,由科长、部主任向主管副校长来反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设想,请主管副校长解决;如果副校长解决不了,由校长协调解决。 学生有问题应找部主任,有关教师或管理员解决,若班主任、部主任、教师管理员解决不了,应及时向有关科部负责人汇报,科长、部主任应积极、认真解决,若解决不了,应提出建议报主管副校长、领导组研究解决。 教职工、学生若有特殊、重大、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副校长、校长报告。 第三条:各级领导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原则。 1、师生所反映的、有制度可循的,应据职务权限按制度规定抓紧办理; 2、在职务权限之内,但问题较复杂的,应分轻重缓急,明确告知调查办理期限,积极、妥善调查处理。 3、接到的问题超出职权范围的,应主动请示领导处理,并负责告知和落实领导处理决定。 4、凡接到问题属于不符合法律、不符合学校规章制度或明显不合情理,不能解决的,应据法律、制度和社会公德标准当即可以明确答复,并做好解释、解决其思想问题,禁止无原则推诿,造成上下乱找,影响正常秩序和人际关系。 第四条:凡牵涉两个科、部以上的问题,由受理科部主动找有关科、部协商解决;若仍解决不了,由主管副校长解决,涉及经济开支的由校长解决。学生问题涉及本部两个班级以上的找部主任解决,两班不同属一部,由部主任协调或由主管科解决。 第五条:教职工、学生反映问题,两次仍得不到解决和明确答复的,可超越反映,但不得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 第六条:处罚办法。 1、领导及有关岗位负责人对师生反映问题,不负责任,推诿不决,第一次扣发津贴抽出部分的一半,期连续两次的将一个月津贴的抽出部分扣完,期连续三次的按自动辞职论处,按程序办理自动辞职手续。 2、教工不按规程反映问题,在办公室(科、部级以上)无理取闹,撕毁、抹掉学校通知、通告和有关文件或故意破坏公物,污损环境的,一律停职,停发一切福利特遇,按情况追缴赔偿金。 3、学生不按规程反映问题,有本条第一款列举情形的,给记过以上处分,或者勒令进行家庭教育,按规定3---5倍赔偿。 第七条:本规程的处罚由校委决定,交有关科、部执行、落实,解释权归校长办公室。 第八条:本规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2000.5.12 住房分配方案 根据学校教代会讨论意见,特订出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教职工条件积分:(1)校龄每年1分(从93年算起);(2)教龄每年0.5分;(3)职称:无职称者5分,三级10分,二级15分,一级20分,高级30分;(4)班主任从92年算起,每任一年1分,连任三年再加1分。 二、具体分数线由领导组根据当年情况核定公布,实行一年讨论一次住房调整制度,达到分数者,每人新校可分一间,达不到者二人一间,按现有房子数人数变动情况重新确定分数线。 三、管理工作需要的同志,虽达不到分数线,也可一人住一间,但必须随工作调整而调换房子,不调换者不予安排工作。 四、除领导因工作需要居住套间外,多余的套间可安排达到分数线的双职工居住。 五、搞管理工作的同志,均要求在校住宿,以便履行自己的职责。其他不在校住宿的同志,都要求在集体办公室办公,原则上不再分房。 六、老校房子也必须按条件居住,不能随便乱占。凡新校已分够标准的,老校不再分;若需到老校住宿者新校房子必须同时退回学校,新房老房交换工作由总务科负责。 七、新分来的年轻同志,在集体办公室办公,学校不再分房,可在老校分一间房子,但不配伙房。新同志结婚并需在校食宿者,老校可再安排一间伙房。 八、原来在新校居住的新同志,结婚时愿到老院居住的,也安排一间住房,一间伙房,但新校原居住房子必须交回。 九、够住两间房标准并在新校已占有两间房的双职工,不够三代,老校不再分房,只给伙房。若想在老校再要一间住房,一个伙房者,新校原住房必须退回一间,否则老校不再安排。 十、积分前10名者,住房优惠。分数较高,又是直系亲属三代人的同志,视其情况,除新校房子外老校可再分一间住房,一个伙房。 十一、住房按程序申请、填表、写明条件,原则上按程序由部科主任、总务科审核经领导组批准后方可安排。并且坚持住房和交房同时进行的原则。 十二、特殊情况由后勤按程序上报,领导组讨论决定。 十三、教职工必须明确;所有住房都归集体所有,不是私人财产,不得随意更换或转让,更不准外借。学校根据需要有权调动,保证调房到位,总务科负责落实,责任人为部科负责人。否则不予安排工作。 十四、凡工作调出必须先办理交房手续后,方可办理工资调动手续由总务科负责。 十五、新制度确定后老制度失效。 十六、不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96年3月28日 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00>277)精神和登封市教委的《通知》(登教字<2001>79),为了落实“四五”普法任务,实现依法治校,创造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和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法制教育,转变观念,构建学校法制教育体系。 目前,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仍需加强,“两个观念”的转变还没有到位。学生依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能力较弱,有的片面强调享受法定权利,不去履行法定义务。教师方面还没有把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看成是法定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带有随意性,缺乏持久性。对具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的教育,一是缺乏有力的保护机制;二是缺乏应有的制约措施;三是缺乏家长和社会的配合;四是教师资缺乏系统的法律培训,不知道怎样用法制的方式去教育学生。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加大教师、班主任的法律学习、培训力度,按照“四五”普法要求,从依法治校的战略高度出发,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 我们要构建学校法制教育体系,学校依法治校领导组统筹领导、协调保卫科、学生科、团委、学校群防群治组、综合治理领导组,构建成新的法治教育体系,依法履行职责,以法制教育为主要手段,德法并重,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的违法犯罪工作。 