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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MBO:公司管理层从打工者到所有者 | |||||
作者:佚名 人气:407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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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胜利 4.上市后第6大股东MBO 康缘药业2002年的上市报告书披露,天使大药房为恒瑞集团的控制的子公司。但在2004年2月5日在康缘药业披露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显示,天使大药房的控股股东是康缘药业现任董事长肖伟,其持有天使大药房76.67%的股权,天使大药房的其余45位自然人股东均为康缘药业的员工,合计持有天使大药房23.33%的股权。可见,在2002年康缘药业上市以后,不知何时,恒瑞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持股康缘药业2.57%股权的连云港市天使大药房有限公司已经被管理层收购了。子公司先MBO这样做的优点是不被市场关注。 5.第6大股东收购持股会让渡的股权 2004年2月5日,康缘药业的第二大股东上海联创与第6大股东天使大药房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联创投资将所持有的康缘药业777万股法人股转让给天使大药房。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使大药房持有康缘药业1012.69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11.03%,为康缘药业的第二大股东。 这样,2000年10月,康缘制药职工持股会将其持有公司的21.51%股权转让给上海联创的15%,经过将近4年的在外飘荡,又回到康缘药业控制的根据地当中。 6.大股东自我支解,让位给管理层持股公司 就在天使大药房继续扩大战果,股权转让战斗声仍然余音绕梁的时候,康缘制药的大股东恒瑞集团继续进行自我支解,削弱自己的实力。2月10日向康贝尔公司、金典公司、康居公司其持有的全部股权,从而使天使大药房终于荣登康缘药业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也就是康缘药业MBO最终完成,并形成以下的主要股东结构(不考虑流通股东). 案例评论 1.持股总动员 1996年5月,当连云港中药厂改制成为注册资本1023万元的康缘药业时,康缘药业职工持股会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规定,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1.51%。职工持股会参股康缘药业对于上市公司MBO的意义并不在于管理层通过职工持股会间接持有了康缘药业的股份,因为以后由于政策原因,职工持股会的股权最后转让给了恒瑞集团的子公司。应该说,通过职工持股会持有康缘药业股份这件事情,广大职工开始接受管理层持股以及员工持股的观念,这为将来最终实现MBO在全体员工中做了思想动员,减少了未来的工作阻力。 2.股权也是奖励 2000年9月,恒瑞集团从1997-1999年康缘药业经连云港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国有资产增值额3357.41万元中,提取3年平均增值额的10%(即112万元),折合股权1.63%,用于奖励康缘药业经营管理者肖伟等5人,股权奖励后,恒瑞集团持有的股权比例从78.49%降为76.86%。经过此次股权转让,使康缘药业管理层认识到:股权也是一种奖励。康缘药业又向MBO目标走近了一步,同时管理层直接少量持股也是进一步在全体员工思想中灌输管理层持股观念,又不至于引起员工的广泛不满。 3.上市前国有股转让审批简单 2000年10月,恒瑞集团将其持有康缘药业的27.86%股权分别转让给江苏苏云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云医疗器材”)11.78%、天使大药房4.55%、肖伟等5位高层管理人员11.53 %。此时的苏云医疗器材和天使大药房都是恒瑞集团的子公司。通过该次股权转让,康缘药业的股权结构被进一步打散,以利于未来的股权收购操作,高层管理人员又向MBO目标逼近了一步。 2000年7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2000年12月,中国证监会法律部24号文明确了“职工持股会将不再具有法人资格”,“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于是,康缘药业职工持股会将其持有公司的21.51%股权转让给上海联创15%、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科”)6%和苏云医疗器材0.51%,股权转让后职工持股会不再持有公司的股权。上海联创和江苏高科都是风险投资机构,其持有的康缘药业股份为法人股。本次股权转让,一方面将康缘药业的股权结构进一步打散,并且大部分转为法人股,为将来的收购操作减少了审批障碍。 上市之前国有股进行转让,地方政府审批就可以;如果康缘药业上市后进行股权转让,还需要经过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审批。 4.避免直接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 价格问题是上市公司MBO的关键敏感问题,尤其是直接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但如果管理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法人股,则不受国资委的监管。在康缘药业股改前,恒瑞集团持有康缘制药76.86%的国有股权,如果按一般企业MBO的过程做法是实行阵地站,管理层公司与国资委硬碰硬,直接收购国有股,而康缘药业MBO方法之优点是避免直接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把康缘制药76.86%的国有股消化的办法是将康缘制药国有股股权转让、上市稀释、再次转让。 2000年10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和职工持股会决议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康缘制药股东实施了股权转让,恒瑞集团将其持有康缘制药的27.86%股权分别转让给苏云医疗器材11.78%、天使大药房4.55%、肖伟等5人11.53%,从而使国有股变成法人股,并为后续审批扫除障碍。 