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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评选,政府部门不该出手别出手           ★★★ 【字体:
名牌评选,政府部门不该出手别出手

作者:佚名     人气:185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刚刚出笼的2004年中国名牌,近来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曾参与《行政许可法》等多项国家立法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对中国名牌评选的合法性提出强烈质疑。他认为,“如果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名推委 真把评选名牌作为一项制度推进的话,我们就要质疑它的合法性。”

  其实,对中国名牌的拷问主要集中在三点:名推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关系、中国名牌评选的法律依据和中国名牌3年免检是否公平。实际上,后两个问题是第一个问题的延伸,或者说是另外的两个侧面。

  仔细分析,不难看出,质检总局颁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这个部门规章从制度上为中国名牌评选披上合法的“外衣”;“名推委”秘书处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现任部门工作人员兼任名推委这个中介组织的负责人,名推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这种人事关系使政府权力介入市场成为可能;同时,中国名牌产品3年免检,以政府的信誉为产品担保,这样优厚待遇为企业寻租提供了足够充分的理由。“这是不折不扣的政府设租、企业寻租行为”,这也正是中国名牌评选被诸多学者广泛质疑、担心的根本所在。

  还有,一旦政府部门将自己摇身一变成了与民、与企业争利的利益主体,或者运用权力干预企业和市场并攫取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那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就会落空。如获得中国名牌的产品可以3年免检,对其他市场竞争主体而言是不公平的,这被人诟病为“政府默许下的、受到政府保护的不正当竞争”。

  真正的名牌是消费者认可和市场选择双重作用下的结果,消费者和市场才是中国名牌的真正的主人。但是中国名牌的评选因为政府部门的介入而剥夺了本来属于消费者和市场的权力,代替了社会中介评选机构,占了消费者、市场和中介机构的地盘,用权力干涉市场,导致政府部门角色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直接冲突和错位。同时,由于惧怕政府部门拥有的“合法伤害权”,使其他市场主体对中国名牌评选的监督成了纸上空谈。

  消除类似中国名牌评选中企业寻租、政府部门设租的行为,最关键的问题是,摆正政府在社会和市场中的位置,该出手的地方才出手,不该出手的地方别插手。凡是老百姓自己可以解决的,市场竞争可以自行调节的,社会可以自我管理的,政府部门就不必越俎代庖,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最大程度地控制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冲动。其实,中国名牌其实是市场竞争完全可以完成的,是政府部门不该出手的地方。

  要政府部门摆正在社会和市场中的位置,一方面可以通过界定部门权力和市场之间的行为边界,以确保两者之间重叠部分最小化。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已经从法律层面限制部门权力边界进行了规范。另一方面,由于部门行政权力具有复制自身并无限扩张的天然冲动,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我们现在常常所强调的“国退民进”,其实不仅仅是企业资产的进退腾挪,还应包括部门权力及其各级代理人从市场中撤退这一大义,而后者完成的难度可谓更加任重而道远。

为何而评

  随着中国名牌产品评选过程中曝光出来的问题,如评选目录变动导致乐凯出局、企业拿着地方奖励的上百万元重金公关等,一位专家指出,“这是不折不扣的政府设租、企业寻租行为。”同时,随着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名推委”秘书处设在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这一

有官方背景的中国名牌评选是否同行政许可相悖?

  对中国名牌评选过程中的议论越来越多,不过奇怪的是,一到公开场合,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成了哑巴。“都知道中国名牌是国家质检总局这样一个关键部门搞的评比,谁敢说什么?”一位“打死也不愿公开自己身份”的企业负责人无奈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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