一、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1、坚持开足开齐法律课,以课堂法制教育为主阵地,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 2、保卫科与法制副校长联系,每期举办两次法制教育讲座,争取放两次法制教育录相片、成人模拟法庭。学生科、团委要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说法用法”评论征文活动,要求各班学习园地有法治德治内容。学生干部培训要加入法治教育内容。 3、班主任培训要以法治教育为主,提高班主任用法艺术和能力,探索“学校承担指导家庭教育责任”的途径,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4、学校要试办家长委员会,建立定期同家长联系制度,要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家长、学校和权利和义务,形成依法育人的合力,提高教育和预防效果。 5、要创办法制教育活动室。 6、依法治校领导组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整体布署,及时研究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鼓励和表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 三、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学生违法犯罪。 1、深入开展“关爱”教育,严禁歧视后进生或迫使学习差的学生出班、转班、转专业、回家;发现这种情况,要按制度依法追究责任; 2、教育学生必须按照《教育法》规定,履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等法定的义务。 3、鼓励学生戒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 4、要完善学生辍学责任制,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思想波动的学生要做好工作。对辍学学生要弄清原因及时报告,要尽力做好辍学生回校学习工作。 5、建立“留校试读教育制度”。对因严重违法违纪必须处以开除学籍的,且留在学校不会危害其它学生及学校安全的,学校与被帮教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帮教责任制。学生科为实施帮教的组织机构,专业部,班主任、教师为帮教的组织者和责任人。建立帮教制度和档案,每学年教师应完成一个帮教任务,要签订帮教责任书,帮教教师要想法关爱感化学生,并记录好帮教者的转化、成长轨迹,以便总结,进行科研之用。 6、保卫科要与法制副校长保持密切联系。搞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7、团委要经常进行“告别三室一厅”教育,开展“拒绝毒品”、“远离赌博”等活动,增强学生免疫力。 8、对学生中的违法案件,该司法介入的要主动、及时请司法部门介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凡故意隐瞒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制定计划,明确工作部门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实行目标管理,加强过程管理,加强考核,结果与个人目标考核成绩挂钩,与评先、晋级、奖惩联系。学校每年表彰一次,在此基础上向教委推荐。 10、对不重视该项工作,不依法办事,玩忽职守,导致学生辍学流失、违法犯罪的要按照制度追究责任。 2001.10.13 值日值周值班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值日、值班工作,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值日人员职责,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责: 1、凡值班人员按时按要求按规定地点在岗值班,不得缺勤。由值周生每天查勤查岗查效率。 2、值班领导(含周日值班领导)负责学校整体工作并作好上传下达组织实施检查落实工作。对外重大事件、活动及每天校内发生发现重大问题报告校长后安排下去。 3、值周领导具体负责安排值周时间内具体工作,指导值日负责人完成当天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填写处理问题通知单,由科部或管理人员去解决。落实不到位报告主管或校长。学生查岗值班情况如实填写和签字。 4、值日负责人在值周领导安排下按工作程序组织工作,做好早训、巡逻、填写日志和检查问题表。 5、各科室值班人员负责当天教学、安全、寝管、操就、环卫、实训等工作并及时填写日志,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按时参加由值日负责人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巡逻等。 6、平时由办公室、周六周日由保卫科负责统计公布考核,管理组按统计结果从当月科部津贴中扣减,从学期目标分中扣减,追究责任的当月追究。 二、考核办法: 1、值岗值勤旷岗一天扣5分,迟到、早退、误事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 2、早训:值班值周领导每月二次,值日负责人每周一次,少一次者扣2分。一次没有者扣5分。 3、巡逻:值日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巡逻,不按时参加迟到一次扣1分,旷一次扣2分。考核情况由值日负责人填写在值日表上。 4、岗位责任区责任时间内脱岗一次扣1分,由此发生问题不知道扣2分,引发重大事故扣5----10分。 5、发现问题:值班、值周、值日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把发现问题填写在值日表上,并及时解决和报告有关人员;发现问题专职人员每月12个,兼职每月8个,少一个扣0.5分,解决问题不及时扣1分,不明白不知道扣1分,误时造成影响扣5分。问题性质由办公室及值班领导确认为据。 6、值班期间无人接电话一次扣值日教师1分,无通知误事者扣2分。因值日期间误事受上级追查影响学校工作扣值班值日值周领导1分,坐班人5分。 