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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神圣——中国香烟品牌散想 | |||||
作者:周晓光 人气:449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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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品牌——名牌 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产品是物化的结果 品牌是人化的结果 名牌是神化的结果
大凡多多少少能使人上瘾而产生某种依赖的产品,都较容易创出名牌。 证明一:据盖洛普事务所(中国)最新公布的资料显示,在中国公众认同的各国著名公司品牌前10名中,就有“可口可乐”、“万宝路”、“青岛”。十有其三,可谓高矣!
证明二:在中国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至今认定的14种名牌中,有“青岛”、“茅台”、“中华”(香烟)、“五粮液”、“沪州老窑”、“张裕”。所占几近一半。 何故?此皆因: 第一,“产品——品牌——名牌”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能造成某种依赖的产品,就较容易形成品牌的仰赖,再而创出名牌(信赖是名牌心理之根本)就不难了。
第二,产品者,物化也;品牌者,人化也;名牌者,神化也。物化得好,当然就为神化打好了基础。 第三,产品者,物也;名牌者,神也。从产品到名牌,是一个从拜物教到拜神教的过程。拜物教所崇拜的物神,具有神秘之能力。“物神”一词,为葡萄牙文feitico(本意为“魔物”)的衍伸意译,源出于拉丁文 factitius原意为“精心制成的东西”。烟草被称为“还魂草”、“相思草”,香烟被称为“魔棒”,可见此物之魔也。好产品犹如魔物,名牌则为名物。首先是拜物,然后才能上升为拜神。在拜物教中,直接对某物进行膜拜,这还是低层次的;塑造某物并赋以神圣意义加以崇拜,这属于较高一个层次。请注意,物件本身的魔性为赋予这一物体以神圣意义提供了根据,而物件被赋以的神圣意义,直接地就成为名牌所具有的神圣意义的原始形态。
大凡成功的品牌而能使消费者产生购买固着,都较容易创出名牌。 证明一:美国的万宝路香烟和温丝顿香烟,在包装、色彩、口味上均甚相同,万宝路大为走红,温丝顿却不走运。此乃“品牌个性”之战的经典范例。 证明二:取“红塔山”原料精华生产的“玉溪”品牌,优质、低产,想必能创出世界级名牌,然而在市场上却不见比“红塔山”好。
何故?此皆因: 第一,“产品——品牌——名牌”是一个必然的序列。 “品牌”的“品”,就是“产品”的“品”。这意味着三点:一是,每个品牌中都一定有个产品,品之不存,牌将焉建?二是,从产品到品牌,是个脱去“产”而建其“牌”的过程;三是,任何产品都可以建立品牌,但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成为品牌。
“名牌”的“牌”就是“品牌”的“牌”。这也意味着三点:一是,每个名牌都必为一个品牌,牌之不存,名将焉附?二是,从品牌到名牌,是个超越“品”而“名”其牌的过程;三是,任何品牌都有成为名牌的可能,但不是所有品牌都可以成为名牌。 在古希腊神话中,宙斯原本是雷电,后来,雷电变为宙斯的属性,而他自己则成为奥斯匹林山诸神公社之首。从产品到品牌再到名牌的过程,不是与此很相似吗? 第二,质量是产品的核心,商标是品牌的核心,神圣的象征是名牌的核心。 质量是产品的核心,众所周知。
从法律认定的角度看,商标是品牌的核心,这是因为,Trademark是Brand的核心,Brand也具有商标的含义,但却只是在词源学的意义上,Brand的范围较Trademark更广。从大卫、奥格威对品牌的经典界定就可以看出这一点。1995年,大卫、奥格威对品牌作了一个十分经典的界定:“品牌是一种错综复杂的象征。它是品牌属性、名称、包装、价格、历史、声誉、广告方式的无形总和。品牌同时也因消费者对其使用的印象,以及自己的经验而有所界定。”因此可以说,从法律上看,名牌就是驰名商标;从品牌上看,名牌就是著名品牌。
品牌是一种象征。如果说成功的品牌获得的是一种典型的象征,那么,名牌则一定要获得神圣的象征。在此重提“玉溪”牌一事。我以为,以“玉溪”为商标,其错并不在玉溪商标仅仅隐含着“玉溪第一”而不是“中国第一”,因为“红塔山”也没有隐于含着“第一”,我们不能说这红塔是什么中国第一,或说这红塔山是中国第一。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三点,一是,“红塔山”的品牌联想中充满了宗教意象,而“玉溪”的品牌联想中则没有什么神圣性。“塔”是供人们崇拜用的,“红塔山”的包装设计一派宗教意象,十分之神圣。二是,“红塔山”是山(阳),而“玉溪”是水(阴)。三是,“红塔山”是红的,而“玉溪”是绿的。“红河”的“河”也是水,幸亏有个“红”字压在前面,(“红河”品牌已改变了“红河”一词自身的固有形象了)。总之,红塔山这个品牌的象征是神圣的,而玉溪这个品牌的象征则流于一般。据说,玉溪商标与包装在1988年(深圳)中国产品商标设计大奖赛上一举夺魁,此甚费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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