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哈飞股份、洪都航空、昌河股份四公司国有股权有变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将民用航空和支柱民品汽车等业务重组,联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发起组建的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30日设立。中航第二集团公司的此次重组涉及4家A股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变动,新成立的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划转直接持有东安动力(600178)70.01%的股份,通过3家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别持有哈飞股份(600038)59.63%的股份、昌河股份(600372)63.88%的股份、洪都航空(600316)54.75%的股份。
根据国务院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的重组方案,此次重组范围涉及中航第二集团公司的6个成员单位,即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4家企业控股的4家A股上市公司东安动力、哈飞股份、洪都航空和昌河股份的权益)、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和北京维思韦尔航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重组后设立的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11651.85万元,主要成员单位包括3家全资企业(即哈飞股份、昌河股份和洪都航空现在的控股股东,分别为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江西洪都飞机工业有限公司),以及2家控股企业(东安动力和北京维思韦尔航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重组后,4家上市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仍为中航第二集团公司。中航第二集团公司称,此次重组的目的在于组建一个主营业务突出的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而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划转和股权出资的形式实现对4家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后,没有改变其主营业务的计划,没有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大处置的计划,也没有对现任董事、监事进行改选的意向,对其独立经营能力没有实质性影响。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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