三、说明: 1、对值班、周、日人员的考核每周统计公布一次,每月汇总一次与个人及科室的评比津贴挂钩。 2、凡在值班值周值日时间内出现重大事故、事件处理不及时者,除按以上办法扣分外追究其责任。 3、管理组织每人每月扣1分,从工资中扣当月津贴1元,考核组每期累计按10分扣目标分1分计扣。 工会负责的每个科部室评比,按每5分扣减1分,科部室工作分计算至教学组。 4、外出开会及学习培训的请在工作日志上自己填写时间内容,并持通知单报帐,否则查岗按缺岗计算。 在校内的一般不与上课时间冲突,确有冲突,由办公室或部主任调整时间。由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不计扣分数。 5、办公室管理查出串岗1人次扣值周班主任1分,统计不及时,值日表册不及时收交整理1次扣办公室或保卫科1分,安排工作不及时扣1分,每月弄虚作假不真实报帐扣5----10分。 6、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值班、值周、值日工作的规定 为了加强值班、值周、值日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作,提高管理效益,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岗位职责 1、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学校日常工作(含周日),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检查、落实、督导工作,负责各岗位值日人员的组织领导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审阅值周日志。 2、值周领导在值班领导的组织下,坚守岗位,坐班工作,协调处理具体问题,负责组织巡逻,对追究问题负责任,及时汇报所发现的问题,安排一名教师在校办坐班工作,记好值周日志,安排早训。 3、值日领导协调值周领导开展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正常秩序,安全工作。 4、值周班主任,除其它工作外,应在校办坐班,处理学生值周具体工作,负责周日学校的环卫安全工作。 5、值日教师参加巡逻和校办值班,认真完成值周领导安排的工作。做好接待工作,校办值周生的管理工作。 6、学生科保卫科值日科员,负责科室日常工作,操就、环卫、安全、组织、巡逻、学生会干部的领导工作,记好日志,及时汇报处理突发事件。 7、教务科值日科员,负责正常教学秩序,有关数据的调查统计工作,科室日常工作,教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汇报处理工作。 8、总务科值日科员,负责总务科的日常工作,饭场秩序,绿化方面的问题。公共财务的管理及报损统计工作。 9、校办值周生,负责守好电话,做好记录,传达信息,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发现重大的问题及时报告领导。 二、工作程序 10、每日7:40-----50,值班领导到校办了解各方面情况,布署当日工作。 11、值周领导组织好每日的三次值日照会(早7:40----50,中午预备---上课前,晚上9:00---9:30)听取各方面汇报,填写值周日志。 12、有关值班人员,准时参加值日照会、签到,汇报具体情况,领取有关任务,按照领导安排时间坐班。 三、工作纪律 13、凡不及时到会的视具体情况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14、因工作不负责,擅离职守造成事故的 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002.11.22 值日值班工作的补充规定 为了适应实际情况需求,改进值班管理办法,加强现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岗位职责及区域划分 1、按照学校《值日工作表》安排,在晚自习到就寝后这一时段内,各科室值班人应在划定的责任区域内值勤(配备两名值周生)负责在所辖区域内发现并处理问题(具体区域划分:学生科负责宿舍、厕所,教务科负责门岗,实训科负责操场,总务科负责后食堂,保卫科负责外来人员登记及校门周边)。 2、《值日工作表》所列“负责人”检查巡视考核各岗值班情况,处理有关问题,记录、汇报具体情况; 3、值周领导安排组织学生会干部不定时巡逻,了解情况,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4、周五、周六晚上按《学校周日值班表》安排,保卫科值班人组织各专业部指定负责人执行上述任务(电子部负责门岗,机修旅游部负责操场,微机1、2部负责厕所和宿舍,大财部负责后食堂)。 5、白天教学时间外的教学区责任由各专业部的巡视教师和班主任负责(副班主任和班主任可以明确分工),前者负发现、制止、汇报责任,后者负解决处理责任。 二、操作办法 6、所发现解决的问题按学校规章制度追究责任办法执行; 8、如果有教师请假时,应由请假人说明情况,由批假人决定怎样安排值班,据批假权限告知值周领导或值班领导。 9、办公室负责指导校办值周生按工作程序学会办公室工作方法,特别是怎样接传电话,怎样催办日常工作,怎样请示汇报。并注重礼貌接待,搞好室内卫生,不准学生串岗等。 10、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2002.10.28 调整时间的有关规定 为满足社会需求,抢抓时间,稳定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双休日 <1>全体统一时间,一、二年级两周过一次,三年级一个月过一次。 <2>双休日补课工作由专业部负责安排,每天上下午补课各二节,课程分开,不能连上;不上早操,课间操、下午三、四节自由活动,晚上上自习,补课教师必须辅导、加强管理,要求学生在校活动。 二、早、晚自习,下午三、四节自习。按专业部安排,教师到班辅导训练,做到任务具体,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三、周日、周二晚教师会议。7点钟准时开会,8:30以后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纪律。之前由班主任、副班主任组织学生 看电视或安排有关学习任务。三年级不看电视。 四、中午30分。做作业或在教室进行训练,各专业根据情况安排,但必须到位辅导。 五、打扫卫生时间。早上6:40--8:00,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生分工责任明确,一般6人左右,其余照常上自习。但必须高标准,按时完成卫生任务。 