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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管理:岿然于危机的几大法则 | |||||
作者:佚名 人气:211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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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那些素来以诚信自律的企业而言,危机并不可怕。只要处置得宜,危机也可以是契机――甚至有希望转化为胜机。2004年,那些曾一度处于漩涡中心的企业“遇险”的原因和情形虽千差万别,但它们管理危机时的方略和手法却值得探究――作为曾亲历过中外企业多次危机处理过程的品牌营销顾问,笔者希望通过评点本年度商业企业危机管理的典型案例,来阐释企业危机事件管理的基本法则,并由此破解企业赖以笑傲风雨、捭阖市场的奥秘。 1、“24小时”法则 兵贵胜,不贵久――企业应在获悉危机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启动危机管理机制,并做好准备工作,如各方言论的搜集、基本立场的确认、“官方”声明的拟定等,相关资源亦应协调到位。 [案例:三鹿阜阳考验] 2004年4月22日,安徽阜阳《颖州晚报》刊发文章,指三鹿奶粉为不合格产品。当时阜阳伪劣奶粉事件正是全国上下关注的焦点。就在《颖州晚报》错误地把三鹿奶粉列入“不合格产品”的当天,三鹿集团副总经理便率工作组抵达安徽阜阳,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交涉――双方很快就“政府出面向三鹿道歉”一事达成了共识。次日上午,阜阳市政府与三鹿集团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前者发布声明、诚恳致歉;后者则通报事实、澄清真相――迅疾的反应让三鹿变被动为主动,不仅从根源上“扼杀”了危机,还令后续的“正名”行动取得了事半功倍的传播效果。 2、“核心立场”法则 危机一旦爆发,企业便应在最短的时间内针对事件的起因、可能趋向及影响作出评估,并参照企业一贯秉承的价值观,明确自己的“核心立场”。而在危机事件管理的过程中,各发展阶段、各工作部门均不可偏离初期确定的这一立场。换句话说,对“核心立场”的坚持应贯穿危机事件处理的始终。 [案例:杜邦特富龙遭疑] 2004年7月8日,美国环保署表示:由于杜邦公司20年来均未通报制造特富龙的一种关键原料可能会给人类健康带来潜在危害,拟对其处以数亿美元的重罚。随后,全球消费者谈“不粘锅而色变”。7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就特富龙事件发表声明,表示将迅速组织专家展开相关研究论证。直至10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宣布调查结果:通过对占市场上份额90%的18个品牌、28个品种不粘锅产品的检测,市场上销售的主要使用特富龙涂料的不粘锅产品中,均未检出全氟辛酸铵及其盐类残留,“百日疑案”终于水落石出。 美国环境保护署的一项指控让杜邦在中国遭遇滑铁卢,这也算是墙外开花墙里“香”了。不过,危机管理经验丰富的杜邦并未因此而声败名裂。在备受质疑的三个多月里,杜邦中国的相关人士在所有对外信息发布活动中均坚称“特富龙”产品安全可靠。对核心立场的坚持让外界有关杜邦产品的质疑指斥之声逐渐平息,同时企业贯穿危机始终的坚决态度亦令部分内外受众感觉安心。 、“绝对领导”法则 [案例:朗科专利疑云] 2004年4月11日,一篇题为《优芯变忧心:朗科离职员工大曝造假内幕》的神秘文章出现在某IT个人网站。文章作者自称是“前朗科员工”,对朗科的技术和“优芯一号”提出了质疑。4月19日,朗科公司才正式对外发表声明,称这是一次“网络恐怖袭击”――朗科市场部经理张洲宽联合其公关公司负责人汪华东紧急约见广州几家主要媒体,就事态的发展和朗科对该事件的态度,并逐一批驳了文章对朗科公司的质疑。朗科方面的解释显然没有起到澄清事实的作用。一些媒体开始针对神秘文章的“爆料”和朗科言论的疑点寻求佐证。有一种观点是:此次“网络恐怖袭击”乃是朗科竞争对手针对一年前朗科公关公司负责人的一篇“恶意文章”而采取的报复行动;同时朗科前公关公司负责人也加入战团,使事件真相更其扑朔迷离。 迄今朗科专利事件的真相仍羁留于灰色森林中,没有一个黑白分明的结论。这幕充斥着恩怨情仇的闹剧演员众多,没有“绝对领导”,缺乏强有力的管理、约束――不同的人、不同的利益集团发出迥异的声音,基于利益与意气的相互“揭发”令整个事件弥散着“阴谋”的味道,以至于内外受众根本弄不清楚谁讲的是真话、谁说的是谎言。 缺失权威必然引发混乱。如果把企业危机事件管理“项目化”,那就需要任命项目的“负责人”――绝对领导者。“绝对领导”的实质就是“集权管理”――事故处理者需要的是绝对的控制力,而不是“民主”。企业领导者应在危机乍现之时便赋予危机事件管理者充分的权柄。只要有利于危机的解决,企业所有层面的人员都是危机事件管理者可以调动的资源。