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贸委于年初在长沙召开了全省包装装潢印刷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14 个地市经委副主任及包印办、包协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为了确保发放许可证的进一步落实,同时召开了各地、市经委主任专题会议。会上对全省范围内马上开展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许可证发放工作作了全面的布置。为了确保此项基础性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湖南省经贸委于年初在长沙召开了全省包装装潢印刷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14个地市经委副主任及包印办、包协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为了确保发放许可证的进一步落实,同时召开了各地、市经委主任专题会议。会上对全省范围内马上开展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许可证发放工作作了全面的布置。为了确保此项基础性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确定发证对象 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具体包括:国有、集体、乡镇、联营、股份制、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各种方式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单位和个人,还包括出版物印刷企业兼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制品生产企业(如瓦楞纸箱、金属桶罐、陶玻容器、塑料包装制品)等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印刷经营活动是指经营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既包括经营以上全部、多项活动,也包括经营单项活动,如排版、制版企业,个体打印复印社店等。 二、具体时间安排 从1999年1月19日起至4月30日结束,发证工作具体安排: (一)1月19日,在《湖南日报》上发布公告;各地、市、州也可在当地新闻媒介发布公告。 (二)1月21日-3月31日,组织对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进行初审。 (三)4月1日-4月30日,审批发证,在《湖南日报》分批公告领证企业名单。三、 申办程序 (一)组织申报办证的印刷企业、单位及个人领取、填报《湖南省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登记表》(一式四份),并购买《湖南省包装装潢印刷品监督管理工作手册》,以便企业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法规。 (二)填写好《湖南省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登记表》(一式四份),并经企业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则在所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按资产大小不同报所属包装印刷办进行初审。 资产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从事排版、制版单项活动,资产总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直接由省包装装潢印刷品管理办公室审核;资产总额在500万元以下(从事排版、制版单项经营活动,资产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从事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单项包装装潢印刷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市、州包装装潢印刷品管理办公室进行初审。 初审时,对一些存在质疑的企业,还须进行现场核查,审查是否具备发证条件。 (三)各地市州包装装潢印刷品管理办公室汇总初审通过企业的材料,收齐许可证款和公告费,一并上报省包装装潢印刷品管理办公室。 (四)经省包装装潢印刷品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颁发由省经贸委统一印制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许可证》。由各地市州包装装潢印刷品管理办公室集中领回许可证和收款发票,发放给企业,对未通过审批的企业不予发放,其所交费款如数退还。 (五)在《湖南日报》上分批公布发证企业名单,建立各级资料档案库。 四、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许可证发放,按上述规定的时间、申办程序,直接报省包装装潢印刷品管理办公室同意,再报国家经贸委审核批准后,由省经贸委统一发证。并依法办理其他手续。 (二)对下岗职工开办的打字复印社店从事包装装潢印刷经营活动的,在许可证收费上,凭下岗证减半收取。 湖南包装 罗斯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