六、挂牌上课 双休日挂牌上课两周一次,补课期间不再挂牌上课,不补课时安排两个教师同时挂牌上课。 七、具体要求 1、值班人员负责检查考核各部补课辅导训练组织安排情况,并对学生校内外活动情况予以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排查解决,重要情况、特殊情况电话上报领导并协调安排保证万无一失。 2、各专业部对学校安排时间内的教工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不弄虚做假,对旷课、缺席、迟到、早退等情况一定要由专人负责采取措施及时补救到位。 3、学校按每班每天12元补课费,以月计算到教学领导组,由教学领导组根据考核情况发至专业部,对于组织差、辅导差、缺勤多的班级,学校补助费不发放。 “教师访谈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了解我校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做到知人知心,知人善任。经领导组研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实行“教师访谈制度”。具体做法以下: 一、支部带头,每位成员每周必须同1-2名教师谈心2-3次,了解思想状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疏导工作。 二、专业部主任要熟悉本专业部任课教师的一切情况,课余时间登门亲访。每周1-2位,有问题及时上报支部领导。 三、班主任教师要注意协调本班各科任课教师关系,每周至少找一位教师或一名班干部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部主任协调。 四、谈话必须有记录,明确注明谈话的时间、地点、被访谈人。简要记录谈话内容,重点记录被访谈人的谈话思想及建议。 五、支部每月对此项制度进行检查落实。除了查看记录外,还要不时对被访谈人进行调研。 “教师访谈制度”是关心教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望各科、部、班遵照执行。 "十百千下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 "以德治校"的教育方略,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十百千下访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1、学校领导组十名成员下访一百名教师家庭,深入了解教师的生活状况;学校一百名教师下访一千名学生家庭,了解学生情况;千名学生每人访问联系两名初中毕业生,宣传职业教育和职业中专办学情况。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拜访师生阶段 五月份全体师生深入访问初中毕业生情况,由学生科负责;领导访问教师,校长负责;教师访问学生,科、部主任负责。八--十月为访问教师学生家庭阶段,详细了解被访问师生的工作、生活状况。 第二阶段:分析问题阶段 全体师生在了解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存在影响工作和学习的问题。 第三阶段:解决问题阶段 全体师生对典型问题进行协商解决,解决一些具体问题。 3、具体要求: 1)下访人员应深入了解被访问对象,对所访对象有详细记录,并及时汇报; 2)教师对学生情况的了解定期汇报到专业部; 3)学生联系初中毕业生情况及时汇报到班主任,专业部汇总后交学生科。 2003年3月1日 定奖竞标制度 1、登封市级以上教育系统通知或组织的赛事活动,对口专业、对口科室等全部参加,凡自动放弃的视本学年工作末完成任务,分别扣相应负责人个人目标考核分5--10分,并计入上追下查责任扣分范围。 2、全校实行保三夺二争一活动,教学推行定奖竞标制度(教学与其它分开,其它方面赛事活动由主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织)要求教学方面每个领导都要竞争一项重要赛事项目。(只限本年度) 3、在原奖基础上,获第三名者奖500元,第二名者按1.5掊计奖,第一名者按2倍计奖。 4、凡参加赛事的成绩在第四名之后的依次扣10分、20分、30分至50分。 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师生安全,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长对学生安全负总责;副校长、科长、部主任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管理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负责;管理员对所管人员、财物安全负直接责任;教师对所进行的教学活动中的安全负直接责任;校内经营人员对所经营制做的产品引发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块教育管理。保卫科负责安全工作的联络和协调,制订年度计划,总结汇报;各科部要认真落实安全制度,切实负责,通力合作,形成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四条 全校师生确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安全制度,积极排除不安全隐患。学习安全常识,提高安全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为学校、家庭、个人的安全和幸福履行安全工作义务。 第五条 学校要及时研究、检查安全工作,每月检查、视导一次,保障师生及教学设施的安全。各岗位的负责人就是所属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学校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见义勇为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人追究责任;对遇险不救、临危脱逃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章 安全行为习惯的养成 第六条 行走、上下楼梯要右行礼让,不准拥挤,遇到教师和来客时要主动问好;不说脏说、粗话,自觉运用礼貌用语; 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横冲直撞;不乱扔废物,不向窗外泼污水,扔东西;爱护公共设施,不允许攀折花木,践踏绿地,翻越绿篱。 第七条 不吃不卫生的食物,不喝不熟悉人的饮料,不跟不熟悉的人外出,外出要征得教师或家长的认可,养成按照各种安全规则办事的行为习惯。 