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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不等于家族经营 | |||||
作者:佚名 人气:185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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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族企业的概念与内涵,国内外理论界主要有三种代表性的说法:一是企业起点说;二是家族构成说;三是权利控制说。 3。目前国内存在的认识偏差。目前国内部分人士对于家族企业的认识存在一些偏差,或以为家族企业即家族经营,因而将国际上仍然具有家族所有特点的跨国企业与国内应用家族经营模式的企业等同,由此认定家族经营的生命力持久,与企业经营规模无关,以“国际上普遍存在家族企业,如美国的杜邦-------”的说法为自己坚持家族经营的观点服务;或认为家族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必然统一,所以有“在家族企业里,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二为一”的观点。事实上,这是对于家族企业的概念和内涵认识不清,将家族企业与家族经营混同、将家族所有与家族经营混同的表现。 二、家族所有与家族经营结合不一定最优 笔者认为“家族经营是发展私营企业的最优选择”的观点有失偏颇。国际和国内私营企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能够证明的是: 1.家族所有与家族经营结合有利于生存阶段的私营企业。从中国近期私营企业的恢复与发展进程来看,家族所有与家族经营结合、所有者同时也是企业经营者的现象从1988年国家正式发布相应法律法规、承认私营企业的合法存在到现在的十多年间始终存在,并且在国内私营企业中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可以说,中国私营企业的恢复与发展与企业创业者及其家庭成员或家族成员共同决策企业经营行为、控制具体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现有的一些经营规模比较大的私营企业,如浙江传化集团、金义集团;重庆力帆、四川希望集团,当初基本都选择了家族经营方式,他们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不能不承认有赖于家族所有与家族经营结合的支持。事实证明,在私营企业创建初期,应用家族经营的方式确实可以很好的保障企业具有应对变化较大的市场环境的能力,有助于企业生存。 2。家族所有不一定必须与家族经营统一。从现阶段私营企业的发展实际来看,应该认识到,私营企业已经不一定必须选择家族所有与家族经营统一的方式才能保障其以后的生存与发展。一方面是一些企业在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为了实现企业战略规划下的长远目标,已经开始或者完成了自外部聘任专业人才,改变原有家族经营模式的行为活动(选择职业经理人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营),如刘氏兄弟领导的四川希望集团、由王文京绝对控股的北京用友集团;另一方面是在一些新兴产业的企业中,已经出现在企业创业阶段就引进外部专业人才负责企业整体运营的现象(如IT业中的一些企业)。事实证明,私营企业不一定必须沿用家族所有与家族经营统一的方式才能够存活。 3。家族经营通常是阶段选择而非持久的最优选择。从世界范围观察,私营家族企业的存续已有百年以上历史,并曾经以家族经营为主要的经营模式。虽然家族所有的现象至今在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甚至在跨国企业中仍然存在,并未随社会经济发展、企业规模和市场地域的扩张而完全消失,但是企业由家族经营的现象基本消失。如约.戴.洛克菲勒创建的洛克菲勒企业帝国,托马斯.沃特森创建的IBM,即使是创立四十余年、现在世界企业500强中排名第一的沃尔玛百货,在创业者辞世后不久也改由职业经理人主管运营。在国内,近些年来私营企业家族经营的模式选择总体上随企业规模的发展壮大而明显弱化。甚至一些尚处于中小规模的企业,企业创立阶段和发展初期逐渐形成、实际成效十分明显的家族经营现象也随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而出现争议。事实说明,家族经营的模式并非在私营企业的所有阶段都得到普遍认可。一旦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市场区域扩张,不可避免地将产生对更多人才的需求,而这些需求不是始终能够在家族内部或同一地域的人才中得到完全满足的。因而,家族经营并非始终是家族企业的最优选择,而往往是企业在特定阶段的选择,或者可以被认为是企业创建时期经营模式的较优选择。 作者:蒋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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