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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的社会形象需进一步改善         ★★★ 【字体:
保险营销员的社会形象需进一步改善

作者:佚名     人气:570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大批寿险营销员活跃在保险舞台上,他们为所属的保险公司携销寿险保单并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在展现自己才能的同时为保险公司寿险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从最近对保险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过程中及行风评议反映的情况看,营销员的素质亟待提高,社会形象有待进一步改善。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大批寿险营销员活跃在保险舞台上,他们为所属的保险公司携销寿险保单并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在展现自己才能的同时为保险公司寿险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从最近对保险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过程中及行风评议反映的情况看,营销员的素质亟待提高,社会形象有待进一步改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营销员无《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代理现象较普遍,存在粗放经营倾向。如江山市自1996年11月18日营销开业以来,累计招聘的128名营销员中,只有10名持有证书。按照《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个人代理人必须具备保险代理人资格,并取得《保险代理在开拓扩展,保险公司在用人上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问题,营销员流动性相当大。  
  二、营销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促销手段有待加强。保险推销在我国还是一项较新的行业服务,具有服务性、专业性、挑战性、竞争性等特点。从目前营销员的综合素质来看,还相距甚远。  
  目前许多营销员开展业务主要靠人情关系、亲朋好友帮忙,缺乏精通业务、掌握娴熟的推销技巧和手段的营销员。  
  三、有的营销员不具备应有保险职业道德,影响营销员队伍声誉。作为保险业的个人代理人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中介,是保险供求关系的纽带,应遵循诚实守信、敬业精神、谒诚服务、团结带助等职业道德。但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存在不少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有的营销员拿了保户的保险费后一走了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同时也损害保险公司的声誉。营销员之间因竞争而互相扯皮的有之,没有团结互助精神和群体观念。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造成营销员是一支松散的队伍,而没有原有的良好的保险公司的形象。
  保险营销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在发展之初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为使营销业务健康稳健发展,对营销员的规范管理是维护保险公司形象,促进公司业务拓展的必要手段。为此,建议:  一、保险公司应严把营销员准入关。在聘用营销员时,保险公司应从思想道德品质、法律法规意识、代理资格及其它能力等方面来选用,力求打好用人基础,用人要求高,宁缺勿滥,保持营销员队伍的稳定性。
  二、加强保险职业道德教育。保险代理人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可以树立自身的职业形象,拓展业务,还可以更好地维护代理公司、保险人的形象,并促进保险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所以,对营销员加强职业道德如重合同诚实守信、培养敬业精神、保户至上竭诚服务(包括个人仪表、文明礼貌等)、培养团结协作群体观念等方面的教育是做好营销工作所必不可少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当今“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时代,对营销员加强高效(即要求办事时精力集中、减少保户等候时间、熟悉业务)的道德教育意义尤显重要。
  三、加强对营销员的资格培训和业务培训。根据我国《保险法》要求,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条件。与我国保险营销业同步发展起来的保险营销员,大多不熟悉保险,几乎都是仓促上阵,同时这些营销员来自各行各业,文化知识、专业能力参差不齐,这与保险代理行业的要求差距很大。针对这种状况,只有通过培训和资格考试,提高保险代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才能适应保险代理业发展的需要,从而推动我国保险业健康、规范地发展。 

  四、加强对营销员的管理,增强营销员的法制观念。营销员在代理过程中,合同的签订、勘查理赔等都具高其法律意识,从而规范和约束保险代理人的市场行为,维护保险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浙江金融   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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