第三章 外出活动安全 第八条 外出活动,要先申请,经允许后方可行动; 组织者要制定周密的安全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外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九条 参加外出活动的师生要遵守学校纪律和制度,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要熟悉各种标志,要明了有关办事程序,遵守公共秩序; 爱护公共设施,不攀折花木,不翻越栏杆、不乱扔废弃物; 随身携带好行李和贵重物品;在外活动要有时间和组织观念,不得私自离开集体,个人行动要先报告,遇到意外情况要及时与组织联系。 第四章 集会安全 第十条 入场做到快、静、齐,服从指挥,按指定位置站队或就座; 出场时,要有序离开,不准拥挤,遇到意外情况发生要听从指挥,有序疏散有关人员; 会议期间要遵守会场纪律,不准高声喧哗、起哄,严禁打口哨等。 第五章 宿舍安全 第十一条 要爱护公共财物,注意关窗锁门; 贵重物品和现金应随身携带,不应放在床铺或其它明显地方; 宿舍区域内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管理员,协助查明原因,尽快修复,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施; 第十二条 晚上不允许串寝,扰乱他人休息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遇到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和班主任,特殊情况直接报告学校,并积极配合学校调查处理。严禁私自外宿或留外人住宿; 第十三条 宿舍内禁止点蜡,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不允许私拉乱扯;不允许生煤火; 上下床要使用梯子,严禁从床上往下跳; 学生一般住一、二层,按号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床位,不允许一、二层空位住三层,严禁合床。 严禁学生头手和身体伸出窗外。 第六章 课堂教学安全 第十四条 学生应按时到教室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任课教师发现缺人时,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第十五条 学生因事或因病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要查验请假条,如有问题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第十六条 学生不得随意摆弄电器设备,不准在教室用电热器烧水,发现电器设备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班主任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漏电,开关是否安装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室窗户框、玻璃是否固定牢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教室桌子、凳子、黑板及楼梯扶手要定期检查,若有问题应及时修理。 第十七条 学生打扫教室卫生、擦门窗玻璃,要有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第一。 第十八条 上下楼梯要做到右行礼让,不争抢、不拥挤,教学值班教师和上课教师要到楼梯口组织指导疏散学生,确保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有序。 第十九条 班主任要按课程表安排,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发生。 第二十条 不得打架、骂人、顶撞教师。不得在教室或走廊追逐。 第二十一条 教师对违纪学生或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不歧视、不讽刺、不挖苦,要循循善诱使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第二十二条 各实验室、实习课指导教师、体育教师应参照有关规程规定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 体育教师应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上课,做好防护、自救、互救工作,始终坚守在教学活动现场。 第七章 餐饮管理及安全 第二十四条 各食堂的炊事人员都必须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按时检查身体。 第二十五条 各食堂、经销店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对于腐烂变质的原料不购买、不制作、不出售,购买的所有原料都必须登记建立档案,并由销售人签名注明地址。严禁销售有异味、变色、过期食品。 第二十六条 人人都要有防范意识,做好防毒、防污染的工作。各食堂及经销店灭蝇、灭鼠有固定专人负责,登记注册,统一从卫生防疫部门购买药品,统一投放,统一销毁,严格与食品隔绝,严禁私自购买毒鼠强等巨毒药品,做到万无一失。 第二十七条 各食堂、经销店都必须自觉接受学校伙委会、防疫部门和技术监督局等有关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各食堂、经销店内严禁存放一切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不准存放化肥、农药、化学药品等有可能污染食品和商品的有害物质,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第二十九条 校内所有经销店的化妆品、食品、日用杂品,都必须有正规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有出厂日期。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出售。 