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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的方法 | |||||
作者:佚名 人气:567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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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是一种严肃认真的工作,应当根据企业集团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一般来说,可供选择的方法主要有: (一) 核心层企业应该是资产一体化的独效益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 这包含几个基本要点:其一,资产一体化是指企业法人经营资产的一体化,而不是终极所有权的一体化;其二,核心层企业是一个法人,而不是多个法人;其三,核心层企业可以是包括成员企业在内的多元股东的股份制企业;其四,凡附属于核心层企业或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及其附属分公司都是核心层企业的内部组织层次,不是独立的法人,但可以授权其进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二) 紧密层是企业是核心层企业能够控股的子企业 这里饮食以下几个内容:第一,紧密层企业是相对于核心层企业或集团公司而言的,它构成核心层企业的家族成员,核心层企业与之构成母、子公司关系;第二,母、子公司关系主要是由股权纽带联结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多数拥有或全部拥有子公司的股权来实现的,具体股额视子公司股权分散程度而定;第三,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即使是母公司全部控制的子公司在法律上也是独立法人(否则就不应叫子公司或不构成紧密层);第四,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可以独立向其他任何企业持股,并可以创立能控股的子公司(但子公司向母公司的参股,一般公司立法中都予以禁止),这样的子公司就构成前述核心层企业的子公司。 (三) 半紧密层核心层企业参股但不能控股的企业集团成员 半紧密层企业具有与子公司同样的特征,有一点例外,就是对核心层企业尽的义务和受核心层企业的控制程度不一样。当然,如果参股不能有效地控制这类企业的生产经营,那么核心层企业可以与半紧密层企业签订经营合同来维持必要的联结。这样,核心层企业的参股或委派股东就起到局部参与该企业经营、通过股东代表提供经营信息的作用,参股分红应在其次。根据股东代表提供的信息,为了扩大紧密层,核心层企业可以扩大参股。将半紧密层企业转变紧密层企业。 (四) 一般说来,松散层是企业集团市场外围组织 它的构成是经常变化的,完全视市场经营的变化而定 对这类企业,核心层企业一般不参股。股权是具有流动性的,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之间相互持股,这必然会产生一种特殊情况,即股份制企业将参股股东的资产用于再参股。这可称之为"股权换位"现象。这倒不是股份制企业集团的独有情况。一般而言,这种股权换位是难以限制的,股份制企业有权支配其法人资产,进行法人再持股也属于市场经营行为。在市场上买卖股权(票),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自由进行的;但在经营投资中"倒股权",也应在一定法规约束下才能进行,并且这种倒股权也要冒风险。但是用法人资产倒股权的风险却要由原股东承担一部分,为此股东要通过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这种经营行为加以控制,宏观管理也应健全此类管理规范。一般,企业法人持股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的企业法人股本金一定比重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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