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 新语文 >> 人力资源 >> 薪资福利 >> 正文 |
|
|||||
员工持股方式的选择 | |||||
作者:王克宇 人气:162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 |
|||||
在企业内部建立长效激励制度,目前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特别是对高科技企业而言,它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高科技企业,知识、技术型人才的流动性相对较大,而这些人,往往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所以,通过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来留住这些人,对企业的持续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股权激励就是目前被国内外企业实践已经证明的一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有效措施,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ESOP)作为一种有效的员工激励手段在国内外企业被广泛应用。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下,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特别是在员工持股的方式选择上,尚有一定的政策限制。企业只有认真研究并分析法律和政策,并和企业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员工持股方案。具体而言,目前企业进行员工持股,有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和虚拟持股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直接持股方式 直接持股方式是指员工直接出资成为本企业的股东。但该种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公司法》第20条),换言之,如果采用员工直接持股的方式,持股人数不能超过50人的限制。虽然理论上可以采用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持股人数的限制,但按现行的《公司法》要求,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前提是公司净资产要超过1000万元(《公司法》第78条),故对资产规模较小的企业是不适用的。 第二,即使企业净资产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起人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性要求(《公司法》第147条),使其和员工持股制度要求员工进入和退出相对自由的要求相去甚远,故而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为员工直接持股的最佳组织形式。 第三,采用直接持股的方式在对新进员工的持股和原有持股员工的退出方面,由于涉及到多次的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较为繁琐和不便,故实践中企业员工持股计划采用直接持股方式的较少。 二、间接持股方式 间接持股方式是指员工通过组建一个持股公司的方式或者通过信托方式将持股资金信托给某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员工进行持股。该种方式是目前国内员工持股制度中采用较多的方式,特别是通过信托公司持股,由于信托公司特有的功能,使信托持股可以轻易地解决持股主体不能超过50人的限制问题,并且可以通过受益权的处理而实现新进员工的持股和原有持股员工的退出,故而成为目前员工持股制度的最佳方式。 这里需要指出的一点是,以前采用较多的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的方式,目前在实际操作中不太具有可行性。职工持股会的做法,自2000年起就被国家民政部否定。一般来说,职工持股会是代表持股职工统一行使股东权利的法人组织,但目前缺乏对持股会法律地位的确认。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的精神,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再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对之前已登记的职工持股会暂不换发社团法人证书。因此,无论登记与否,职工持股会都不再具有法人资格。这样 采用职工持股会进行持股的做法就不可能了。 另外,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意见和2001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将工会定位于一个非盈利组织,而采取工会进行持股,势必使工会因为持股而成为一个盈利组织,其身份与工会的设立和活动宗旨不一致,可能会对工会正常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实践中采取工会进行员工持股的方式也难以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 三、虚拟持股方式 无论是直接持股,还是间接持股,其最终目的都不是单纯为了持股而持股,而是通过一种制度安排,将员工的利益和企业和利益捆绑在一起,减少代理成本,实现企业与员工的价值趋同,使企业与员工得到“双赢”。由此,虚拟持股的方式便诞生了。 虚拟持股方式是让员工在没有进行实际持股的情况下,设计一些相关的制度与激励计划,使其达到与实际持股相类似的激励与约束效果。虚拟持股方式由于不像直接持股方式和间接持股方式那样有一定的局限性,故在国内企业中采用的较多。 虚拟持股的模式有多种,常见的有业绩股票(股份)计划、股票(股份)增值权计划、业绩单位、延期支付计划或分红权计划等。每种计划均有其不同的操作流程、实施特点和不同的适用范围。 |
|||||
财富论今——新的理念 心的飞越 | |||||
| 设为首页 | 劳动创造一切,财富造就神话 | |
财富论今-http://cf.xinyuwen.com 苏ICP备05013302号 |