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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总薪酬:无公式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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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总薪酬:无公式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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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人气:145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据《文汇报》报道:国有大型企业的老总们究竟该挣多少钱?多少年来,这一直是困扰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最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课题组提出了一份研究报告。报告认为,国有企业在薪酬方面有一个普遍存在的做法,即经营管理者自己决定自己的薪酬,想发多少就发多少,这是明显违反市场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因此必须改变这种状况,建立由出资人决定管理者薪酬的制度。这种情况的根源在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出资人缺位”。改变这种状况,似可考虑以下几种方案:一是参考美国公司的做法,向董事会派出代表国家(出资人)利益的独立的外部董事,并由他们组成薪酬委员会,决定管理者的薪酬;二是国家授权成立“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机构”,审核确定国家独资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经管理者的薪酬;三是制造一种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管人与管资产相统一的新型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模式。上级公司的董事长及经理层不能兼任所属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经理。
述评:一万个非国有企业,它们的经营者薪酬给付方式和数额可能就有一万种。这种差异性不但是由市场的复杂性决定的,而且也是由产权的各自独立性决定的。而国有企业呢?由于它的产权特性,根本就吃不消这种复杂性,在国有企业数量庞大的情况下,不可能实行“一厂一策”,因为政府不可能付出这么高的管理成本,因此专家们绞尽脑汁设计出一套又一套希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案,可惜做的都是无用功。因为这种“标准方案”本来就是与市场的复杂性相背离的。国有企业老总的薪酬由他们自己说了算当然是不行的,但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派出的所有者代表来确定,同样无法与市场价格合拍,因为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派出的代表不是真正的所有者,他们怎么可能像一个真正的“老板”那样对经营者给出适应市场的薪酬标准来呢?真正的“老板”在与经营者的薪酬博弈中也可能会犯错,但这种错误的后果由他自己承担,同时他会根据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比较及时地纠正这种错误。而这正是国有企业的上级机关或领导所做不到的。因此,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地减少国企的数量,然后政府才有可能支付一定的管理成本来“一厂一策”搞得相对合理些。尽管“所有者缺位”的弊端仍然存在(所以世界各国优秀的企业经营者鲜有长期呆在国有企业的),但因为数量少,即使管理部门犯错误,所造成的损失毕竟会少一些,既然还要保留这些国有企业,也就只好勉为其难了。但是如果不肯减少国有企业的庞大数量,而希冀设计一种通用的薪酬制度,即激励制度来搞好这么多的国有企业,这种努力注定是不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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