2000年12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连云港康缘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200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180万元按1:1折股,整体变更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见表3。 康缘药业上市2002年上市后,连云港恒瑞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康缘药业国有股从49%的股权下降到27.65%。 康缘药业上市后,恒瑞集团持有康缘药业27.65%国有股,通过向康贝尔公司、金典公司、康居公司转让,从而使恒瑞集团在康缘药业所持有的国有股彻底消失。 5.多方筹集资金 融得足够的资金来进行收购,是MBO成功的关键,但由于中国目前融资渠道狭窄,管理层很难获得大笔收购资金,为了达到目的,一些管理层便通过曲线或迂回获得必要的资金,而目前对于上市公司MBO的一个主要批评,就是收购方的收购资金来源不明。 据公开资料披露,康缘药业管理层最高年收入不超过50万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02年总收入也仅有176.4万元。显而易见,仅靠这点收入的积累,根本不可能购买到价值数千万元的股权。 那么康缘药业MBO的钱从何来?从公开资料分析,康缘药业MBO可能的资金来源是:管理层通过提取工资、提取奖励金、股权转让、上市公司派现等方式,筹集了大量资金。 1996年5月,连云港中药厂改制成为注册资本1023万元的康缘药业,职工持股以职工风险金142万元、应付职工工资78万元合计出资220万元,获取21.51%的股权。这种出资方式没有直接从员工口袋里掏钱,减少了员工的现金支付压力。 而随着康缘药业的发展,其职工持股会所持股权也不断获得增值。2000年10月,康缘制药职工持股会将其持有公司的21.51%股权转让,一方面收回了以前的投资成本,另一方面也实现了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2004年初,“天使大药房”从“上海联创”接手11.03%的股权,其中部分当来自职工持股会当初出让股权的资金。 2003年4月8日,康缘药业推出了每10股派3元的丰厚分配预案。说它“丰厚”,是因为按照2002年全年的净利润,扣除提取的各项公积金后,只有1670.03万元,加上以前滚存的利润1558.62万元,可供分配利润总共只有3228.65万元。而按照该分配预案,康缘药业需拿出2754万元的真金白银“回馈”股东。肖伟等4位高管总共持有613.83万股,分红184.149万元。当时,“苏云医疗器材”和“天使大药房”共持有872.312万股股票,共分红261.6936万元。 6.鱼与熊掌能否兼得 为实现MBO,康缘药业管理层隐忍8年,其一步步的设计也颇多巧妙之处,但其实施方案中存在可能会对MBO结果产生直接影响的地方,在见到胜利之后,对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鱼”与回避要约收购的“熊掌”能否兼得? 以最低成本控制上市公司,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本杠杆控制力,是企业并购的最大目标。在这一点上,康缘药业的管理层也做得颇为巧妙。 目前,康缘药业总股本为9180万股,其中流通股43.57%,非流通股56.43%,但天使大药房以持股11.03%坐上第一大股东宝座之后,与两位并列第二大股东仅差1.53%。在上市公司控制权之争经常上演的中国资本市场,天使大药房在股权上的微弱优势如何才能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根据公开信息,外界只知3家接手的公司是连云港本地公司,但对其股东背景、资产状况则一概不知。但这3家公司以9.5%、9.5%和8.65%的持股比例分列第二、三、四位股东这后,意味着这3家公司出钱,让天使大药房受益,如此做法到底是为了什么? 查询康缘药业和恒瑞集团的相关资料,没有资料表明这3家是恒瑞集团的子公司。但纵观恒瑞集团历次转让康缘药业股权,受让方都是其子公司,在事关上市公司控制权及股权结构的稳定上,恒瑞集团显然更不会将大笔股权转让给与其无关的企业,或者接盘康缘药业股权的人只是一个“只图收益”而不图“江山”的一个个战略投资者,否则,天使大药房持股11.03%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将无法稳定,因为康缘药业的第二到第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5%、9.5%、8.65%、6.93%;或者,这3家公司就是康缘药业管理层控制的收购主体,假如是后者,那么管理层通过天使大药房和这3家公司将持有康缘药业38.68%的股权,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规定,要约收购挂牌交易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在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被收购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90%;要约收购未挂牌交易股票的价格,不低于被收购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康缘药业发出提示性公告前30日均价为16.66元/股,其2002年经审计的净资产3.61元/股,收购剩余全部股份需要支付72521.0871万元,这笔巨资显然是康缘药业管理层无法承受的。 考虑近期康缘药业大部分股票交易都发生在17元/股之上,因此流通股股东出售手中股票可能性不大。而康缘药业的非流通股东持有股票已多年,在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的中国资本市场,很难想象它们对康缘药业的发展有多大话语权,所以它们会有比较强烈的变现股权以实现投资收益的动机。如果其他法人股股东都接受要约,管理层亦需支付5881.0871万元,这对管理层而言同样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作者: 吕爱兵 姜湘岗 出处:中国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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