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第12期《销售与市场》有两篇关于OTC市场终端的文章:《如何启动OTC终端》、《药品终端宣传促销》。读后有一些感想想提醒大家注意。 大家知道,“医”“药”刚刚分家,OTC市场刚刚起步,国内还没有几家成功开辟OTC市场的企业,而很多药品代理商也非专业OTC营销企业,更多的是一些科技公司或贸易公司(我的几个客户都是如此)。因此 OTC市场操作尚无经验可谈,某些实践和想法不过是开发保健品市场的一种沿袭罢了,读者应该谨慎对待。 如POP广告有“第二推销员”之称,对做好终端促销非常重要,但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不同于大众化商品,审查特别严格。《药品终端宣传促销》一文中有不少好的想法在现实中难以实现,如认为招贴画要选择店外两侧1.4~1.8米内光洁墙面……粘贴牢固,排列张贴,视觉及宣传效果更佳等等。试问,难道这样不影响市容吗?更何况,这样的地方不花钱,各企业竞相强占,昨天是汇仁乌鸡白凤丸,今天是脑白金,明天又换成了一品堂,撕得药店门前一片垃圾,让清洁工骂来骂去不说,有的尚未到工商局办理广告审批,就把POP招贴画贴得到处都是,工商局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给予查处、罚款,既害了自己,又连累了药店,试想这样能起到促进销售作用吗? 我们正处于一个双赢致胜时代,只有让“你赢、我赢、大家都赢”,才能在市场中求立足、求发展。因此,终端促销要考虑到“消费者”、“经销商”和“自己”三方利益,正所谓“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笔者在一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下属广告公司从事企划工作,一些心得供OTC市场开发人员及同仁参考: 一、做一种含有品牌形象的柜台咨询立牌。因“医”“药”分家,“药品咨询”肯定会在药店里占有一定的位置,“咨询处”将是药店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以考虑做一种含有品牌形象的咨询牌,突出“咨询处”三字,让“咨询处”来吸引顾客,而“咨询处”上又有品牌形象和品牌信息,直接让顾客第一接触并接受,而且,药店还乐意摆放,三方受益,何乐而不为呢? 二、在药品包装上下功夫。设计一种特种包装,营业员在售药时,必须将包装上的某部分撕下备案保存,以此作为将来的奖励依据,又能起到防伪作用,且不影响外包装美观。一举数得,岂能不为? 《销售与市场》2001年第二期, 作者: 张洪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