第三十条 凡违《食品卫生法》、《消防法》、《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物中毒,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必须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食堂、经销店的安全卫生实行承包人责任制,安全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经营人员必须文明卫生、礼貌待客。对于不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 校内实习安全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校内实习要严格按照学校实习规程和规定,否则造成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三十三条 实习指导教师在上实习课时,要坚守岗位,教育学生注意安全,按规程操作,从上课到下课,任课教师负责全面管理学生,保障安全。 第三十四条 实习指导教师在上实习课时,私自离岗,或没有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出现有关安全问题,教师应负主要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校内上实习课,任课教师有责任协助学校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保证实习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第九章 校外实习安全 第三十六条 凡学生外出实习,班主任应事先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安全操作按实习单位有关规定办事。 第三十七条 学生有义务与学校、教师及实习单位配合,按照有关规定办事,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第三十八条 若有实习带队教师,教师要与实习单位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自学生离开校门到回到学校期间,实习带队教师要经常和学校及用人单位联系,切实注意有关安全问题。 第三十九条 若无带队教师,学生的安全工作应由实习单位负全部责任,在学生离校时,学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用人单位保证学生安全返校。 第四十条 凡学生不按学校的实习单位规定,造成的有关安全问题,应由学生本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校委会。 2000.12.8 环保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容校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素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参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本校学生或进入学校的其它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劳动,自觉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和学生履行职务。 第三条 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由学生科、教务科、总务科、团委主管,实行专业部主任、班主任、宿舍管理员、事务长、卫生班长、寝室长等划区分工负责制。 第四条 学校实行卫生“达标、创优”制度,卫生主管部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卫生,学生会劳卫部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区域责任人应每天检查一次。学校应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章 校容校貌卫生管理 第五条 爱护花草树木,不准采折花木,不准从花园、花丛、花坛中行走。 第六条 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乱泼污水、随地便溺。 第七条 自行车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准到处乱放,也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第八条 不准在建筑设施、树木、电杆上等处乱写乱画,张贴大小字报等宣传品。 第九条 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不准穿戴违纪《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的衣物、手饰等。 第十条 划分给各单位或教师的卫生区(包括在该区域内的建筑设施表层及花草树木等)应及时打扫,清理和保护。 对污染辖区卫生的人依本制度规定予以制裁。 第三章 教室卫生 第十一条 教室物品应按规定摆放,纸篓放在讲台的南角、痰盂纸篓并放,灰斗、水桶摆放讲桌里面拖把、笤帚、扫帚摆放在教室后面,课桌二、四、二式放置,上面不准堆书籍;课程表贴门背面中间偏上处,试卷、答案等资料可贴在学习园地内。 第十二条 教室应保持窗明桌净,空气清新,地板(包括室外走廊、栏杆、廊柱等)每天早上6:40---8:00打扫,不见碎纸、痰迹,玻璃天花板每周一擦。 第四章 宿舍卫生 第十三条 宿舍的物品应按规定放置在有壁柜的一侧。两张床边放,另一侧两张床边放,靠窗再横放一张;毛巾应叠好统一挂在第二张床的横栏上。被罩、床单、枕巾要干净统一,被子叠成方块,放在床上靠窗户一头,横床被子放在墙角一头,枕头放在另一头,床单从床边下垂4寸长;碗4个一摞放在壁台内,筷子、勺子斜横碗上,头朝窗户方向,茶缸统一放在一个或二个壁台内,牙刷头同茶缸一致,把儿朝门的方向;鞋整齐在放在床下靠窗户一头,鞋跟朝外,离床边四寸;灰斗、笤帚放在门口无壁柜一侧的床下;盆应三个一摞,放在床下,盆内不能有污水;开水瓶应在室内适当位置摆放整齐。室内不准乱贴乱画,寝室公约贴在门背面中间偏上处。 第十四条 室内保持“七净二整齐”,即地板、墙壁、门、窗、床铺、壁柜、电器干净,用具、被褥叠放整齐。不准在寝室吃饭、喝酒、吸烟,不准随便调换房间,不准私自留宿,不准干扰他人休息。室内的垃圾不准扫到门外走廊上,应倒进垃圾道内。 第五章 食堂卫生 第十五条 食堂物品应摆放有序,锅盆等炊具应洗净,盆应摞放,小件炊具应放入炊具箱里,笼应摞放,污物缸桶应加盖,外部清洁。