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危机事件管理者既为一军主将,自然也要对战役的结果负全责。“主将”以外,针对危机处理的不同方面,也可能会有多个“副将”――不是以日常的企业职位界定,而以其不同的危机处理功能划分――他们只对“主将”负责。 4、“单一口径”法则 纾解危机需要“疏堵”结合――“疏”对外,“堵”对内。对于同一危机事件,企业内部竟传出不一样的声音,这是危机管理的大忌,不仅会令原本简单的事态趋于复杂,更会暴露出企业内部的“矛盾”,甚至可能由此引发新的危机。所以对内,必须杜绝那种未经授权便擅自发声的情况;对外则根据事前的部署,由危机事件管理者指定的发言人发布信息。 对同一事件传出不同的声音不但让人觉得企业管理混乱,更会令舆论和受众对其真实意图莫衷一是。朗科当然是反例――新兴医院也是。 [案例:新兴医院“群口秀”] 2004年,8月2日《?磐?东方周刊》质疑北京新兴医院以巨额广告打造“包治百病”神话,随后多家媒体剑指新兴医院“广告门”。新兴医院的反应还算及时,8月4日在其网站首页张贴了“律师声明”称院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遭受舆论重击之后,新兴医院似乎想以“人海战术”来增强反击的气势。在8月7日媒体见面会上,院方重量级人马悉数到场,依次发言,且 语气无不慷慨激昂”――“每个人的发言都各有侧重”,看上去新兴医院很好地利用了这次与媒体沟通的机会,但古语云“言多必失”――更别说是这么多张嘴齐齐发声。从事后媒体对此次“见面会”的报道看,院方的态度和言词已然引起了“公愤”――直言医院答非所问、声东击西者有之,以揶揄之辞描摹院方“表演实况”者有之,引个别发言人不冷静言语讥讽戏谑者亦有之。虽然时至今日新兴医院的诚信危机已告一段落,但院方在危机事件管理方面的不佳表现却也是有目共睹。 安内攘外,实为一体。“单一口径”法则不仅包括了企业对外的言论发布,也涵盖了企业对内的解释说明。危机事件管理者既需遴选圈定信息通路,还要切实保障信息内容的一致性和信息发布形式的一贯性――即使借助强制手段也在所不惜。尽量采用单一发言人制度――倘若因种种原因,需要不同层次的企业人员扮演信息发布者角色,那么一定要事先审核并协调统一对话口径。 5、“360度”法则 企业围绕危机事件所作的一切管理决策都应以企业、受众、危机波及者为决策之基准点,进行全方位的考量和筹谋。 “360度”法则所考验的、所彰显的都是企业决策者、危机管理者的战略能力、大局意识,以及企业作为社会公民的责任感。此法则旨在从危机“相关度”的层面“平衡”企业利益(包括:投资人、员工和企业自身的福祉)、客户利益、合作伙伴利益乃至舆论界(传播者与受众)利益。 [案例:英特尔迅驰惊魂] 随着2004年6月1日中国WAPI标准强制执行期限的临近,英特尔“迅驰”何去何从成为媒体、消费者、渠道以及英特尔合作伙伴关注的焦点。针对舆论界出现的迅驰与国标之争的质疑声音,英特尔中国方面只是通过公关部经理表示:“正在了解新标准的技术细节”,而英特尔总部和英特尔中国的高级官员则保持着谨慎的缄默。最终,这场危机随着“中国政府无限期延期执行WAPI标准”而结束。 英特尔的确可说是算无遗策、计划周详。在“WAPI风波”吸引公众注意力之前,作为长期占据产业链高端、在产品市场占有率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的跨国企业,英特尔仅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便把迅驰笔记本送到了主流的位置。其国内合作厂商甚至包括了WLAN国标所圈定的受益企业,而已经围绕迅驰技术进行了前期商业部署的运营商以及数以百万计的用户更是直接成为了国产标准的“受害者”――这也正是纷争方起时,英特尔低调以对,而重量级的国内企业(因为压货)、迅驰笔记本的用户却纷纷质疑WLAN国标的经济价值与技术意义的原因所在。政府方面虽然有自己的立场,但来自产业内部、运营商、最终用户的“异议”却是谁也无法漠视的――合作伙伴和用户的直接“上阵”让英特尔得以最大限度地避开恶意舆论的锋芒,进而获得了部分公众的理解和同情。 危机来袭,应可能将影响危机发展趋向的各方因素都考虑周详,在此基础上部署管理过程、确定管理方式。 可怕的不是“苍蝇”,而是自身的“缝” 《孙子兵法》有云:“(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 胜在己,可胜在敌。”某种意义上,这句话足以成为现代企业管理危机事件时所须遵循的“总诀”――首先应营造出不被敌人战胜的条件,并在此基础上等待战胜敌人的时机。对企业来说,能否营造出“不可战胜”的条件,这取决于自身;而竞争对手之所以可胜,大抵也在于其为我方提供了可乘之机。 “不可胜”并非意味着不会遭遇危机。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只有坚持诚信、洞察“规则”、严守藩篱,才能使企业在八方风雨来袭之时岿然屹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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