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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半边天”劳保状况令人忧 | |||||
作者:林刚 人气:255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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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被称为“半边天”。日前,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深入湖州、兰溪、东阳、义乌等地的158家企业(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各79家),对4万多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虽然女职工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管理监督不断加强,但一些企业改制后,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力度有所削弱;非公企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刚刚起步,问题还较多。 加班加点不加钱 国家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但被调查的企业女职工中,34.18%的非公有制企业和12.66%的公有制企业工作超时,有的企业一天工作时间长达14~16小时,且绝大多数企业未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年龄歧视较普遍 女职工在怀孕、生产、哺乳期,按规定享有特殊保护政策。于是有些企业招工时,倾向于“青春期”女性,招收的女职工年龄限制在18~22岁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时规避孕期、产期、哺乳期。 而违反政策安排怀孕或哺乳女职工加班加点、从事夜班劳动的,公有制企业和非公企业分别在5%和10%以上;没按规定享受90天产假待遇的,分别占10.23%和25.37%。至于产假工资不到应发数50%的,公有制企业和非公企业分别占2.6%和26.79%。 签订合同多短工 在被调查企业中,有22.79%的企业未按劳动法签订集体合同。非公有制企业不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而且合同期限短。据杭州市总工会对60家私营企业的调查统计,1700多名女职工中只有59.3%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多为半年或一年。 生育费用难报销 有24.58%的企业对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用不予报销,有37.74%的企业对女职工生育费用只报销50%以下或全部不报。这当中,企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比例低,尤其是非公企业职工参保率低是一个重要原因。 据悉,目前《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修改稿)》已进入立法阶段,这当中将增加生育保险、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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