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饮食卫生条例》规定,不购不卖腐烂变质食物。生熟食物应分放,米、面、菜等食物应保证卫生,严禁粗制滥造。 第十七条 室内外保持地面、开饭窗口干净,每天至少三打扫,墙壁、窗户、玻璃要保持清洁,要有除四害措施,保证无鼠无蝇,贮煤室不能有大量炉灰,不能扔烂菜叶等腐变物。 第十八条 炊工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头、手、脚应常洗理;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帽,保持仪容整洁;住室床铺应摆放整齐,被子要叠好放在规定的位置,衣服不准在室内晾晒。一学期应检查一次身体,办理健康证。 第十九条 实行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使用“请”“拿好”等文明语言,不能讲不文明不卫生的语言,实行挂牌预报下顿饭菜制。 第六章 实验楼卫生 第二十条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仪器室、电工电子室、微机室、客厅餐厅模拟室、语音室、机械零件室、形体训练室、琴房等按照本制度和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所有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应按制度第十二条要求打扫,设备应保持干净,不得在室内扯线,晾衣服,不得在室外通道外摆处放杂物。 第七章 厕所卫生 第二十二条 厕所应保持无臭味、无蝇蛆、无乱写乱画、无随地便溺乱扔手纸等现象。管理人员每天至少打扫整理两次,达到空气清新,地面、墙壁、隔断板、便池干净。责任人和责任班级应按本规定参与厕所卫生打扫保持和检查工作。 第八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卫生主管部门、卫生负责人和学校卫生管理人员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报主管领导处理: 1、随地吐谈、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品的; 2、在学校建筑物、教学设施、树木电杆上乱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贴宣传品的; 3、不在规定的时间履行卫生区清扫义务,不履行保洁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损坏、盗窃各种环境卫生工具设施的;污染他人卫生成果或学校设施的,卫生主管部门除令其2---5倍赔偿外,并给予校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保卫科处理。 第二十五条 侮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保卫科会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10月28日的《登封职业中专卫生工作制度》同时废止。解释权归校委会。 2000.9.19 班级电教及其它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规定 和考核细则 为了保障班级的双监双控系统、电视等电教设备的安全及正常使用,保障班级其它公共设备设施管理有序,保障教室外附属区的花卉、电器等三包责任落实,共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教学秩序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和考核细则。 一、班级电教及其它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规定 关于设备设施的管理 1、各班班主任为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班主任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班级学生要加强责任心,认真履行爱护公物、遵守纪律的义务,每天规定专门的值日人,留心观察保护,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班主任。 3、专业部对所辖班级要加强管理及时指导,排查有关问题。 4、总务科、管理员与班主任签定必要责任书,财产损失时间界定为交接手续签字后生效。每周要对教室所有设施及时检查,并按制度实行强制管理,损坏赔偿,故意者加倍。 5、教务科对违纪学生要批评教育,并指导管理人员,加强对各班具体负责学生培训有关使用知识、技能和工作程序,对一直不负责的学生则通知班主任予以更换,教师也不得随意擅自使用或者停用设备。 6、学生科对教室设施设备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要列入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目标考核,与班主任考核20分相连,与综合评价、评优、评先相联。 2000.11.1 关于设备设施的规定 1、各班的双监双控系统、电视等设施要有明确具体的规章制度。实行专人管理,按时间使用电视(7:00开7:40关)。每天预备后将监控系统柜子打开,放学时落锁,不得随意开关。 2、监控系统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不正常运转应及时报告,尽快处理。故意损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还要给予严肃处理。 3、全体学生要爱惜监控设备,不得触摸、污染镜头;不得在镜头前放置障碍物或故意遮镜头等影响其正常运转,违者按扰乱教学管理秩序和破坏化共设施严肃处理。 4、班内电话、电视、电器、开关、插座等要特别爱护,不得乱调电视,毁损电话、开关、插座。 5、国旗应挂在黑板上方正中,课程表、制度及其他表格要整齐的贴在前门背面偏上处,试卷、答案等资料可贴在学习园地内。名人画像、标语等应按规定贴挂。 6、学生课桌统一按二四二式摆放,上面不准堆放书籍。纸篓放在讲台的南角,痰盂同纸篓并放,笤帚灰斗水桶放北角,讲桌里面不准放任何杂物,笤帚、拖把整齐地摆放在后门墙角。 7、室外走廊花坛应种植花草,及时浇水,清除杂物。 8、注意保护教室附属责任区的电器开关,严禁损坏。 