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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记师徒争商标闹上公堂 | |||||
作者:佚名 人气:285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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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徒弟状告师傅索赔50万元,为的是“段记”商标。徒弟认为师傅侵犯了他的段记商标专用权,遂提出了50万元索赔。市一中院将在本月9日开庭审理此案。 重庆段氏服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段氏服饰公司)在1999年8月21日向国家工商局申请注册“段记”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包括衣物、成品物、工作服、西服制服等。前年,段氏服饰公司发现市场上有另一种段记商标的服装销售,生产厂家是重庆江北区段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段记服饰公司)。最后得知段记服饰公司在1997年10月7日也注册了“段”商标,但其核定的服务项目为第40类,仅包括服装制作。段氏服饰公司认为段记服饰公司不能在具体的产品成衣上使用段记商标,其行为侵犯了本公司商标的专有权。 段记服饰公司老板段远福称,自己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在重庆打天下,一直靠精湛的服装制作技术赢得顾客,自己企业字号从段裁缝服装店到段记服装店、段记新一制衣厂、段记服饰公司,段记字号使用了20多年。1997年10月7日获得了“段”注册商标。因当时不懂,只注册了40类的服务项目,而未对使用商品进行注册。 “两家段记是有渊源的。”段远福称段远红是他堂兄加徒弟,1976年左右开始教他学徒,1979年他在江北区大兴村开段裁缝服装店后,堂兄被他从老家喊来帮他。直到1983年左右,徒弟离开他的缝纫店自立门户。 段远红称他和段远福确是兄弟关系,自己也向其学过技术,但手艺没学好,自己离开师傅后到日本进修的。前几年,段远福打擦边球接业务,他没有管,是因为看在兄弟和师徒情分上。后在警告不听的情况下,他才被迫拿起法律武器,提出50万元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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