9、教室及外附属区不得有裸露的明线头,一经发现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班级电教及其它公共设备设施的考核细则扣分标准 1、班级无专项管理制度的扣5分; 2、没有将具体设备设施责任到具体人的扣5分; 3、没有值日学生或值日学生会干部负责值日的发现一次扣2分; 4、不按《管理规定》乱放设备设施的发现一次扣3分; 5、损坏设备设施,影响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扣5--10分; 6、已经发生问题,无人报告,无人处理,发现一次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10分; 7、损坏设备设施按每100元扣10分计算,故意损坏者加倍,同时按照学校关于损坏财产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8、发现问题私自处理造成不良后果者,发现一人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5分; 9、开关、插座被损坏,不及时更换,发现一处扣2分。 考核办法 1、总务科、教务科、学生科、专业部按照本科部工作职责范围之规定进行考核,按《扣分标准》扣分; 2、将财产、教学纪律、卫生等方面的考核结果汇总加入班级考核分数,每周按时交学生科,以便与班级综合考核、班主任考核挂钩; 3、凡涉及财产赔偿的按学校制度办理,需要追究责任的按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4、按本规定所扣分数与按《36条》所扣分数等值计算使用。 5、凡班级问题较多,按考核办法难以产生制约或激励作用的,可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三、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未规定或未规定清楚的情况,由校委会解释处理。 突出贡献学生条件及认定表彰办法 为培养和发展学生特长,鼓励创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多元化评价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突出贡献学生条件: 1.参加县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知识竞赛获得奖励者; 2.参加县级以上体育、艺术竞赛活动获得奖励者; 3.在特殊情况下,临危不惧、见义勇为受到社会有关方面表扬或他定者; 4.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培养个人道德情操,拾金不昧,受到有关人员或 社会表扬者; 5.勤于思考,善于创新,其创造发明得到社会认可者; 6.创新思维,合理化建议被有关单位采纳,产生明显效益者; 7.在学校招生、升学、就业、培训鉴定等方面成绩明显(如年完成招生任务5人,考入国家重点大学等),被学校认可者; 8.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发表作品者; 9.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引进巨额资金者; 10.为学校财产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做出重大贡献者; 11.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或者为社会、为国家做出较大贡献者; 二、认定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都可向学校提出申请认定; 2.学校得到学生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信息或证据即可认定; 3.学校师生、社会有关人员或有关方面也可向学校提出认定建议; 4.只要符合条件,学校应予以认定,经公开没有疑义后,即可表彰。 三、表彰办法: 1、凡被认定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校给其家长发贺信,在校广播室宣传其事迹;也可号召全校师生学习,放入个人档案,建立专门档案。 2、学校向上级推荐校级突出贡献学生。 3、学校给予精神鼓励或适当的物质奖励。 2003.1 聘用临时工的规定 为了规范临时工的聘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效能,降低能耗,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临时工的条件 1.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劳动岗位临时工应具备小学毕业以上文化水平,管理岗位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2.年龄要求,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不招收未成年人。 3、必须具备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应持有县级以上健康证明,无重大器质性疾病。 4.在婚育年龄段的须持有乡镇计生办的“无违犯计划生育证明”。 5.应有身份证,有村委会证明。 6、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勤奋劳作,与学校同心同德。 二、聘用、辞退及管理办法 7.申报临时工必须有介绍人,介绍人必须是登封职专教师。实行介绍人负责制。 8.学校聘任临时工,应先公布岗位、职责。 9.应聘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工作岗位,经主管领导审核符合条件,由科室领导聘任,学校领导批准。 10.聘任成立即应签订目标责任书 11.受聘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目标责任规定开展工作,服从学校领导的安排和指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分派临时任务。 12.临时工工作期间若有重大违法纪、安全事故、顶撞领导等行为,主管科负责人、领导应及时处理,介绍人应负责执行学校处理决定,做好辞退等善后工作。 13.由于特殊原因或学校认为临时工身体条件已不适应工作,可以辞退,若临时工要求解聘应提前两周向学校申请。 三、临时工劳动报酬 14.学校按工作岗位不同分别按月支付既定工资。 15.临时工实行日工资制,不出勤没有工资。 16.学校不承担工资以外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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